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巧宁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江苏南京 210042)
2014 年8 月31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以服务科技创新为目标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在我国正式启动。科技报告制度首次从国家层面将科技报告纳入到科研管理中,从而加强各类科技计划之间的协调衔接,避免科技项目的重复部署和资源浪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资源共享。
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欧美国家的经验来看,政策法规体系、组织管理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收藏服务体系4 个要素缺一不可。就管理层面而言,科技报告制度涉及到政策制度、组织架构、部门协调等,技术层面上又涉及到标准规范、类型界定、审核收藏等诸多方面和环节的问题。其覆盖范围广泛,利益主体众多,综合协调难度很大,面临着制度以及部门和条块等等方面的掣肘和挑战。要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但不能照搬照套,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全国范围逐级呈交科技报告的工作机制,确保在2020 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本文针对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尚处在试点阶段的状况,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报告制度的急迫性进行阐释,并就科技报告撰写质量、服务平台建设、共享机制等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思考与建议。
科技报告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科技资源,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体现。早在1945 年,美国政府就开始进行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和科技报告的公开交流,到目前为止已形成国防部AD 报告、商务部PB 报告、航空航天局NASA 报告和能源部DE 报告4 大系列科技报告。目前,美国每年产生约60 万份科技报告,其中公开发行的科技报告有6 万多份,占全世界科技报告总量的80%左右。紧随其后的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等世界经济强国都建有自己的科技报告制度体系。科技报告制度与国家的强盛和科研水平的关系可见一斑,体现出的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
其实,在我国国防系统,科技报告制度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1964 年,钱学森等多位科学家就呼吁建立中国的AD 报告,1984 年启动建设工作,迄今已收录科技报告13 万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防科技报告体系。但在我国民口,科技报告制度却举步维艰始终未有大的突破,处于分散和混乱状态。尽管我国对科技的投入一直持续快速增长,根据相关统计,我国科技投入从1978 年的52.89 亿元到2012 年的5600.1 亿元,35年间增长超百倍,近年来更是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3 年达到11906 亿元,占GDP 的2.09%。然而,我国科技创新指数却排在全球30 名以外。科研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混乱,饱受社会诟病。造成科研效率偏低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一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政府主管部门一直未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到科研管理中,在项目申报时,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在国内国际处于什么样的水平不甚清楚,以人以关系定项目定经费就在所难免,“跑步进部委”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由于没有制度的约束,加之信息不透明,各地方、各行业、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研方面各自为政,为了地区和部门利益,相互封锁消息;甚至为了赶在别人前面先出成果,在研究尚未成熟时,就以“半成品”面世,缺乏严谨的治学精神,科研精神失却。重复部署、重复投资、重复研究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绝,不仅靡费了科研人员的大量心血,也造成了资源和经费的极大浪费。
就社会层面而言,许多科研人员缺乏对科技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对科技报告为何物毫不知情也缺乏热情,热衷于在关乎到切身利益的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学刊上发表论文并以此为荣。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2014”显示,2004-2014 年(截至2014 年9 月)我国科技人员共发表国际论文136.98 万篇,排在世界第2 位,论文被引用1037.01 万次,排世界第4 位,引用次数处于世界前1%的高被引论文为12279 篇,占世界总量的10.4%,被引用次数仅次于美国、英国和德国排在世界第4 位。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刊物发表论文并被引用,固然值得骄傲,但是这样的好事为什么最终会变了味。论文作者声名鹊起,而研究成果的价值却没有得到相应体现。那么,我国大量的科研成果又都去了哪儿呢。从笔者了解的情况看,大部分论文被分散存档,束之高阁,湮没在浩瀚的文库而无人问津;甚至一些重要的科研成果或因管理不善或因人事更迭而散佚殆尽,没有最终转化为生产力。根据一项统计表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科研经费使用率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这“双低”现象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的创新能力,值得深思和反省。而《意见》的出台,对于扭转我国科技资源低效、重复、分散、封闭、碎片化的局面,打破地方和部门利益,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协调和联合攻关,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为提升我国科技实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强大支撑。
那么,科技报告撰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人们从科技报告里是否可以得到有益启示?《意见》指出“科研人员应增强撰写科技报告的责任意识,将撰写合格的科技报告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科研合同或任务书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科技报告,并对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由此可见,科技报告的撰写与科研工作同等重要,这就为科技报告的撰写质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在当今数字化、网络化时代,信息技术被深度应用于各行各业,学科的交叉和技术的融合使知识更新的步伐变得飞快,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可能拥有创新所需的全部资源和全面的知识,由政府层面网罗的资源和架构的知识体系便显得弥足珍贵。政府将创新资源作为一种公益性服务提供给社会,科技报告便是其呈现的一种重要形式,而完成这种转化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共建共享的科技报告平台。
从2013 年初开始,科技部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并于是年底正式上线运行“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该系统基本实现与相关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知识关联和信息获取的一站式服务。以往查询科技文献主要是万方、知网等期刊网,现在通过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社会公众、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就可以对公开的和已解密的科技报告进行查询。科技报告原文蕴藏大量原始信息,这类基础性成果及实验研究过程非常珍贵,免费查阅原文获取重要信息,实现了我国几代科技人梦寐以求的愿望。
