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黑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014-04-26 15:02江文智任月明张亚菲冯静杨静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4年13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高速公路评价

江文智 任月明 张亚菲 冯静 杨静

摘 要:文章主要从水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三个方面研究北黑高速公路建设对其沿线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关键词: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

引言

北黑高速公路起自北安市,止于黑河市爱辉区,该公路的建设为黑河市乃至整个黑龙江省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公路的建设与运营,对沿线区域的声环境、空气环境、水环境等必然也要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文章依据现场调查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对北黑高速公路对沿线环境影响进行的预测、分析做简要论述,以期对同类项目建设起到参考作用。

1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 水环境评价标准

本工程穿越的河流有温奈尔河、讷谟尔河、引龙河、龙门河、辰清河、逊别拉河、卧牛河、公别拉河和石金河。

1.1.1 评价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和水环境质量补充标准》及黑龙江省环保厅的执行标准确认函,评价区内逊别拉河全河段(包括辰清河、卧牛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类水质标准,讷谟尔河全河段(包括温奈尔河、引龙河)、龙门河、公别拉河和石金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鉴于标准中对悬浮物(SS)无规定限值,评价标准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Ⅱ级、Ⅲ级标准。

1.1.2 排放标准

本工程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1.2 水环境影响分析

1.2.1 施工期间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公路施工期不可避免的会对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污染主要来自于桥梁施工、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期施工机械跑、冒、漏的污油等对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工程所跨河流的水量相对不大,在桥墩施工时采用围堰法,避免将泥沙直接排入河流中。沿线的桥梁上部结构基本都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一般为预制厂预制,运至施工现场进行组装,在严格的施工管理下,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1.2.2 营运期间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建成运营后,随着交通量的逐年增加,沉落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物、车辆油类以及散落在路面上的其它有害物质也会逐年增加。上述污染随降水产生的地表径流流进桥梁下游水域,对水体的水质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其主要成分是悬浮物、油和有机物。由于污染物浓度受限于多种因素,如车流量、车辆类型、降雨强度、灰尘沉降量、空气湿度、风速等多种因素有关。高速公路的许多研究表明,在桥面污染符合比较一致的情况下,降雨初期,桥面径流污染一般随着降雨量的增加而增大,降雨一段时期后,污染会逐渐降低。但为了减少路面径流污染物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工程应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以减少路面径流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服务区和收费站等公路服务设施废水。本工程建服务区4处,收费站7处。服务区的污染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收费站主要为生活污水。因此,应建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使排放的水达到污水排放标准。

2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1 声环境评价标准

2.1.1 评价标准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94号文]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评价范围内居民区在道路及连接线红线外35m范围以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及连接线红线35m以外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辅道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学校等敏感建筑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1.2 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2.2 声环境影响分析

公路施工噪声因不同的施工机械影响的范围相差很大,昼夜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不同,夜间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比昼间大得多。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昼间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130m的范围内,夜间将出现在距施工场地300m的范围内。公路沿线居民点均离路较近,虽然昼间受到影响相对不会太大,但夜间对居民影响较大,在相应路段施工应考虑到当地住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影响程度大的敏感点路段夜间应禁止施工,尽可能将固定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集中的地区,条件允许情况下搭建声屏蔽设施,遮挡住固定的强噪声施工机械。

3 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3.1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3.1.1 评价标准

评价区内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

3.1.2 排放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厅的确认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施工期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的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3.2 TSP的影响分析

TSP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开放或封闭不严的灰土拌和、储料场、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漏撒,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等。路基填筑作业可能会对路线两侧50m内的村庄和拌合站周围150m范围内的村庄造成粉尘污染。

根据有关测试成果,在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下风向50m处大气中TSP浓度8.849mg/m3,100m处为1.703mg/m3,150m处为0.483mg/m3,在200m外基本上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按上述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衡量,应将上述拌和站设在村庄敏感点的下风向200m之外或避开下风向200m范围内的村庄、学校。

对于石灰在风力下发生的扬尘,可以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防治。石灰和粉煤灰等散体物质运输极易引起粉尘污染,其影响范围可达下风向150m处,TSP浓度仍可能超过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4倍之多。因此,对运输运输散体物质车辆必须严加管理,采取用篷布盖严或加水防护措施。

3.3 营运期间汽车尾气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是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沿线地区近几年的风场特征和公路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源强的预测可知:(1)沿线主导风向有利于汽车尾气的扩散,且当地风速较大,对污染物也具有很好的扩散作用,对路线两侧的影响较小;(2)根据对源强的预测可知公路的营运期各期污染物排放较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十分有限,其中TSP扬尘主要源于环境本底,路面起尘贡献值极小;NO2也不存在超标现象。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

4 结束语

分析结果表明本工程建设会对沿线水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在施工时进行严格的管理与监控计划,可以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消除或者减小,以达到环保要求。

作者简介:江文智(1974-),男,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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