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数年,相对的以女性为主的“婚姻契约”,逐渐在日本社会风行起来。
你败家超过10万,要我核准 比较中立的日本新新人类家庭,会订下这样的契约:“超过10万日元的开销,事前一定要先获得许可。”这是爱乱花钱的年轻夫妻相互节制的一个机制。
在东京,一对在杂志社上班的日本夫妻就规定,周末时,把两人一个星期的收据都拿出来核对,然后记到各人的户头里,目的是要掌握彼此的财务状况。两人还规定:家务要平等分摊,每个星期妻子想听提琴演奏,丈夫想看足球赛,时间都要一样长,并且要陪对方去。
如果新家庭是夫妻两人都要工作,那么家事的分摊就更加精细了。一对日本夫妻凡事都采取两分法,譬如说:“究竟是做早餐还是照顾小孩”,“要清扫地板还是要洗衣服”,这种家庭就不会出现丈夫跷着二郎腿看报纸,任凭忙碌的妻子又要抱孩子,又要洗衣煮饭的情形了。
把床灯打开,代表要“办事” 最近,日本市面上还出现一些专门教人如何写“婚姻契约”的书,让人看了不禁莞尔!例如,夫妻间要“办”那档子事,建议你最好事前有个“契约”,不可临时起意,然后草草了事。这些契约建议,必须详细列好“规则”。例如:要办事 “最好选择在假日前”,免得上班时猛打瞌睡;也有契约规定:“谁把床头灯打开,就暗示今晚要嘿咻”。契约上最好还要载明:“上床前要先洗完澡”、“一定要刷牙刷干净”等等。
其他內容还有:男方体重不能超过女方20公斤以上;女方体重不能和男方一样,更不能超过男方;男女双方,绝不能对彼此家人口出恶言;两人的家人必须每年至少拜访一次;每天早上6点半上班时,女方必须和男方亲吻才能出门;晚上有宴会,一定要以简讯联络;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有外遇时,外遇的一方要完全负担房贷费用,等等。
准备结婚的年轻朋友,你是不是也打算订立一个这种“结婚卖身契”呢?
摘自《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