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善兵 于烨/空军94608部队
浅论党委理财机制建设的制度基础
蔡善兵 于烨/空军94608部队
党委集体议财是党委理财的主要方式,是保证党委决策正确的必要措施,也是落党委成员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定期召开财经工作专题会,分析财经工作形势,研究改进工作措施,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对经费的管理坚持做到正常开支一季一议,重大开支一事一议,真正起到“把关守口”的作用。
党委定期议财是党委理财的重要内容,也是关心、重视财务工作的具体表现。各级党委应该把议财和议训练、议干部、议科研等工作一样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党委集体议财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可以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定期分析财经工作形势,解决财经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也可以就某个重大项目展开讨论、发表意见和集体决策;还可以是对新的财经法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落实定期议财制度,对于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科学决策、规范秩序、预防事故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集体议财是党内经济民主的重要体现,必须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列入党委议事规则,做到财经决策集体研究、大项开支民主审议、管理措施共同讨论,充分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建议,集中党委班子的集体智慧,形成民主议财的浓厚氛围。
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是指确认经费支出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控制制度。在单位日常工作中,经费支出审批就是“一支笔”审批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是按照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原则,由分管领导在批准预算内,严格按预算的项目审批经费的一项重要措施。
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是处理好党委与“一支笔”的关系。党委与“一支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一支笔”在党委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对单位建设负责,必须接受党委的检查、监督。“一支笔”批钱,必须慎之又慎,量力而行,当好管钱的“门神”。
二是处理好预算与“一支笔”的关系。预算是单位财务管理的关键,单位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按预算展开。“一支笔”审批有一定的范围和权限,必须按年度制定的预算办事。审批经费时,分管领导只能审批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开支的日常结算报销,对于年度预算没有安排的开支,则无权审批。在审批权限上,根据需审批经费数额的大小和性质,在其审批权限以内的,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批;超过权限以上数额的,需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审批。
三是处理好个人与“一支笔”的关系。个人与“一支笔”的关系,是党委理财过程中的敏感问题。在个人与“一支笔”的关系上存在着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单位领导在管钱、批钱时,避开“一支笔”监督,抢着批,争着批,名义上的“一支笔”变成实际的“几支笔”。二是专管领导职责不清。“钱”是我管,要么大包大揽说了算,要么不讲原则当“老好人”。上述问题,说明有的党委理财意识不强,管理软弱,监督不力。正确处理好个人与“一支笔”的关系,应弄清这样几个问题:一是“一支笔”不是个人搞特权,不能个人说了算。二是掌管“一支笔”的人要按程序办事。一切经费收支宜在财务审核后签字。
分管领导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成员要负起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责任,注重抓经常、经常抓,从管理中见成效。
首先,要端正理财的指导思想。在单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党委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立足本单位的全面建设和长远建设,树立理财不是为留名、管家不是为图利的思想。在摸清本单位财力的基础上科学论证,防止为树威信、创政绩、留名声搞不切实际不计成本的形式主义建设。
其次,要把好理财的方向。必须把本单位的财务工作置于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好各项财经法规制度,正确把握经费投向投量,充分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及时总结推广财务管理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维护好财经工作秩序。
再次,要坚持集体领导。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综合预算制度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大项开支经党委集体研究充分论证后,按照先急后缓、保障重点、倾斜基层的原则,打破单位与部门之间的条块界限,合理分配把钱真正用在单位建设的刀刃上,提高经费在宏观安排上的科学性。
最后,要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领导事业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把经费管理效益同单位部门利益挂钩,确保件件事情有人管,每项工作有人抓。
“一票否决”大意是为了强调某项行政管理目标,并事先定下严格的考核指标,一旦未达到该项指标的要求,对负有责任的政府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一票否决”,视为考核不合格,有关的评优资格予以取消,奖励措施不予兑现,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于“一票否决”的指标在整个考核指标体系中极为关键,无论综合考评分数如何,只要被这一票否决,就直接影响当年的最后总排名,因此这一指标非常敏感。因此,“一票否决权”引起了众多学者的争议,他们担心,“一票否决”刚性管理较强,如果使用不好,会陷入适得其反的效果。所以,党委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使用这一制度应谨慎。
一是具有“一票否决权”的指标应尽量少用。如果“一票否决”盲目扩张、泛滥,其分量、效用和存在价值必然会趋向于零。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正确政绩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也应当是上级部门提出“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各级组织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对“一票否决”进行规范,真正把最重要的工作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纳入“一票否决”范围,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下属的工作,以切实维护“一票否决”的严肃性。
二是正确处理否决权指标和其它指标的关系。将各种类型的工作统统列入“一票否决”范围,出发点是为了加强全面建设,促进平衡发展,防止“跛腿”现象发生。但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抓工作要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要有重点。如果什么工作都“一票否决”,也就等于票票否决。其结果,必然很容易使被考核的单位陷入被动。有些领导错误地把“一票否决”作为衡量工作轻重的标准,把那些没有纳入“一票否决”,但同样重要的工作放在可有可无的位置,使得一些应该重点抓好的工作却没有抓好。更有甚者,一些上级部门为了强调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性,把一些不是很重要的工作也纳入“一票否决”,推到了不该有的高度,致使下级单位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工作抓不到点子上,不利于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