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上,计映东
(郑州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我国是一个节能灯生产与使用的大国,仅“十一五”期间,国家推广使用节能灯的数量就高达3.6 亿只,在节约电力的同时也为减排二氧化碳做出贡献,但是随之而来的废旧节能灯的回收处理问题也引起了越来越高的关注。由于节能灯的灯管内含有汞、铅、砷等有害物质,这样随意丢弃的节能灯就会对地下水、土壤、各种生物以及人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伤害。节能灯的污染与回收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要做到在节能的同时还能保障环境及各种生物的安全,这就需要对节能灯的污染以及回收利用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所以,对节能灯污染与回收利用的研究已经刻不容缓。
目前,能源与环境问题越来越为国际社会所瞩目。为了应对全球气候不断变暖,履行《京都议定书》承诺的减排目标,2008 年我国通过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白炽灯进行了逐步淘汰。人们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节能灯,中间的差价由政府补贴,除此之外还能通过以旧换新以及政府补贴等措施来推广节能灯的使用。在此背景下开展的中国各地节能灯推广非常迅速。我国的节能灯产量占据了世界产量的绝大部分,而且使用量也在逐年增长,现在国内大部分发达城市都已经完全淘汰了白炽灯的使用,在一些中小城市节能灯代替白炽灯的节奏也在加快。
虽然在节能灯的推广过程中,政府缺乏有效的产品研发激励政策,市场监督机制不健全,缺少逐步淘汰普通白炽灯的路线图和分阶段淘汰的时间表以及对白炽灯生产企业限制的激励措施和推广高效节能灯的专项规划,但是,由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深入人心,节能灯正在逐步取代白炽灯在居民家庭中的地位。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9 年5 月至2011 年初,全国推广使用节能灯数量达3.6 亿只;截至2011 年底,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累计推广节能灯5 亿只以上,加上补贴范围外的数量,可能超过10 亿只。
目前,绝大多数市民将废旧节能灯当普通垃圾扔掉。很多市民对于节能灯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并不知情,对于废旧的节能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往往随手就扔进了垃圾箱。节能灯内含有铅、汞、多溴联苯等有毒、有害元素。
虽然我国现在生产节能灯的企业有上千家,可是由于技术、价格等的制约因素,无汞节能灯至今在我国未能普及,国内绝大多数企业生产的节能灯均含汞。虽然一只节能灯的含汞量只在0.5mg 左右,但是它所带来的危害却是巨大的。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随意扔掉1 只废弃的节能灯可能直接污染180 t 水。而破碎了的节能灯则会使局部空气的汞含量为10~20mg/m3,但是按照相关规定,空气中的汞含量不能超过0.01mg/m3。这也就表明一只处置不当的废旧节能灯在破碎之后所释放出来的汞含量会使周围空气的汞浓度严重超标。这样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得到相关部门和人们的重视。
汞除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还会威胁到人体的生命健康。1953 年,日本出现的水俣病实际为有机汞中毒。这起事件被视为是世界“八大公害”之一。当人们饮用了受汞污染的水和食用受汞污染的食物时,就会发生汞中毒事件。慢性汞中毒可使人性格变得胆小怕羞、孤独、厌烦、消极抑郁、易激怒,有时行为怪癖,自觉口中有金属味,口腔黏膜充血、牙龈红肿、牙齿松动、牙龈或口腔膜出现色素沉着(称为汞线),亦可出现“汞毒性震颤”,手指、舌、眼睑震颤最为常见,严重时可蔓延至颊肌、上肢、下肢,并出现手指书写震颤。此外,孕妇发生汞中毒会将汞带入到胎儿中,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可见,汞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是相当大的。
根据调查显示,现在国内废旧节能灯的回收率非常得低,绝大部分人对于废弃节能灯的处理方法就像对待普通垃圾一样,直接随手扔掉,这样造成的环境污染是相当严重的。
国内现在没有完善的节能灯回收体系,没有专门的回收站,另外,由于节能灯的回收基本无利可图,所以节能灯不能像废弃金属那样能够充分的回收。尽管我国在2008 年就将节能灯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可是由于在建立健全废旧节能灯回收处理体系、废旧节能灯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等方面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绝大部分民众严重缺乏对废旧节能灯的危害的认识,这样就造成了人们无节能灯回收的意识。另外,回收后的节能灯虽然能够在工厂里得到重新的生产,可是,回收后再生产需要投入的资金相当大,而生产出来的节能灯利润又小甚至是亏损,这样就导致国内的生产企业不愿意对节能灯回收再生产。从而出现了废弃节能灯无处可用、随处乱扔的局面。
