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明 童光辉
1.推进乡镇财政机构规范化建设。首先,规范机构设置。由于不同乡镇之间自然条件、人文条件及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管理水平差异极大,建议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将不同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型:一类乡镇,即经济发达、财政收支规模大、集聚和辐射作用明显的乡镇,主要包括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省级中心镇;二类乡镇,即经济发展中等、政府可用财力能基本满足政府基本支出需要的乡镇;三类乡镇,即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主要依靠上级补助来维持政府运转的乡镇。一类乡镇可以构建“一体两翼”的机构模式,即以财政所为主体,行使财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以财政核算中心和财政服务大厅为基础。财政核算中心主要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统一核算工作;财政服务大厅,作为乡镇财政乃至乡镇政府的对外服务窗口,负责政策咨询、涉农补贴资金和社保资金的发放、各项税费(包括医保农民缴纳部分)的征收等,实现一站式征收,方便服务对象。对二类、三类乡镇,根据工作的需要,建立财政所的同时,也可考虑设立为民服务窗口。其次,合理配置乡镇财政人员。乡镇财政机构人员配备要满足基本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建议二、三类乡镇配备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一股不少于3人,一类乡镇不少于5人。同时,要科学设置岗位,提倡一人多岗,又相互交叉监管。再次,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建立规范、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单位所有经济活动的始终,同时,按照制衡性等原则实行定岗定责,确保不同部门或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完善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监督。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与部门预算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衔接,不断完善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预算定额体系、费用标准体系,加强对编制、人员、资产、项目经费的动态管理,强化支出标准和项目库建设,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夯实预算基础管理。在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过程中引入民主监督机制,使整个预算过程真正具备公共预算的概念,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审核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3.加强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建立动态监控体系。县级财政要依托金财工程和数字财政建设,针对乡财乡管、乡财县管等管理方式和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统一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业务流程,加快开发、推广应用乡镇财政管理软件,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稳固的信息平台,整合优化系统业务数据传递,健全以财政资金支付实时监控为中心、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动态监控系统为手段、以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为基础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对国库集中支付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陈摘自《中国财政》2014年第16期《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