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全流程运转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过程,从项目立项即已开始。项目实施单位要对科研过程的各个环节、路径、实验数据等进行记录整理,为形成科技报告打下坚实基础。科技报告编写完成后,作为项目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提交到科技报告管理部门统一收集,管理部门建立科技报告数据库进行加工整理。与数据库相对应的是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也就是国家和地方相联的科技报告查阅平台。这个平台主要是让科研人员了解国家和各地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展及成果,实现跨部门、跨行业和跨区域的科技资源共享。笔者认为,服务平台的标准化建设尤为重要,是实现信息共享的前提,近年来我国各类科技平台建设发展迅速并逐渐渗透到科研活动中,如在“百度”输入“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就找到相关网页约23500 个;用Google 找到247000 条符合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的查询结果。虽然可供查询的科技平台比比皆是,但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大部分平台都不具备和其他平台数据库互联的功能,信息不能共享,科技平台建设流于形式,作用难以发挥,成为一个摆设。
为避免出现上述类似问题,科技报告服务平台建设要从总体设计框架到页面展示,从文献数据库到安全标准等方面做到建设规范。为实现共建共享,要统一模板,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底层技术和基本框架,规范跨平台的数据共享,规范信息资源,包括建立相应的基本元数据规范,规范服务标准,包括规范平台提供的查新、检索、科技咨询等。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协调平台建设,除技术方面外,要对建立信息共建共享协调机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协调解决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等等方面的问题,使不同平台在一个相互支持的、标准的体系内进行交互,最终实现跨系统、跨区域的信息资源共享。
曾几何时,“科技情报部门”,在外人眼里带着几许神秘色彩但在科技部门似乎一直被边缘化。在科技创新活动中,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单位风生水起,业务红红火火。而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科技情报单位则一直坐冷板凳,科技部门往往把情报与那些沾着尘埃的陈旧档案和历史空间联系在一起。“忽如一夜春风来”,刚刚出台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带着大数据时代的烙印,以不可抗拒之势进入到人们的视野和生活。
大数据时代,社会对于信息的采集与整合的需求前所未有的提升,这也是我国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的时代背景。信息时代的大数据革命,让拥有信息资源优势的科技情报部门成为信息时代的主角。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科技情报部门在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体系建设中都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如美国技术信息部门负责美国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接受、收藏、管理和服务,公开和解密的科技报告均由美国国家技术情报社承担。在我国,20 世纪90 年代,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就已开始进行科技报告体系建设研究,承担了“中国科技报告体系建设和示范工程”“中国科技报告资源体系构建研究”等重大课题,为创建我国科技报告制度体系居功至伟。笔者注意到有专家撰文说:“《意见》中没有明确指定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管理机构。在机制建立初期,科技部下属科技信息研究所承建并管理了整套系统,但是由于现有的纪律机制对报告呈递者约束不够,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不高,这就要求将来的管理机构需要有能力去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建成后谁来管,值得商榷”。
诚然,对于如何提高企事业单位提交科技报告的积极性固然是一个方面,但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建成后谁来管的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2013 年10 月科技部以国科发计〔2013〕613号发布《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其中在第二章第五条的职责分工里提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接收、保存、管理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编制科技报告标准规范,协助开展科技报告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科技报告的集中收藏、统一编码、加工处理和分类管理等日常工作;建设和维护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开展科技报告的共享服务;对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产出进行统计分析,推动科技报告资源的开发利用”。此次国务院在出台的《意见》里提出“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渠道,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科技报告组织管理机制和开放共享体系,形成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并明确指出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文件和科技部的文件已经明确了科技情报部门在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
科技情报部门在科技信息收藏、研究开发和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着丰富的资源。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作为国家队,是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者,在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体系建设中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各省市自治区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市县这支队伍最为广泛,是基础的力量,只有把这支队伍建设好基础才能打得牢固,否则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应该建立逐级指导制度,注意地区差异性,有针对性地加强交流和协调,形成全国一盘棋。同时,科技情报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精神进行业务整合,打通工程中心、文献中心、查新中心、科技档案之间的业务,推进业务兼容、协调共进,形成一站式服务,并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开展包括立项查重服务、项目进展监测、数据挖掘与热点监测以及科技报告规范化的撰写指导等增值业务,并考虑不同人群需求,开展个性化服务,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和体系,提升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我们在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体系时应该清楚地看到,我国与欧美国家在科研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着差异,我国的科研管理相对集中,同时地方财政和区域创新在科技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充分发挥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并注重激发地方的积极性,建立我国独具特色的科技报告制度体系。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理顺组织管理架构,建立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根据分级分类原则,加强分工协作,完善服务体系。同时,要加强宣传,在科技界和全社会形成重视科技报告的良好氛围,推进科技报告建设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