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本刊讯 记者杜永刚报道,为了加快推进山西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近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9号)。《意见》共分4部分16条,明确提出了山西省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并就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健全产业发展保障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地理信息产业是以现代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等技术为基础,以地理信息开发利用为核心,从事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的高技术服务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广阔、吸纳就业能力强等特点。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对实现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要积极把握山西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机遇,加大对地理信息产业的扶持和培育力度,以产业集聚发展为重点、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切入点,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开发地理信息资源及技术服务产品,提高地理信息应用水平,把地理信息产业培育成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强调,要完善产业体系,引进、扶持若干个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地理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较强、运营模式先进的地理信息增值开发中小型企业,带动创业就业形成涵盖装备制造、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和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建成一个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和聚集作用强的省级地理信息产业园。《意见》还强调,山西省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重点:一是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平台体系建设;二是加快提升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三是大力发展卫星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四是着力发展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五是深化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应用;六是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意见》就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在相关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时,要支持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出版等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地理信息产品生产的投入力度,推动地理信息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及投资项目中的应用。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规划,统筹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地理信息企业技术自主创新和产业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融资信贷支持。
二是引导、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引领作用强的地理信息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地理信息产业,鼓励地理信息企业兼并、重组、联合,优化资源配置,扩大企业规模。依托地理信息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特色鲜明的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示范基地,扶持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和产品研发企业。鼓励和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地理信息企业输出地理信息产品、服务、技术、装备和标准,承揽国际外包业务。
三是推进地理信息科技创新。鼓励、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共建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以及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引导和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企业、单位建立地理信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大力研发地理信息软件平台和系统集成产品。扩大地理信息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着力推介国内外地理信息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
四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地理信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力度,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创新团队等各类重大人才工程。
《意见》要求,要健全产业发展保障体系。一是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数据获取、加工处理、交换共享、应用服务、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信息安全保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等政策法规。编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地理信息技术标准,健全地理信息产业标准体系。二是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依法规范地理信息项目的招投标,加大项目合同履约监管,维护有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非法获取、处理、提供、应用地理信息数据和非法出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完善涉密地理信息分发与应用跟踪机制,加强互联网地图的监管,加大对涉外地理信息合作项目及其使用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监管,严厉打击境外组织和个人非法获取、处理地理信息的行为。三是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搭建省、市、县地理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有效整合各部门地理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加强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处理和分发服务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全省地理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军地测绘地理信息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国家安全,推进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由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建立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落实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