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又贤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方法学研究所,福建福州350117)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乃至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的深刻革命。其任务之艰巨,是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史上所未曾有过的。这不是光靠少数人或某一领域的人们的努力所能达到的,而需要全社会共同奋斗方可得以实现。每一个人都应该对此有所贡献,各行各业都必须同心协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凝聚社会正能量合力,是成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本文基于矛盾论的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对凝聚全面深化改革正能量合力的重要意义和实现路径略作分析,但愿能引起理论界同仁的广泛共鸣。
习近平同志曾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1]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正是缘起于现实问题的倒逼,而且也要在解决问题中得以实现。
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包括两个基本要求:一是要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合力”;二是这种合力在总体上必须是一种“正能量”。现在理论界对前者(形成改革合力的必要性)说得比较多,这固然很重要,但对后者(凝聚改革合力的正能量)却谈得极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疏忽。因为形成改革合力是客观的、必然的趋势,不是仅靠人们的努力就能造成或改变的,而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合力,不但是必要的、必须的,而且是只有并可以通过人们的努力去实现的。
强调要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就其最直接的经典理论依据来说,可以追溯到恩格斯1890年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所提出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2]从中不但要看到,社会历史合力的形成是客观的、必然的,只要历史过程还在继续,它就是不可避免的,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要领悟到,社会历史合力,特别是积极向上的社会历史合力,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来说是必要的、必须的,正是它通过不断形成新的社会成果,推动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发展变化。理论界对恩格斯历史合力论的前一方面含义的认识比较清楚,但对后一内涵的解读明显存在不足。正确理解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一定要从这两方面含义的有机结合中来完整把握。
社会历史合力就其必然性或总趋势来说,是前进的、发展的,但就其每一具体实现来说,却是复杂多样的。因为如恩格斯所说,其“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当相互冲突中的单个存在的、积极的、进步的意志居支配地位时,所形成的社会历史合力便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当相互冲突中的单个存在的、消极的、腐朽的,甚至是反动的意志居支配地位时,所形成的合力就可能是阻滞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在社会历史发展中之所以会出现倒退或逆转,就是由于后者的合力造成的。过去,对社会历史合力的客观性、必然性说得比较多,而不够注意把握其具体实现的复杂多样性,以致忽视了努力凝聚正能量合力的重要意义。这是应该引以为戒的。
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不但要强调必须造成合力,而且要特别注意努力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合力。所谓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是指在尊重各种意志、精神力量客观作用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其中代表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意志、精神力量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社会合力。这是由我国所面临的国情特色和改革任务所决定的,而且是由现实问题的倒逼而提出的。
1.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着国际环境的新挑战,特别是面临着国外的各种消极因素的渗透和干扰。这容易导致各种各样的思想、观点或利益要求的产生,其中不排除存在许多消极的、颓废的东西,从而影响改革正能量合力的形成。所以,要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和教育,坚定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真正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上来,以促进改革正能量合力的凝聚。
2.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乃至党的建设等领域,而且其具体任务和实际特点彼此各异。这容易导致各自为政和相互抵触、相互冲突等情况的出现,从而影响改革正能量合力的形成。所以,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强对不同领域的改革、不同部门的工作之间的相互协调。也正因为如此,从中央到各省(区、市)都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旨在凝聚有利于改革全局健康发展的正能量合力。
3.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要调整人们的既得利益,从而使不同的利益主体对改革持不同的立场或态度。从这种不同的立场或态度出发,人们会形成相异的,甚至包含着非进步的个体的意志、愿望或诉求,进而影响改革正能量合力的形成。因此,既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又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在不同的意志中凝聚共识,以构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全面深化改革是一种全新的事业,在其全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产生彼此各异甚至相互冲突的意志、愿望或追求。正是这些问题的可能出现或者已经成为现实,倒逼我们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协调,通过形成共识、统一行动,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而且只有在这现实的矛盾或问题的解决中,改革正能量合力才能日益壮大,从而不断推动改革全面深化、持续健康地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合力的形成,源于其内在的矛盾运动。从辩证法的观点来说,任何矛盾都既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只有正确处理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变压力为动力,才能真正凝聚推进改革持续、健康发展的正能量合力。当今我国所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在特殊的国际大背景下进行的,其中首先涉及到的就是怎么正确处理国内改革和国际环境的矛盾。这两者之间既可能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又可能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只有正确处理国内改革与国际环境的矛盾,才能有效地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
