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的长效机制的构建—以河南省为例

2014-04-24 05:46许荣梅
中国学校体育(高等教育) 2014年7期
关键词:体育场地体育场馆社会化

许荣梅

(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的长效机制的构建—以河南省为例

许荣梅

(河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准确定位学校体育场馆的公共服务价值与功能,是体育运动场地利用率最优化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改善体育健身与休闲运动实施的务实路径。为推动我国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性、服务性、可持续性发展,建立学校体育场馆社会服务的长效机制,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将体育管理学、体育产业经营管理和应用体育学等多层次的学科观点相融合,对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公共服务的有效机制进行分析和探索,进而围绕思想创新机制、科学管理机制、安全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4个方面构建了长效发展机制。

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

体育设施资源的开发和建设,是支持和保障我国群众体育健身和锻炼的物质基础,是推动民众休闲健身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 》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体育场地约为105万个,相对于2003年第5次体育场地统计普查中的人均面积增长了0.3m2,发展的空间和速度是可观的,但是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体育场地人均面积仅占10% ~20%[1]。目前,我国的体育设施资源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中,但受到经济、安全、管理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比例较小。随着大众对体育健身与休闲体育需求的日益增长,体育设施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

对外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是普及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必然条件,是学校实现经济自我补偿的发展需要,是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顾雪兰认为,学校通过体育场地的有偿开放发挥了学校体育资源的优势,降低了学校体育场馆的闲置率[2]。目前,如何盘活和调配学校体育场馆的非教学时间利用,强化大众健身愿望,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发挥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公共服务价值?如何深化人文精神建设,为学校周边社会提供健身服务,提高大众的生活质量满意度?基于这些问题,本研究认为构建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的长效机制是实现上述目标的研究命题。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 通过河南省图书馆、中国知网等途径,以“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等为关键词,查阅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文献35篇、书籍20本,深入了解了当前学校体育场馆的研究现状、发展方向以及前沿理论;并查阅了国家关于学校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服务的相关政策和文件,以此作为权威性说明,从而为本研究的进行奠定了理论基础。

1.2 问卷调查法 本次调查通过分层抽样对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焦作市3个城市市区,登封县、巩义县、修武县、武陟县等4个城镇,东华镇、木城镇、龙源镇、大峪镇、芝田镇等5个农村的居民体育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发放的方式主要有邮寄和现场发放,共发放问卷1 200份,回收问卷1 190份,问卷回收率为99.1%。其中,有效问卷1 185份,有效问卷率为98.75%。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均满足问卷调查法的要求和本研究需要。

1.3 数理统计法 采用Excel软件对收集到的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及处理。

2 我国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的基础

2.1 社会大众对体育场馆等设施的需求意识增强 全民健身意识和体育锻炼习惯的不断增强是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重要促进原因,研究利用分层随机抽样对郑州市、新乡市、焦作市3个城市市区,登封县、巩义县、修武县、武陟县等4个城镇,东华镇、木城镇、龙源镇、大峪镇、芝田镇等5个农村的居民体育消费意识、消费场所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表1):57.64%的居民在经济条件允许下会选择有偿体育消费,33.50%的居民会选择学校体育场馆作为体育锻炼的场所。近几年来,随着全民健身意识的强化,群众休闲体育与健康促进教学的深入开展,群众体育锻炼的实施状况也愈来愈普及,对工作以外的体育消费支出也被更多的居民接受。调查中,超过一半的居民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选择有偿体育消费,表明了民众参与体育消费具有热情,并对体育场馆等设施的需求具有急迫性。有一少部分民众选择学校体育消费场所,这标志着学校体育场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潜在消费者,当然,消费需求与学校的场馆建设、经营质量、开放程度呈正相关。综上所述,当前的社会大众对体育场馆有消费需求,且需求意识将随着经济发展逐渐增长。

表1 河南省居民有偿体育消费意识与场所调查

2.2 学校体育场馆供给相对充足 据第5次全国体育场馆普查办公室数据显示,我国有各类体育场地850 080个,其中标准体育场地547 178个,非标准体育场地302 902个;在场馆分布方面,分布在校园的有549 654个,教育系统中的学校体育场馆占体育运动场馆总数的69.6%[3]。由此可见,我国的体育场馆大部分都在学校系统中。尤其是在高等学校中,体育场馆的种类建设相对齐全,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田径、健身馆等,体育场馆的供给相对更为充足。体育场馆作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部分,在整体建设中消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目前来看,体育场馆除了提供教学训练、课内外活动使用之外,对外开放功能并未得到良好的体现,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体育场馆的维护、管理、运行等经济费用的负担[4]。因此,学校体育场馆可尝试有偿对外开放,以减轻相关政府和学校的经费投入,适当增加体育场馆的维护资金。值得关注的是,学校体育场馆具备较多优势,相对于社区场馆、健身俱乐部、广场公园来讲,体育设备齐全、数量较多,在专业指导人才、环境等多方面也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此外,学校体育场馆的费用支出相对较为低廉,性价比高,可得到民众的青睐[5]。