在欧盟、美国、德国、日本等地,废旧的节能灯能够得到相当高的回收率。在欧盟,在已颁布的《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中明确规定了生产者应该负责废旧电气设备的回收和处理费用。同时,欧盟对节能灯质量的指标相当严苛。在瑞典和德国都采用了销售和社区2 条通道来回收废弃节能灯。而在美国则通过《环境保护法》规定民众要对自己丢弃的废旧的电气设备要负永远的责任。另外,有些生产企业也会通过以购买新灯为代价,免费为消费者处理废弃的节能灯。而在日本,民间建立的有专门的废弃节能灯的回收机构。国外的这些法规以及措施,都使废旧节能灯得到了很好的处置,从而降低了节能灯对环境的危害。
在我国较为发达的城市中,人们对废旧节能灯的危害有一定的认识,可是不全面、不彻底,而在小城镇和乡村,人们根本就没有废旧节能灯回收的概念,民众回收意识的薄弱是造成现在节能灯乱丢、乱弃的一个主要原因。所以,可以通过居委会上门宣传,分发宣传资料;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宣传;在集市、车站、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广告进行宣传。
政府部门还应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宣传,企事业单位是节能灯的消耗大户,每次报废的节能灯数量都占据了废弃节能灯总量的绝大部分。政府部门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事业单位的节能灯回收意识,当企事业单位能将回收工作做得很好的时候,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们也会对家里的废旧节能灯的处理有相当强烈的意识了。另外,对于生产企业,政府部门也应该要求其在醒目的位置标上警示污染风险的标志。
同时,还可以合理地利用现在的社交媒体、电视(包括车载电视)、广播、报纸等强有力地进行不间断的宣传,使废旧节能灯的污染降到最低。
国家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出台相关的规定,增强对节能灯的回收处理。在管理与法律建设方面,我国已经出台有关危险废物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你管理办法》等。《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第29 类“含汞废物”中明确列出“荧光屏及汞灯制造及使用”,就是指无论是废旧还是生产中的含汞照明灯,都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管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 年)》中也涉及到了汞污染防治技术指标和一系列管理措施。为防治汞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国家还打算制定《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在《废家电回收管理条例》中,我国已经开始试行生产责任延伸制度。但是针对废旧灯管回收处理的管理以及相关收费政策措施方面还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层面上的支持,而且由于法规实施不到位,带来了大量问题:对汞污染的宣传力度不到位,政府的财政支持不足导致灯管回收处理体质及市场基础建设不健全,需增强全社会对汞的危害防治意识,并且逐步建立回收处理体系和市场管理机制。
另外,生产部门可以改进产品的生产方法,调整产业结构,使用汞齐或汞丸等技术,减少汞的使用量,也可以使用固汞代替液汞生产灯具以减少污染。专家建议采取谁制造谁回收,由生产单位回收自己的废物。
我国现在不管是在大中城市还是小城镇,都没有针对废旧节能灯而设立的回收中转站。建立专门的回收站,将市民家里的废旧节能灯统一回收,然后送到专门的处理场所进行处理;定期举行节能灯以旧换新的活动,将居民手中的废旧节能灯回收起来,这样既环保,又经济,对市民很有利,能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人们的参与积极性;鼓励建立民间组织废弃节能灯进行回收处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防污的关键是控制源头汞,积极推广低汞技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降低汞污染;鼓励节能灯生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每年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奖励;对企业进行一定的资金补助,监督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引进国外的先进设备进行节能灯的生产;对于回收处理废旧节能灯的生产厂家,在政策上给予最大优惠的帮助。国家要对这类生产厂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补助,厂房建设以及业务拓展方面降低一定的门槛高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生产厂家的积极性;国家每年资助一部分企业生产者到国外去进行实地考察,与国外公司进行经验和技术上的探讨,通过学习,再结合自身的条件,开辟出一条符合我国废旧节能灯回收处理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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