国内改革与国际环境的矛盾,人们往往习惯于把它看成纯粹的外在矛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疏忽了这一矛盾的特殊的、重要的意义。其实,这里的“国际环境”不是单纯的、自在的外部条件,而是同国内改革发生了关系或作用的,即已经程度不同地渗透乃至转化为国内改革条件的内在因素。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重大秘密的,无论是对外或对内的交流,都是畅通无阻的。西方国家的文化,特别是意识形态,也会在这种对外开放中渗透进来,甚至程度不同地内化为人们的素质或意愿和要求。这既可能给我国改革带来某些可资借鉴的东西,但同时也可能带来许多干扰我国改革方向和道路的因素。因此,正确处理国内改革和国际环境的矛盾,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合力就显得极为重要。
通过正确处理国内改革和国际环境的矛盾来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合力,必须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1.准确把握我国国情和改革的特点。其中,尤其要注意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3]。这应当作为解决国内改革和国际环境矛盾的主要依据。
2.辩证地分析国外环境对我国改革可能产生的主要利弊影响。目前,从有利方面来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民族和人民都在谋求和平与发展,客观上给我国改革带来相对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世界各国在发展市场经济中提供了许多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对于我国改革借鉴其中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大有好处;许多国家在政治建设中探索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社会监督,特别是在反对特权腐败上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尝试和努力,其中不乏我国改革可以参考的“他山之石”;不少国家在建设高势位文化、争取世界话语权上有许多成功的做法,这有利于启发我们在尊重自己国情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的文化发展战略,培育和造就能够率领世界新潮流的优势文化,进而获得更多的、更高层次的国际文化发展话语权;国外有不少重视生态保护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其中不乏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值得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选择地加以参考或借鉴。从国际环境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来说,西方国家中体现资本主义本质的制度、体制、机制,会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时渗入我国,影响或干扰人们改革思路的选择和形成;西方的意识形态,特别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思想、普世价值观、公民社会理论等,也都会渗入并对人们的思想起某种腐蚀作用。所以,面对国外环境的不同影响,要善于趋利避害,凝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
3.准确把握国际环境对我国的影响或渗透的现实状况。其中,特别要注意弄清两个问题:(1)国际环境对我国的影响或渗透是由于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而造成的自然性渗入,还是出自人为因素的干预而导致的“文化侵略”?(2)国际环境对我国的影响或渗透是属于国民在探索中向西方国家的借鉴引入,还是西方国家基于西化或分化我国的阴谋而实施“和平演变”的渗入?情况不同,结论就会不同;结论不同,处理的方式也要有所区别。在这个问题上,任何的麻木不仁或不分是非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4.进一步明确如何在国内改革和国际环境的矛盾运动中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合力。(1)应该更客观地看待、更冷静地处理国际环境的渗透和影响,不要搞全盘否定或机械排斥,而必须把有批判的吸收和有借鉴的否定有机结合起来;(2)在自觉抵制西方的“和平演变”或“文化侵略”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反思那些由于我国文化处于低势位而形成的自然性的被渗透,并把重点放在通过改革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构建高势位的文化上;(3)应该更宽容、更全面地看待国民因为参考和借鉴国外经验或做法所带来的国际环境对我国改革的渗透,既要充分肯定和吸收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又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纠正其可能包含的偏差乃至严重失误。一般说来,这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只有采取批评、说服、教育的方法才能达成共识,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合力。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3]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作用和政府职能在资源配置中就是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它们既是相互区别的,即强调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但又是辩证联系着的,任何把它们绝对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抓住《决定》所提出的这个重点和核心问题,特别要辩证处理市场作用和政府职能的矛盾,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
