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能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吗?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14-04-28 02:19明,叶勇,张
财经论丛 2014年6期
关键词:媒体报道透明度经理人

李 明,叶 勇,张 瑛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媒体报道能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吗?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李 明,叶 勇,张 瑛

(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本文以我国2010-2011年深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媒体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媒体负面报道和非负面报道都能促进公司透明度提高,但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更大;在我国东部地区,媒体报道能促进公司透明度提高,对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高影响较小;在国有上市公司里,媒体报道能促进公司透明度提高,但对非国有上市公司的透明度提高影响较小。

媒体报道;透明度;公司治理

一、引 言

透明度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高透明度有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市场配置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等诸多好处[1][2]。然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高,一直是我国公司治理和投资者保护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公司的信息披露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3][4]、 外部治理因素[5][6]),但作为一个典型的 “新兴 +转轨”经济国家, 我国的公司内部各项制度不够完善,外部治理环境的法律基础薄弱,对公司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有限。近年来,媒体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引起了一些学者的重视[7][8]。媒体监督被认为是新兴市场上有效替代司法对投资者保护不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9]。那么,在目前中国的经济制度背景下,媒体报道能否影响公司的信息披露?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为其他转型国家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媒体作为公司外部的一个重要监督者,近年来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公司治理角度而言,媒体监督实际上是媒体治理作用的发挥[7][8]。我们认为媒体报道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并通过以下三种机制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一是行政机构介入机制。由于媒体报道可以引起行政机构的注意,行政机构会加强对公司的监督与管理,促使其透明度提高。二是声誉机制。Fama(1980)的研究表明,出于对未来就业机会和薪酬的考虑,经理人一般比较重视自身的声誉[10]。为了维持一个好的经理人声誉或是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声誉,在媒体报道后经理人会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三是市场机制。无论是在西方较完善的资本市场上还是股改完成后的中国资本市场上,当媒体对公司重要信息进行报道后,资本市场会较快地对媒体报道做出反应,其通常反映在股价的快速波动上。因此,媒体报道能给公司的管理者带来强大的市场压力,从而迫使管理者提高公司透明度,稳定投资者情绪。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上述三种机制可能同时在发挥作用,也可能是两个机制或某个单一机制在发挥作用,因此媒体报道一般都会影响公司透明度。同时,各种各样的认知研究表明,正面和负面的新闻报道对人们的认知有着不同的影响,负面新闻会表现出更强的影响力[11][12]。在媒体负面报道后,管理者受到的压力会更大,为提高公司透明度做出的努力也会更多,因此我们认为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更大。由此,我们提出假设1:媒体报道能提高公司透明度,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大。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虽然对不同的上市公司来说其所处的国家这一大环境是一样的,但其所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却相差较大,尤其是在我国的东部和西部地区这种差异更大。基于以下几个原因,我们认为媒体报道对东部地区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大,对西部地区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小。一是从媒体的角度来看,在西部地区,一方面,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个人利益、人情关系的考虑对媒体的干预较多;另一方面,在西部地区,媒体受到的法律保护程度较低。陈志武(2003)研究发现,在我国沿海法律环境比较好的城市,媒体败诉的可能性比较低,而法律环境不好的内地省份媒体更容易败诉[13]。二是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在西部地区,由于市场环境及法制水平的原因,媒体报道后市场机制及声誉机制作用的发挥都比较小,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可能性也会较低。由此,我们提出假设2:媒体报道能提高东部地区公司透明度,对西部地区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小。

