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迪
(淮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19世纪美国著名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以全新的创作笔法以及独特的视角,用诗歌的形式,大胆书写了关于死亡与永生的主题。她用清新洗练的笔触以及富有洞察力的想象,书写了生与死的对立与统一,在她的笔下,死亡神秘而瑰丽,死亡与永生的主题折射出作者渴望永生的强烈生命意识。狄金森将对永生的渴望以及对死亡的畏惧紧密相联,进而把生命从麻木的沉沦中唤醒,使人们关注生存的价值和意义。
死亡是人生无可回避的话题。死亡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可预知性,使得人们在许多时候对死亡充满焦虑。在潜意识中,人们都是乐生怕死的,海德格尔曾有过这样的论述:“只要人在,人就处在死的困境中。”[1]死亡的必然性思想伴随人的终生。对于具有自我意识、自我修养的人而言, 死亡的想象是一种潜意识,因此,古今中外无数文人骚客都曾以各种文学形式记载自己对死亡的认识,并以死亡为主题阐述自己对死亡认识和理解。
狄金森年轻的时候备受磨难、坎坷多舛,家人、恋人及朋友的一个个离开及猝然离世,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在她的精神世界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在后来的诗歌创作中,狄金森将死亡作为一个重要的主题,诗人通过诸多死亡意向的描绘,如葬礼、死者、死神等,对生命的真谛及死亡的深层内涵进行了探讨。狄金森认为,死亡将连接着永生,死亡并不可怕,死亡无非是走向永生的一条必经之路,是另一段生命的开始[2]。
狄金森的一生并不如意,爱情的坎坷以及梦想得不到实现一直困扰着她。在她的精神世界里,心灵充满了虚无和悬浮,找不到“精神与肉体的归宿”。她想要逃避,又找不到“逃跑之路”[3]。她在诗歌中反复吟诵“死亡”这一主题,或抒发对死者的怀念,或生动刻画一个死亡场景,或者对一次死亡的整个历程进行生动的描绘,在畅想死亡的过程中渴望永恒。通过体验和想象死亡,诗人对生命的终极意义进行孜孜以求的探索;通过对于死亡的冷静的思考,把生命从麻木的沉沦中唤醒。在《因为我不能停下等待死神》中,狄金森表达了自己对于死神的看法,死神变成了一位亲切的车夫,死神的和蔼和礼貌打动了“我”,他停住车等“我”上去,车里还坐着“永生”[4]。诗人对待死亡的态度冷静而平和,认为死亡只是肉体的毁灭。狄金森所刻画的死者形象并不恐怖,没有抑郁、腐臭的死亡气息,在狄金森笔下,死者是在“安睡”且“面容胜柔嫩花枝”。诗人采取这种创作倾向,是由于诗人对于死亡的本质有着深刻的理解[5]。
《当我死的时候,我听到苍蝇在嗡嗡叫》中,狄金森渲染了一个真实而生动的死亡场景。诗歌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我”气息微弱地平躺在床上,静候上帝的降临, 屋子十分静寂, 弥漫着死亡气氛,亲友们已把泪水擦干,大家静静地站在周围,等待着上帝的“现身”[6]。苍蝇在断断续续地哀鸣,一只苍蝇遮挡了从窗口进来的光线,最后,“我”的视觉能力完全丧失,忽然间眼前一黑,离开了这个世界。诗人巧妙地运用象征手法,把“苍蝇”和“国王”两个意象并置起来。在诗中,诗人将“苍蝇”(Fly)和“国王”(King)的首字母都用大写,用来特殊强调,以造成一种幽默、诙谐的效果。在这首诗中,“苍蝇”象征着衰亡、腐朽,而“国王” 象征着万能的上帝[7]。诗人巧妙地描述了弥留之际的“我”,“无法看清要看的东西”,表达了“我”对死后世界的彷徨以及那种迷惑和混乱的精神状态。在这首诗中,“苍蝇”的不期而至这一意象生动真实:就在“我”生命垂危的严肃时刻,一只“苍蝇” 却时断时续地在眼前嗡嗡着,遮挡了从窗口进来的光线,使得“我”眼前漆黑一片。诗人诙谐而忠实地描述了一个即将要离开人世的人在弥留之际的心理过程。
狄金森曾在诗中把死亡比做“大海的连字符号”,她觉得,死亡之前的那种阵痛“恰似起伏的海涛”,死亡的过程“比死亡更加难熬”。诗人化抽象为具体,把生者对死亡的所见、所闻以及亲情感受刻画出来,所展现的一幅幅死亡意象或恐怖、或紧张、或无奈和困惑交织,理性、审美地观照“死亡”。 生与死本来是两个对立的范畴,在狄金森的笔端却充满诗意,使读者在审视“死亡”的过程中,仿佛已经将生与死的界限遗忘,达到和谐统一、生死两相忘的境界。在狄金森眼里,死亡并非是依依不舍和满怀悲伤,如在《邻居的葬礼》中,诗人对于葬礼的描写,是基于非常客观的角度。在诗的第一小节中,诗人用麻木来描写自己的眼神,以此来喻示自己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来评价这场葬礼。诗人对参加葬礼的所有人的活动进行了一一的描述,唯独没有对这场葬礼的主角即死者有所提及,也没有描述生者的眼泪。牧师生硬地走了进来,他的脚步是快速而稳健的,仿佛不是在参加一场葬礼,倒像是回家。狄金森用游行来描写葬礼的仪式,可以看出这场葬礼只是向他人宣告有人死去了。在这首诗中,作者只是将作为旁观者看到的一切描述了出来,词汇中没有太多的评价,好像葬礼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一切都显得客观和冷漠。由此可以看出,作者并没有将死亡看作是什么不同寻常的事。