1.要明确《决定》是从资源配置而非其他意义上来肯定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的。资源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相对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发展的需求来说,它往往显示出相对的稀缺性,从而要求人们对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4]。这就要求尊重市场价值规律,主要靠市场来决定价格;尊重市场供求规律,主要靠价格信号来调节市场的供求关系;尊重市场竞争规律,鼓励正当竞争,实行优胜劣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是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即将之从原来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为决定性作用。如习近平同志所说:“这是这次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观点。”[4]
但是,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毕竟只是就资源配置的意义上说的,不能把它夸大为在任何意义上都适用的普遍性结论。如推进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3],但这就不是仅靠市场调节所能解决的;发展市场经济离不开各类公共服务的提供和保障,特别需要推进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均等化发展,但这同样不是光靠市场作用就能实现的;更何况市场经济本身发展就有一个方向和道路问题,如果仅凭市场选择也是难免会走到岔道上去的。
2.要明确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应该“更好发挥”政府的职能或作用。《决定》既要求改革要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3],又反对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取代或取消政府职能,明确提出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这体现了市场决定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职能的辩证统一。
所谓“更好发挥”政府的职能或作用,一方面要求政府轻装上阵,把本来不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事务归还市场或社会,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政府更好地履职,着重在“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多下功夫[3]。政府作用不能冲击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也不能削弱或取消政府的作用,而且要更好发挥政府的职能或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在促进二者的良性互动中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合力。
3.要明确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是与全面推进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相辅相成的。全面深化改革可谓千头万绪,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应突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把控全局。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落后的社会之间的主要矛盾,以及作为发展中大国的国际地位都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所以仍然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也决定了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然也必须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
但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没有也不能否定其他领域改革的重要性。《决定》说得很明确,只是强调要以其“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为其他领域改革提供强大动力,创造更好条件”[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经济体制改革也这样或那样地决定着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突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能够对其他领域的改革起某种“牵引和带动”作用;经济体制改革会向其他领域的改革提出相应的发展诉求,从而赋予后者以内生性的强大动力;经济体制改革既优化了社会的经济基础,又大大提升了社会生产的水平和质量,必然为其他领域改革创造更加坚实的经济、物质条件。但是,经济体制改革同其他领域改革之间不是单向的作用关系,而是双向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所以,这一轮改革的宏观定位,就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孤军深入”,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化”,其直接目标就是“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3]。
《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3]。这里所反映的就是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即要求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顶层”和“基层”两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3]。其实,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之间就是一种辩证的矛盾关系。它们虽然具有同一性,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但又具有某种斗争性,即是相互区别的,可能不一致甚至是相互冲突的。过去,人们往往讳言它们之间的斗争性,以至于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它们之间的不一致,忽略了主动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就必须正确处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矛盾或关系。
要正确处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矛盾,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做到如下3点。
1.辩证理解“顶层”与“基层”区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从其区分的绝对性来说,“顶层”就是指“最高层”,主要指党和国家的中央层面,乃至国务院和中央政治局常委;而“基层”就是指“最低层”,主要指乡(镇)乃至村一级决策层和“第一线”的改革实践者。从其区分的相对性来说,“顶层”既包括党和国家的中央层面,也包括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政府机构,乃至任何一个较之基层的上一级组织或机构;“基层”不仅包括乡(镇)乃至村一级决策层和“第一线”的改革实践者,而且包括任何一个相对较低一级的党组织和政府机构。明确顶层和基层区分的相对性有一个重要的好处,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政府机构不要把自己的角色定位及其基本职能绝对化,而应该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扮演好顶层和基层两种不同的角色,自觉地做好“顶层设计”,又积极地组织和参与“基层探讨”,使二者相得益彰。