股权性质不同,媒体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也不同。我们认为,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声誉机制和行政机构介入机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影响较大。一方面,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大都是通过任命形式产生的,当前社会对国有企业经理人的政治声誉的重视程度明显高于对其经营能力的重视程度[14]。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的经理人不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受到处罚或降低待遇,但若其政治声誉受到了威胁,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就会面临行政处罚。因此,相对于非国有上市公司的经理人而言,国有上市公司的经理人更加注重自己的声誉。在媒体报道后,国有上市公司的经理人有着更积极的态度去参与公司治理、提高公司透明度。另一方面,与非国有上市公司相比,在国有上市公司里行政机构更容易介入,媒体报道能引起行政机构的注意,从而加强对公司的监管,促使其透明度提高。由此,我们提出假设3:媒体报道能提高国有上市公司透明度,对非国有上市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小。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我国2010-2011年深市所有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为了避免内生性问题,媒体报道数据选取2009-2010年数据。同时,为了保证结果的可靠性,剔除了财务数据异常的公司、金融类公司、ST和PT类公司、财务数据缺失的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等样本,最后得到722个有效研究样本。

媒体报道数据主要来源于CNKI的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公司透明度数据从深交所网站的 “诚信档案”取得样本公司2009-2011年考评结果并加以整理,财务数据主要来源于CCER数据库。

(二)研究模型与变量定义

为了分析媒体报道和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关系,本文构建以下的logistic回归模型:

其中,TR表示公司透明度是否提高,当公司透明度当期较上期提高时取1,不变或下降时取0;Media表示媒体报道次数。表1给出了各主要变量的定义。

表1 变量定义

为了比较媒体负面报道与非负面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程度,我们借鉴Aerts and Corm ier(2009)与沈洪涛和冯杰(2012)的做法,运用J-F系数衡量舆论监督构成的企业合法性压力[15][16]。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e表示媒体正面报道的次数;c表示媒体负面报道的次数;t表示正面报道次数和负面报道次数之和;J-F的取值范围为 [-1,1],越接近于1表示媒体的正面报道越多,越接近于-1表示媒体的负面报道越多。

四、实证分析结果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我们对透明度和媒体报道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从表2中可以看出,有14.5%的公司透明度较上一个年度有所提高,但该比例不是很高。平均来说,媒体对一家上市公司总的报道次数为4.566次,媒体的负面报道次数为0.916次,非负面报道次数为3.650次,负面报道次数远小于非负面报道次数,这表明媒体更倾向于对公司非负面新闻的报道,缺乏对新闻的深度加工和挖掘,需要进一步完善媒体的监督作用。

表2 描述性统计

(二)实证分析结果

表3列示了媒体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影响的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媒体的负面报道和非负面报道的回归系数都显著为正,这表明媒体报道对公司透明度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媒体报道越多,公司透明度越有可能提高。同时,J-F对应的系数估计值为-0.349,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媒体报道越负面,公司的透明度提高的越多。也就是说,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大,从而支持了本文的假设1。

表3 媒体报道对公司透明度的影响

我国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法制环境差异较大,媒体报道对不同地区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可能会存在差异。在表4的模型4-7中,我们分别考察了媒体报道对我国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上市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在东部地区,媒体报道与透明度提高呈显著正相关;在西部地区,媒体报道与公司透明度提高系数都为正,但是不显著。因此,在东部地区,媒体报道能促进公司透明度的提高;在西部地区,媒体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小,从而假设2得到验证。

同时,由于我国尚处在转型时期,国有上市公司经理人对声誉的重视程度和政府对其干预程度与非国有上市公司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些都会影响媒体在促进公司透明度提高过程中的作用。在表4的模型8-11中,我们分别考察了媒体报道对国有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在国有上市公司样本的回归结果中,媒体报道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媒体报道可以显著地提高公司透明度,媒体报道越多,公司的透明度越有可能提高;在非国有上市公司样本的回归结果中,媒体报道系数都为正但在统计上不显著,这表明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媒体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小,从而假设3得到验证。