3 我国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的整体规划

本研究中,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是指在保障学校体育场馆正常开展学校体育教学、训练或竞赛等工作的基础上,利用课外、节假日等余暇时间,采用有偿、无偿相结合等方式,向社会人员(学生、民众、团体、组织)提供体育锻炼的运动场地、体育各项服务的总称。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的长效整体规划,是指在利用我国有限的体育场馆资源下产生最优化的效益,此规划过程主要涉及到场馆资源的整合、调配、分配、组合等合理管理,目的是收获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然,学校体育场馆要在满足学校教育教学与训练的基础上发挥其服务社会的价值;而且,也只有在有秩序、有法治、有利益的对外服务过程中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本研究认为,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服务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政策、经济、社会、生态等4个方面。

1)从政策法规角度分析,1999年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假期、公休日学校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的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在寒、暑假和公休日期间,体育场地、设施均向学生开放”。《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2006~2010)指出,“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配合,研究促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问题,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6]。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出台了《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着力在全国推行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政策,并确定北京、上海、长春等7个城市为首批开放试点城市,开放工作将按每年确定一批试点区的滚动方式,有序推进全国范围的开放[7]。上述法律法规、政策条例中都明确地提出了学校体育场馆要向社会开放的要求。由此,国家通过颁布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使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化服务得到有力地保障、引导和宏观调控。学校体育场馆在有政策约定的背景下,应与居民之间建立一种和谐互动、共同发展的关系,为社会健身群体提供便利和服务。

2)从经济角度分析,目前,多数高校体育场馆主要采用体育院系管理经营模式(预算包干制)与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运营模式(领导负责制),其经营目的是服务学校保值增值,不以赢利为目的,开放方式是有偿与无偿相结合。上述2种常见经营模式属于非专业体育经营机构,与体育场馆经营公司在服务质量、管理体制、人力资源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在经营管理结构上的安排不够合理,难以保证场馆的正常盈利。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学校体育场馆在收获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要采用科学合理的场馆经营管理模式,使体育场馆得到最佳的利用,进一步结合民众的经济基础和参与体育锻炼的理想消费水平,制订合理的社会化运营方式,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另外,体育场馆的开放要紧密结合民众的休闲时间、体育锻炼习惯、体育锻炼场所的便利程度,整体上提高民众的体育锻炼满意度。

3)从社会角度分析,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目前,公共体育场地资源不足是制约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但我国教育系统的体育场地却呈现出利用率较低的现状。基于体育锻炼的需求,群众可通过学校体育场馆的平台获得了更多的体育锻炼机会,提高身心健康水平,改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进而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学校体育场馆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将体育事业融入社会,与社会形成互惠互利的利益关系,这样不仅能提高自身的生存能力,而且在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实现学校体育教育资源与社会共享。综上所述,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设与社区联系较为密切,学校与社会体育一体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4)从生态角度分析,国家环保局、中宣部、国家教委于1996年12月联合颁布了《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提出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逐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并付诸于实施。目前,由于认识水平存在局限性,加之传统建校观念的存留,学校的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学校生态环境建设存在不足。学校体育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虽然非常重要,但是却容易被人们忽视,而只有重视生态环境对学校体育的影响才能更好地促进学校体育的生态平衡。因此,我国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化服务及对外开放,要依据合理的负荷量规定,将接待人数和器材设备的使用频率保持在有限的范围内,体育场馆资源要有序、有度地使用,同时要注重保护周边的生态环境,在环境的承载量内使体育场馆得到合理运营。

4 我国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的长效机制构建

2008年2月,“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会议”召开,进一步推进了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工作,这一项面对社会公众开放校园体育场馆的举措,适时地缓解了目前健身场地短缺与群众健身需求上涨之间的矛盾,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构建一项科学合理的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开放机制,可以确保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有计划、有秩序、有规律地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应包括思想创新机制、政策扶植机制、科学管理机制、安全保障机制、监督与激励机制等4个方面。

