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严肃查处了衡阳市在去年初发生的严重破坏选举案件。初步查明,在衡阳市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很多人盯上“代表”位置 从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有贿选行为的代表,很大一部分是民营企业家。在很多地方的省市人大代表构成上,民营企业家群体往往都占据20%~30%左右的名额,仅次于官员群体。这种趋势与我国选举制度平等性、代表性的要求并不符合,十届全国人大已经明确要求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比例需要提高。
然而趋势并不容易扭转。以爆发同类案件的湖南邵阳为例,有媒体统计发现,邵阳市选举的最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共有76人,而民营企业家就占据了“半壁江山”(38席),其人数甚至超过了官员群体。
这是民营企业家甚至开始利用人大代表的法定地位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007年1月24日,衡陽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衡阳中级法院的工作报告被人大代表们否决。这是自2001年沈阳中院报告被否决之后六年来,国内又一次人大否决法院报告的罕见案例。这大大提升了代表的话语权。代表监督不再是“橡皮图章”,当地法院对与人大代表提出关注的案件的重视程度直线上升。尤其是与个别人大代表有关的个案,往往会被谨慎处理。
于是,人大代表这一身份变成了“香饽饽”,争夺越来越激烈。贿赂等不法手段便开始得到应用,这使得一些党政干部为了避免在选举中被“差额”掉,也加入贿选行列。
“伸手者”可乘之机 实际上,在上一次衡阳市的选举中,贿选人大代表的现象就已经比较严重,从选市代表开始就如此。祁东县的一个民营企业家老A,已经当选为县代表,他想成为该县50名市代表之一。然而在69名市代表候选人中,他并非组织推荐的候选人,而只是19名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之一。而组织推荐的候选人比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具有天然的优势,老A想要当选市代表,他的选择就是送钱。老A自称一晚中向309名县代表中的280位送出了红包,每个500元。然而,投票的结果是,他依然没能当选。
各县的市代表选举产生后,依旧要进行培训,准备参加2012年12月底到2013年1月初的市人代会,选出属于该市名额的省级人大代表。市人代会的流程与县人代会基本一样,然而要当上省代表,价码更高,竞争更激烈。据称,2012年衡阳市当选省人大代表吴群亦被指涉嫌在选举中发出636个信封,“每个装有五六千元”。
除此之外,贿选者还需要有门路。据邵阳市的举报者黄玉彪反映,他得到送红包的建议,是来自于邵阳市、区人大的领导,并被告知了各县代表团书记、县长、人大主任3000元,普通代表1000元的“行情”。领导还送给他代表花名册。但黄玉彪还是落选了,据他称是因为到最后关头还需要“加钱”,他拒绝了。
2013年1月2日,衡阳市人代会选出了76名省级人大代表,而如今证实,76名省代表中,有56名是送钱拉票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