2.在全面了解基层情况的基础上着眼宏观和全面问题,实现科学的顶层设计。(1)顶层设计必须建立在对基层情况作全面、准确的宏观把握的基础之上,其中最重要的前期工作是深入基层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而决不能脱离实际地凭想当然办事,更不能消极懈怠或敷衍了事。(2)顶层设计相对特定的领域应该具有宏观性、普遍性、长效性,不能面面俱到,更不能只盯住眼前的个别性或微观性问题。(3)顶层设计要有明确的具体针对性,不能泛泛而谈,特别是要辅之以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提倡“招招中的”,反对“以空对空”。(4)顶层设计一定要有顶层领导和公务人员的率先垂范。只要认真回顾一下中央政治局作出纠正党内作风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情况,便不难看出,顶层设计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顶层设计的配套措施和顶层垂范,都是至关重要的。
3.在正确贯彻顶层设计中鼓励“摸着石头过河”,充分发挥基层探索对微观领域,特别是直接操作规范上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坚决反对层层机械照传、照抄、照搬,以免忽略了基层实施的特殊性和主观能动性。顶层设计侧重于宏观的、普遍的、长远的问题,难以全面顾及基层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这需要基层“有的放矢”地去结合和解决。虽然这种倾向在近年来有所克服,但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有的领导或群众往往有一个认识误区,即以为只要照着上级的规定去说、去办,就“不会错”,即使有失误“也没有什么责任”;而如果自己去探索了,说了同上级规定不一样的或更多的话,就“难免出错”,出现失误就“难免要承担责任”。他们忽视了不作为就是一种错,不作为就要承担失职的责任。这应该引以为戒。另一方面,要坚决反对把基层探索演变为不顾顶层设计的“我行我素”。固然,基层探索可能遇到顶层设计所未曾预料的情况或问题,所以要鼓励“摸着石头过河”;但“摸着石头过河”同样有一个坚持正确方向和道路的问题,同样是谋求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就必须服从作为宏观指导的顶层设计。在这个问题上,最重要的是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有的地方、单位或部门的领导或群众,容易从自己的局部的甚至小团体的利益出发,置顶层设计于不顾,置全局利益于不顾。所以,李克强同志担任总理以来,反复强调改革要打破部门、行业利益和固有格局,抓住关键环节,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要求“超越部门利益”,保证“整体工作”的顺利实施[5]。这应该成为正确处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矛盾的重要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对腐败工作取得了突出进展,在国内外也产生了巨大反响。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所表现出的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坚定信念、工作艺术、实际成效,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社会反映却是很复杂的:有的人拍手称快,认为好得很,就要这样继续“反”下去,可也有人忧心忡忡,怕再“揪”下去,会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有的人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鼓舞,认为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的胜利,但也有人因此而对我国的前途丧失信心,以为这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生的,那么今后还会有什么前途呢?因此,凝聚当今改革正能量合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必须正确处理反对腐败和鼓舞人心的矛盾。有的人可能认为,它们是一致的,不存在什么矛盾。其实不然。它们虽然从总体上说是一致的,是统一的,即越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反腐败斗争就越取得大成效,越有利于鼓舞人心;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从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方面来说,反腐败斗争中有不少成果是针对现实体制的不足而进行的“自我暴露”和“自我揭丑”,从而也会一定程度地影响人们对共产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向往。所以,一定要善于正确处理反对腐败与鼓舞人心的矛盾,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特别是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二者相辅相成。这是凝聚全面深化改革正能量合力的重要途径。
联系以往的经验和教训,要想有效地凝聚改革的正能量合力,当前特别要注意正确地宣传和解读反腐败斗争的意义和成果。
1.腐败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生死存亡,必须“零容忍”地反腐败,决不能姑息养奸。应时刻谨记胡锦涛同志的告诫:“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6]而且,要像习近平同志所说的那样:“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7]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见一只打一只,哪里出现就在哪里消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优化党风,并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获得根本好转,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无限光明。
2.反腐败乃民心所向,要用反腐败的成果取信于民,鼓舞和争取民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谁掌握了民心所向,谁就获得了成功的保障。人民对腐败是深恶痛绝的。只有坚定地坚持反腐败斗争,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因而也才能获得胜利的希望。这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必然趋势。所以,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8]
3.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最充分的发挥。所谓制度的优越性,最重要的是表现在它能够惩恶扬善,鼓励人们积极向上,特别是能够最大程度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并为社会生产率的提升创造更大的空间和可能性。而腐败则恰如其反,它助纣为虐,阻滞社会进步,打击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所以,只有坚持反腐败,才能扫除一切障碍,充分展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争取更大的民心支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实基础。
