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玲 段万兵
提高县级财政预算支出效率的思考
●陈俊玲 段万兵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是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内在要求,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县级财政还存在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预算资金大量结转、国库存款沉淀较多等问题,如何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有效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防止财政资金沉淀,笔者拟作粗浅探讨。
(一)预算编制欠完善
一是财政总预算和部门预算中存在预留资金或“打捆”项目,没有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可执行项目,而预算在分解下达后才能真正执行。二是少数单位在编报项目预算时,立足预算保障到位而尽量多申报甚至虚报,未充分考虑政策调整变化或项目年内可完成进度,造成预算大于项目实际用款需求。三是预算安排的项目前期论证或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单位才去进行论证或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造成资金迟迟无法支出。
(二)预算执行待强化
一是财政支出进度与当期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正向关联,一方面如果完成年初预算收入困难,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进度也就控制着财政支出完成进度,另一方面,如果财政收入当年有超收的,则会调整预算安排超收收入,而这部分调整预算支出,会在第四季度集中支出。二是部分基建项目受土地控制、城建规划以及立项审批、招投标程序等诸多因素影响较大,加之相关政策变化较频繁,常常导致所谓的“计划赶不上变化”,造成项目启动不及时、工程进度慢,或者达不到资金拨付要求而使资金拨付延后。三是项目实施缺乏跟踪问效机制,不能及时督促加快进度。各类项目点多面广,要做到对项目实施全方位监督还相当困难,事前、事中监督不少停留在制度上,大量的项目启动资金拨付后,没有得到有效监督,更难以做到跟踪问效,因而项目实施缺少督促,影响项目支出进度。
(三)管理体制有制约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时间与部门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预算难以与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同时,部门预算经财政审核、人大审批、财政批复,下达时间较晚,影响前期支出进度。二是上级财政部门下达专项预算指标迟缓,导致财政支出缓慢。有些年度预算指标往往集中在年终下达,基层单位收到预算指标却无法安排执行,造成资金下达后当年无法支出或支出缓慢。三是现行国库集中支付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用款计划批复下达即视同资金拨付预算单位。但用款计划批复下达后,预算单位并未全部形成实际支出,不少资金还沉睡在预算单位账面上。
(四)部门管理不到位
一是往往存在“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账上有钱、心中不慌”的想法,预算单位总倾向于留出足够的预备金,以备不时之需,或者认为年度资金结余越大,理财越有绩效。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事业发展缺乏中长期规划,或者预算基础工作薄弱,项目论证不充分,“二次分配”、“钱等项目”等问题突出,导致资金来了,项目由于诸多问题没法实施或者“四季度才实施”。三是地方政府采取政策激励手段鼓励各部门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而预算单位普遍“重分配、轻执行”,许多部门千方百计争取资金,然后再考虑预算执行。
(一)强化思想认识
一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当前预算管理注重收支平衡,但收入预算更多的是“预测”,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要更多关注支出,并且关注支出是否体现了相关的政策。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政策效应的有效途径。二是各部门要切实改变“重资金分配、重项目争取,轻项目跟踪、轻资金管理”的现状,建立完善项目资金责任制度,将项目实施责任和资金监管责任具体分解到主管领导、经办人员,同时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加快支出进度不是要求严格按照序时进度进行支出,而是要根据政策实施和部门实际工作需要支付资金,还要加强审核,严格按制度、按预算、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防止“库款搬家”、突击花钱、违规开支,保障资金安全。
(二)细化预算编制
一是增强前瞻性。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近年来财政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合理确定政府收支规模。根据县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按项目管理要求对项目实施依据、建设内容、资金测算、预期效益和保障措施等进行全面论证审核。未进行前期论证或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项目不列入预算安排。二是增强准确性。项目预算要严格按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编列,最大限度符合实际用款需求,不能虚报预算。专项资金要尽可能细化到部门可执行项目,避免执行过程中因“分解”预算指标,而影响项目的组织实施,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增强及时性。部门预算一经人大审议通过,财政部门要及时批复到预算单位,并切实做到预算下达和财政支付的有效衔接,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展,协助和督促各预算单位认真做好用款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
(三)优化预算执行
一是财政部门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资金滞留,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对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努力提高资金拨付速度和效率。对据实结算、以收定支等特殊项目,可采用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加快资金拨付。二是加大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对省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提前做好资金分配预案,在收到上级专项指标文件后,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并积极主动通知单位办理拨款手续。对于上级财政提前告知的专项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下达前,县级财政可提前拨付,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三是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按月分科目、分项目、分指标全面梳理年度支出情况,深入分析预算执行滞后的原因,对预计年内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及时调剂用于其他可执行的项目,或据实反映支出预算执行中的困难,及时向人大申请调减年度预算数。四是对预备资金、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或短收,财政部门要结合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及时会商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支出统筹安排预案,并严格依照程序报经批准后,及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减少年终扎堆支出。
(四)强化检查督办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加快支出进度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界定支出责任主体,确定工作衔接的节点和程序,建立包括职责要求、支出进度、支出质量、考核流程、绩效管理、责任追究等要素的工作规范。二是加强联系沟通。财政部门要坚持工作会商机制,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了解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应急性支出等具体情况,加强支出进度分析,对与时间进度差距较大的项目支出情况重点排摸,力争项目进度与支出进度保持基本同步。三是实施进度通报。健全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促使其加快执行进度。对支出进度慢的乡镇和单位,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将各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次年安排预算的依据,对项目实施快、资金使用好的预算单位,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使用差的单位,不安排项目资金或减少项目资金。
(五)硬化审计监督
一是开展绩效评价。坚持花钱必问效的原则,对所有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制度和绩效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的同步协调机制,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力度,用“火眼金睛”看好国家钱财,把挤占挪用的钱归位,把“跑冒滴漏”的钱堵住,确保财政资金节约、合理、有效使用。发挥好审计对经济的“体检诊断”功能,及时发现和揭示财政运行中的风险隐患,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三是做好预算公开。继续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收支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增强人民群众、社会舆论对政府“钱袋子”的监督,规范政府“花钱”行为。■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