丈夫与他人同居,妻子起诉离婚可索赔吗

2014-04-29 00:44
伴侣 2014年8期
关键词:人身婚姻法家庭成员

问:

我掌握了老公与其他女人同居的证据,现在我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请问我可以要求老公给予我赔偿吗?

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会涉及人身伤害,还可能发生财产损害,受害人都可以请求赔偿。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起诉离婚时,要求老公给予自己相应的赔偿。

猜你喜欢
人身婚姻法家庭成员
雄黄酒
家庭成员的排序 决定孩子的格局
在立法与现实之间:新中国建立以来《婚姻法》的制定及其修改
论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完善
论蔡和森、李富春革命家庭成员赴法勤工俭学之原因
平等与差异:《婚姻法》解释(三)有关房产规定的性别再解读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施《婚姻法》的社会动员——以上海地区因婚自杀的报道为例
余数
论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的举证规则——兼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不足与完善
断线保护装置对人身和设备的保护作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