4.1 思想创新机制 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思想创新可以有力地化解开放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使得体育场馆管理与服务人员、体育消费者、学校体育场馆等多主体按照一定的机理协作运营,在适合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新思想、新思路、新机制的引导下,获得思想层面最佳的运作方式。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化服务要针对民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和休闲爱好,在思想上坚持将“以人为本”作为服务宗旨,满足民众的体育锻炼需求是对外开放服务的目标。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过程中需要考虑和兼顾民众的需求,例如开放时间安排是否合理,节假日、晚上等开放时间的设置;体育设施等资源的配备是否齐全,民众对体育服务态度是否满意;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民众健身爱好;监督与投诉渠道设置是否公正、公平;收费是否合理等。总之,体育场馆的服务要以满足民众健身需求为指导思想进行开展[8]。

4.2 政策扶植机制 随着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家层面对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推进,体育场馆的开放热情和开放程度有所上涨。相关政策的颁布对学校体育场馆服务社会起到了保障和积极的推进作用,成为社会有效利用学校体育资源的有利依据,但是,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还面临着安全保障等诸多问题,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因此,在相关政策的制定当中仍需要做到具体、完善、实效。

4.2.1 完善学校体育场馆的法律法规系统 建立完善的体育场馆法律法规系统是保障体育场馆活动得以有效运作的保障,是指导和规范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的基本依据,同时也可促进体育场馆的开放服务工作逐步趋向规范化、法治化、规范化[9],从而提高服务的义务性和职责性,构建法律法规完善的体育场馆开放机制。

4.2.2 规范政府经济补助机制 经济保障是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基础,在《全民健身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相关县级政府应积极在财政规划中注重对体育公共事业经费的投入。近年来,这些规定在一些市级政府中得以实施,例如,福州市政府对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化服务提供器材设备、维护设施、购买保险等,并设置了对学校的奖励措施。此外,一些地方定期给予学校体育场馆开放适当经费支助,例如,自2010年以来,广州市对省级试点学校每年提供2万元的扶持经费,并要求各试点单位所在区、县级市体育局每年给予不得少于2万元的器材补助[10]。

4.3 科学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学校体育场馆的运营与管理从整体上分析呈现出发展滞后的局面,在有偿和无偿开放过程中均缺乏科学调配、统筹规划、优化利用,严重影响了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力度和效益,对此,学校体育场馆应从管理体系、管理模式、与管理结构阶层3个方面进行提升和完善。

4.3.1 优化管理体系 体育场馆的社会化服务管理应遵守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等经营原则。作为体育场馆的开放管理者首先要综合考虑体育场馆的建设特色、发展现状和地区优势等条件,在不影响教师、学生日常教学与训练的前提下实施开放服务,并随特殊情况的变化灵活调整学校体育场馆的管理和经营模式,从而保证体育场馆资源的最优化使用[11]。例如,福建农林大学体育场馆管理体系就较为科学与合理,在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之后,1)主动将学校体育场馆的种类、地点、时间、服务内容、反馈意见和电话对外公布,在为社会民众带来体育服务便利的同时及时得到监督和完善;2)在体育场馆服务过程中设置了体系齐全的管理专员,有相关专业、职业道德、综合素质良好的指导教师;3)在学校网站的基础上建立体育场馆服务项目的讨论平台,不仅提高了学校体育场馆的知名度,同时也提升了对本校的宣传力度,由此吸引了周边社会群体对体育健身热情的高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4.3.2 合理选择管理模式 教育与社会化的逐渐接轨使得学校体育场馆的功能和机制日益丰富,体育场馆的经营和管理模式也日趋多样化,目前的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管理模式主要有学校自主管理模式、承包管理模式、委托管理模式和综合型管理模式等。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要兼顾学校教育教学与有偿服务,对外开放的管理模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学校的建校特色和实际情况而确定,主要依据是学校的体育场馆类型、服务项目、建设质量、资金投入等,以此制订相应的管理模式提供服务,提高体育场馆的社会服务质量。

4.3.3 协调管理阶层机制 合理协调和分配体育场馆内部部门的利益冲突是提高对外开放服务管理质量的重要问题之一。不同的管理模式会有不同层次的管理机构,有的是学校内部的体育部门、后勤管理部门,有的是学校承包或委托给社会上的管理团体或个人,有的是综合几种类型的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在体育场馆的管理利益和职责方面会存在分配矛盾,矛盾若不能得到及时调节会导致负面效应。因此,制定合理的协调与分配利益机制是实现团队合作发展的重要保障[12]。

4.4 安全保障机制 安全问题是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的关键和瓶颈问题之一,体育场馆在社会开放过程中会涉及到群众、学生、学校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因此,学校要实施投保制度,尤其是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管理机制方面,确保体育锻炼者的人身安全。