表4 媒体报道对不同地区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

(三)稳健性检验

由于深交所公布的信息考评结果分为不及格、及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在公司上一个年度评级为优秀、本年度评级仍为优秀时,我们很难判别媒体报道有无促进其透明度提高。因此,为了保证结果的有效性,我们剔除了上一个年度评级为优秀、本年度评级仍为优秀的72家上市公司,最后得到的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前文基本一致,因而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五、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本文以我国2010-2011年深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媒体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发现媒体报道(包括负面报道和非负面报道)能促进公司透明度的提高,且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大;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媒体报道对我国东部地区的上市公司和国有上市公司透明度提高影响较大,对西部地区的上市公司和非国有上市公司透明度提高的影响较小。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媒体在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针对本文的研究结论,我们提出如下的政策性建议:(1)进一步放松对媒体的管制,为媒体发表言论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鼓励媒体对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还需要强化媒体的社会责任,促进媒体更加积极主动地监督公司行为。(2)进一步推进我国西部地区的市场化进程。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对媒体的干预,加强对媒体的法律保护程度,为西部地区的媒体进行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另一方面,可以为媒体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竞争环境,促进媒体更加自由、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Bushman R.M.,Smith A.J.Transparency,financial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J].Economic Policy Review(April),2003,9(1):65-80.

[2]曾颖,陆正飞.信息披露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 [J].经济研究,2006,(2):69-79.

[3]沈洪涛.公司特征与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J].会计研究,2007,(3):9-16.

[4]Akhtaruddin M.,Hossain M.A.,Hossain M.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voluntary disclosure in corporate annual reports of Malaysian listed firms[J].Journal of Applied Management Accounting Research,2009,7(1):1-20.

[5]高雷,宋顺林.公司治理与公司透明度 [J].金融研究,2007,(11):28-44.

[6]崔学刚.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透明度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J].会计研究,2004,(8):72-80.

[7]Dyck A.,Zingales L.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role of media[A].The Right to Tell:The Role of Mass Media in Development, Washington,The Word Bank,2002,pp.107-140.

[8]Miller G.S.The press as a watchdog for accounting fraud[J].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2006,44(5):1001-1003.

[9]Dyck A.,Volchkova N.,Zingales L.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role of the media:Evidence from Russia[J].Journal of Finance, 2008,63(3):1093-1136.

[10]Fama E.F.Agency problems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rm[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0,88(2):288-307.

[11]Fiske S.T.,Taylor S.E.Social Cognition[M].New York:McGraw-Hill,1991.

[12]Brief A.P.,Motowidlo S.J.Prosocial organizational behaviors[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86,11(4):710-725.

[13]陈志武.从诉讼案例看媒体言论的法律困境[J].中国法律人,2004,(2).Available at http://www.aisixiang.com/data/ 6840.htm l?page=1.

[14]杨亚达,徐虹.国有企业经理人声誉激励机制 [J].经理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4):47-49.

[15]Aerts W.,Cormier D.Media legitimacy and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communication[J].Accounting,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2009,34(1):1-27.

[16]沈洪涛,冯杰.舆论监督、政府监管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J].会计研究,2012,(2):72-78.

Can Media Coverage Improve the Corporate Transparency?——Empirical Evidence from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LIMing,YE Yong,ZHANG Yi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Chengdu 610031,China)

W ith samples of China’s companies listed in Shenzhen in the period of 2010-2011,this paper studies the influence of media coverage on the improvement of corporate transparency.The results show that,negative and non-negative media coverage will both help promote corporate transparency,but the negative coverage has a larger influence.Further study shows that the influence of media coverage on corporate transparency is larger in eastern China,while it is smaller in western China;media coverage will lead to the increase in corporate transparency with state-owned listed companies,while the influence is smaller with non-state-owned listed companies.

media coverage;transparency;corporate governance

F270

:A

:1004-4892(2014)06-0082-06

(责任编辑:化 木)

2013-05-09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602035);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资助项目(11YJA790189;12YJC790070)

李明(1987-),女,河南漯河人,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叶勇(1974-),男,四川广安人,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张瑛(1989-),女,陕西延安人,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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