在艾米莉·狄金森的一生中,经历了挚爱亲人的生离死别。南北战争期间,艾默斯特小镇许多军人因为战争阵亡;女诗人布朗宁夫人以及她的姨妈拉维尼娅的去世给狄金森又带来了很大的打击;1874年和1882年,狄金森的父母亲先后病逝;1883年,她的侄子吉尔伯特病逝;还有他的一些挚友如奥提斯·罗得、萨米尔·鲍尔斯等都先后去世。站在狄金森家二楼的窗口,就能够看到镇上的墓地。经常目睹镇上送葬场面,使她的脑海里留下了许多死亡印记。有时诗人从旁观者的角度描述死亡,有时以第一人称“我”的形式,描述了死者的心理变化以及死亡的客观过程。诗人曾描写了一个即将死亡的女人,在死亡前夜看到的周围人的活动和反应:家里的人站在她的周围,不断地提起她以前对家庭成员的关心和爱护以及生活的点点滴滴,言谈举止中生出一种对死者的怀念。即将死亡的女人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她觉得为什么自己单单一个人去死,其他的人却继续活着呢?然而,她还是死了,她的亲友们扶正她的头,梳理好她的头发,将她送走,然后,每个人都开始思考自己的事情,因为对于活着的人来说,生活还得继续。
在IfeltaFuneral,inmyBrain这首诗中,诗人描述了一个人在死亡那一瞬间的内心感受。在直觉丧失前,死者还能对外界的一些情况进行感知:来来往往吊唁的人;万分嘈杂的环境;随后,开始举行与遗体告别仪式,不停敲打的鼓声让死者烦乱无比,直至头脑完全的麻木;最后,死者被人抬往墓地,直至到另一个世界里安息。这首诗对死者的安葬过程进行了详细描写。在诗歌NobodyknowsthislittleRose中,诗人发出了“人生一世,草本一秋”这样的感叹,诗人觉得人的一生犹如一个朝圣者一样,一直在朝着自己无限向往的圣地前进,可叹的是犹如大海里的一滴水一样,很多人在人世间稍纵即逝,转瞬就无影无踪、无声无息,只是偶尔地被她身边的亲人想起。加尔文教对艾米莉·狄金森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为了获得心灵的慰藉,她喜欢从基督教和圣经中找寻寄托。狄金森觉得上帝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常常会无动于衷,在诗歌的字里行间,狄金森会偶尔对上帝存在的虚幻性进行嘲讽。在诗歌Ineverlostasmuchbuttwice中,狄金森用血和泪控诉了上帝的无能,在诗的最后两行,诗人对上帝发出了质疑,诗人觉得上帝是个窃贼,并不关心人的死活,诗人发出了愤怒的呐喊:这样的上帝我们还能相信吗?
狄金森死亡诗歌的美学精华在于她能从容面对死亡。读了狄金森这些诗,人们不禁觉得死亡好像不再可怕。死亡是每个人的人生最终的归宿,死亡应该是永生的,是不朽的。狄金森终于找到了关于死亡的答案,即生与死是能够和谐相处的。BecauseIcouldnotstopforDeath这首诗有着深刻的意蕴:“他是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驾了一辆马车来将我接走。”学校、田地和太阳,在狄金森的诗中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他们分别是童年、中年、晚年的代表。人的一生就这样慢慢地度过,最后来到坟墓。就这样,我们走过了自己的一生。“从那里起到现在,几个世纪过去了,在这几个世纪里,我愉快地生活着。所以,我觉得几个世纪甚至要短于一天的时间。我终于领悟到,那一天的到来,并不意味着死亡,而是将走向永生。”诗人将死亡描写得如此美好,给死亡镶嵌了美的意蕴。
在狄金森死亡诗歌中,永生和不朽占了很大的比重。狄金森在诗歌Thebustleinahouse中曾描绘到:对死者来说,尘世的爱已经没有用处了,死者打扫一下自己的心脏,将这些爱收起,死者已经永生了。在BehindMe——dipsEternity这首诗中,诗人觉得死亡只不过是eternity和immortality中间的过渡期而已。在IlikealookofAgony中,诗人说,要死的人根本不可能去假装剧痛,即便额头流下的汗珠,也是用痛苦串起,真实而又无拘无束。她喜欢看到死亡,因为死亡是一种美,代表了永生。在Twasjustthistime,lastyear,Idied中,诗人还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对去年此刻“我”死去的情景进行了回忆:在田野里,丰收的南瓜已经装满了马车;感恩节的时候,父亲还是否能够给“我”留出一份菜呢?到了圣诞节,会不会还将“我”的袜子挂得很高,到时候,圣诞老人是否能拿到“我”的袜子?其实,“我”又何必自寻烦恼呢?这些已经成为过去,未来的某一年,“我”的亲爱的家人,将会与“我”相聚,犹如秋天成熟的果实。
艾米莉·狄金森以全新的创作笔法以及独特的视角,用诗歌的形式,大胆地书写了关于死亡与永生的主题,用娓娓动听、清新隽永的诗句,描述了自己对生与死的感悟。诗人面对死亡,冷静思考,从容面对,最后在迷茫中追求永生,向读者诉说了生命的价值。诗人将生与死归为一体,把死亡提升到美学的境界,诗人的死亡价值判断体现了探讨生命真谛、扩展生命张力、让精神永恒的美学思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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