在关于反腐败的宣传和教育中,最重要的是要避免和纠正两种简单化倾向:(1)简单地把腐败的滋生归咎于现存社会主义制度,从而程度不同地削弱乃至丧失了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2)简单地断言腐败的滋生同社会主义制度完全没有关系,以致不能客观地说明现有社会具体制度的局限性,当然也忽视了富有针对性地去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
其实,腐败的滋生同现存社会主义具体制度不够完善是有一定关系的,如在现存社会制度中关于权力运作的规范还不够健全、决策的民主化和程序化规范还缺乏实施的保障、群众与社会及媒体的监督还难以真正到位等。这恰恰是在反腐败斗争和政治体制改革中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腐败也是“水火不相容”的,其发展的总趋势正是以消除乃至消灭一切腐败现象为战略目标的。从根源上说,腐败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是以腐朽的上层建筑,特别是极端个人主义和淫逸奢靡之风作为直接的思想或精神支撑的。我国曾经历了长期的封建主义统治和影响,再加上伴随着开放而不断入侵的以极端个人主义为特征的资本主义思想文化,都给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温床。这是开展反腐败斗争应该坚决加以清理和消除的。
这是目前宣传教育比较薄弱的环节,以至于人们感受不到反腐败斗争的好处。当前,特别要注意针对群众的思想顾虑说清如下3个问题。
1.反腐败是否“越反越严重”?这是人们经常发出的疑问。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都讲“零容忍”“动真格”,从而捉到的“老虎”和“苍蝇”都相对更多了。但它们不是因为反腐败“反”出来的,而是过去尚未彻底暴露直到今天才被揪出来,或是伴随新的实践、条件或环境而滋生出来的。反腐败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而且“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8]。所以,反腐败一定是越反越彻底,越反越使腐败没有藏身之地。所谓反腐败“越反越严重”是没有根据的。
2.反腐败是否对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用”?当然不是。因为,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对社会具有极大的腐蚀和破坏作用。习近平同志尖锐地指出:“‘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9]反腐败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正是要改变这种状况。由于反腐败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才能真正显现出来,所以往往被人们所疏忽。在过去关于反腐败的宣传中,媒体比较热心报道什么人、多少领导干部“落马”了,而不够注意跟踪报道他们被“揪”之后给所在地区、单位、部门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今后要在这方面切实加强,特别要用感性、直观的材料来介绍反腐败后的新貌。
3.彻底反腐败是否“会削弱人们的社会主义信念”?这是人们时有顾虑的问题。特别是,当反腐败揪出许多“老虎”和“苍蝇”之后,有的人就会感到某种不安:“过去就是靠这些人来领导我们的,难怪出现了许多问题。这种人还有多少没有揪出来?社会主义能有多大的前途和希望?”对于这种顾虑或担心,要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解决。除了要厘清腐败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之外,还要让群众真正认识到,反腐败对社会主义制度来说是“主动亮丑”,这种“主动亮丑”是对“美好”的追求,是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美好;反腐败越彻底,社会主义制度会越廉洁,社会主义的前途就会越光明、远大。
此外,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合力,还必须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稳定发展的矛盾。由于这个矛盾是一个老问题,是以往理论界所反复强调和说明的,在此不赘述。
总之,全面深化改革必然会面临许多矛盾或问题,这既是压力又是动力,关键在于能否正确处理这些矛盾或问题,变压力为动力,凝聚正能量合力。说到底,这恰如毛泽东同志所言,“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10]。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宏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面工作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顾此失彼、畸轻畸重,就不会取得最终的成功。“我们做工作,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11]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凝聚正能量合力,正是要引导人们遵循这个道理。
[1]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改革开放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旗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N].人民日报,2013-11-21(07).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79.
[3]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3-11-16)[2014-07-25].http://www.sn.xinhuanet.com/2013 -11/16/c_118166672.htm.
[4]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3-11-16(04).
[5]田享华.李克强任总理后四次提出破除“部门利益”[EB/OL].(2014-07-11)[2014-07-21].http://news.china.com/domestic/945/20140711/18626711.html.
[6]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摘登[N].人民日报,2012-11-09(02).
[7]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170.
[8]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EB/OL].(2013-01-22)[2014-07-22].http://news.xinhuanet.com/2013 -01/22/c_114461056.htm.
[9]新华社.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EB/OL].(2012-11-19)[2014-07-19].http://www.gz.xinhuanet.com/2012 - 11/19/c_113715398.htm.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4.
[11]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