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中纪委监察部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文章,对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案进行剖析。在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前,由中纪委机关媒体披露具体案情的现象并不多见。有分析人士称,此举原因是倪发科案极具代表性的“雅贿”现象突出。
据报道,在倪发科案件中,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玉器和书画,成为一笔笔受贿的铁证。“好的玉石玉器资源稀缺,不可再生。给后代留些有价值、有文化艺术品位的优秀作品和财富,远比留其他钱财更安全。”倪发科自我解剖时曾如是说。倪发科所言最具官员接受“雅贿”的实质,即收藏品比直接收受钱款更加“安全”。除玉石外,倪发科还先后收受了90余幅名人字画。
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其曾委托妻弟购买黄金制品,以转移大量现金给自己带来的精神压力。辽宁省原副省长慕绥新的受贿数额中,各种用玉石雕琢的龙、凤、马、麒麟等收藏品几乎塞满了其家中的一个屋子。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受贿所得的收藏品及珍贵物品拍卖会曾轰动全国……
“雅贿”真的安全吗?从倪发科的表现中可以找到答案。据报道,倪发科收受大量价值不菲的玉石、字画后,内心也曾彷徨、恐惧过。2012年7月,倪发科得知可能被调查,于是将部分玉石退还给了吉立昌,两个月后以为调查停止了,不仅收回了之前退的玉石,而且“忍不住”又顺手收了3块大的玉石。
“雅贿”盛行,不外乎几种原因:比收受现金更加隐蔽;在物品价值鉴定环节上,因为专业性强,办案机关处理起来更为复杂。
贪官收受的行贿物品中,假烟、假酒和假字畫不乏案例。但并不能将此种现象简单归结为贪官素质问题,因为赝品现象背后隐藏着很多的“猫腻”。
北京多个经销古玩、字画的经营者透露,名人字画、古玩、玉石制品等收藏品实际上成为了洗钱的工具。
以赝品为工具的洗钱流程可分为两个:其一,首先将赝品通过不合法的鉴定渠道鉴定为真品后,送予受贿者。然后,行贿者再以受贿者名义将该赝品交给拍卖公司拍卖,行贿者高价竞买。如此,受贿者以隐秘方式获得钱款。其二是受贿者将归其所有的赝品存放在某经销商处,行贿者从该经销商处高价买得赝品,经销商获得一定提成。行贿受贿过程即告终结。
除了赝品被作为洗钱工具外,真品亦有可能被作为同样工具,其渠道亦有二:其一,行贿者将真品放置特定经销商处,以赝品价格销售给受贿者;其二,仍然借助拍卖会,进行围标,即竞买人均事前安插好。将真品、真迹以超低价格起拍,受贿者或其代理人以绝对低廉的价格拿下该拍卖品。
一位曾经侦办过此类案件的检察人员透露,上述“猫腻”给办案过程平添了许多障碍。很多经销商在售卖收藏品时是不会开具发票、收据等证明文件的,如此,一旦查获贪官受贿物品为赝品时,无法证明其中的受贿环节,若按赝品定罪,则有轻纵之嫌。不过,随着技侦和监控手段的提高,不少贪腐案件的突破性线索也是从拍卖公司或经销商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