4.4.1 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会使更多的社会人员进入校园,安全隐患系数也会逐渐增大,学校应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引起的安全问题,应制定相应的监控和防治机制。可与学校安保、消防部门积极配合,对安全意识开展教育,深入检查学校消防、治安问题;可组织相关人员针对一些常见的突发与危机状况进行模拟,增强人们的危机应对能力,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对体育场馆的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教授管理者在紧急情况下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13]。

4.4.2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机制 体育场馆的社会化对外服务除了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理工作之外,还要求必须建立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机制,以确保学校及学生人身安全。学校应根据本校情况制定关于体育场地管理、人员管理、体育活动管理等在内的《管理办法》和《安全预案》,并要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文件中的管理办法。此外,体育场馆的管理负责人员要对场馆设施的正确使用进行讲解,注意维护设施安全,保障场馆内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预防传染病并做好消毒工作。

4.5 建立科学的监督、评估和激励机制 市县级政府要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制定科学的监督、评估和激励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对一些体育场馆开放效益优异的学校给予物质与荣誉奖励,而对条件优越却对开放工作怠慢的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并不定期检查学校执行力度。学校教育部门要积极接纳社会公众和媒体对开放工作的监督和建议。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纪监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对体育场馆的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收费用途等,确保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的社会效益得到妥善处理,为其可持续开放工作奠定基础[14]。

5 结 语

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化服务开放是国家体育总局和相关教育部门为了深入贯彻和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中的规定和要求,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作为提高我国青少年身心素质提高的重要指导思想,为我国建立公平、公正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因此,深入研究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机制的构建等研究工作是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内容,应着力从思想创新机制、政策扶植机制、科学管理机制、安全保障机制、监督与评估及激励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机制,使学校得到自偿补给,同时为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另外,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化服务要坚持在有秩序、有法治、有利益的整体规划下,促进育人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综合实现。综上所述,学校体育场馆的社会化服务对提高民众体质健康水平,改善体育场馆运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深远的实效意义。

[1]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体育总局解读《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EB/OL].2011-02-24.http://www.gov.cn/ jrzg/2011-02/24/content_1810038.htm.

[2] 顾雪兰.学校体育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构思[J].体育学刊,2003,10(4):99-100.

[3]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R].2005,(3):39-41.

[4] 王聃.论我国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之现实困境及立法对策[J].学术交流,2011,211(10):77-80.

[5] 张宝钰,蔡军,苏明理,等.西安高校体育场馆资源配置与经营情况调查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7,24(2):48-51.

[6] 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二阶段(2006-2010年)实施计划[Z].http://www.sport.gov.cn/.

[7] 新华网广东频道.开放学校体育场馆 汕头一些学校管理者表忧 虑[EB/OL]. 2006-09-06.http://www.gd.xinhuanet. com/edu/2006-09/06/content_7949334.htm.

[8] 刘勇,刘鸣鸣.我国学校体育场馆服务于社会的动力[J].体育学刊,2011,18(2):53-55.

[9] 福州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Z].榕教办[2009]378号.2009-11-20.

[10] 黄群玲.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困境及对策[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0,22(5)42-43.

[11] 黄群玲,张得保.《全民健身条例》背景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现状及对策研究[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1,30(3):38-41.

[12] 刘勇,刘鸣鸣,石岩.我国学校体育场馆服务于社会的长效机制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25(1):22-25.

[13] 谭仲秋.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后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基础[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0,33(2):35-37.

[14] 刘勇,刘鸣鸣.学校体育场馆服务社会探析[J].体育文化导刊,2010,94(4):78-82.

Establishment of Long-term Social Service Mechanism of School Sports Venue—Taking He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XU Rong-mei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Jiaozuo 454000, Henan China)

Accurate orientation of social service value and function of school sports venue is an effective approach for optimizing sports venue utilization, is also a pragmatic path for improving implementation of sports fi tness and leisure exercise. Adopting methods of literature consultation,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and mathematical statistics, in order to promote open, servic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chool sports facility in China, to establish long-term social service mechanism of school sports venue, this thesis analyses and probes with combination of multi-level discipline viewpoints like sports management, sports industry management and application of sports science. Long-term development mechanism was established by following four aspects, idea innovation mechanism, scientific management mechanism, security guarantee mechanism and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mechanism.

school sports venue; social service; long-term mechanism

G80-051

A

1004 - 7662(2014 )07 - 0034 - 05

2014-06-28

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河南省城市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管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32400411286)。

许荣梅,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学校体育学与大众健身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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