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慧,刘双恩
(晋中学院体育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非物质文化视域下传统武术传承力研究
闫慧,刘双恩
(晋中学院体育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对传统武术进行整合研究可以发现:传统武术的传承,必须依据本土文化的空间,其传承力表现在物质和非物质两个方面。传承人是传统武术传承的关键,传统武术拳械、流派以及传统武术史料、书籍的挖掘和保护是传统武术传承的有力保障,传统武术发源地的保护和开发是传统武术传承的最佳文化空间,传承空间的拓展是传统武术传承的营养液。此外,制度的完善和科学的规划是确保传统武术有效传承的关键。
非物质文化;传统武术;传承力
中华传统武术,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继承的重要载体,蕴含着巨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民族同心力,它以攻防击技为核心,打练结合,防身自卫,融合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养身之道。自古以来“武术”就是我们伟大祖国的代名词。今天,在全球经济飞速发展的前提下,寻求文化本土化和政治多元化的理念已达成世界范围内的共识。在此背景下,2001年,《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启动,2002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世界遗产年。中国作为世界上文化遗产非常丰富的国家,尤其是几千年积淀的深厚的多民族文化艺术早已是世界独一无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这些古老的活态传统,当下正面临着各种冲击: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西方的强势文化入侵,以及单一经济发展模式等都对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着消极的影响。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发展方面,我国暂时还缺乏有力的法律法规及文化操作体制。传统武术作为非物质文化的一种,同样也面临着亟待解决的保护、传承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尤其是在传承这一方面。
“传承”一词,在1996年出版的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包括传授和继承两层意思[1]。但是古代汉语对“传”的理解多用于知识的传授;“承”有接续、继承之义。二者是分离的,不是一个组合,在后来的民俗学研究中“传承”被当作一个组合而出现。传承的本质是文化的延续,传统武术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它以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存在,就是借助于传承才能够薪火相传、绵延发展的。在此,本文针对传统武术的传承力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一)传承人是传统武术传承的关键力量
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是以口传身授为基础方式的,在这一传承过程中传承人的作用十分重要。就今天而言,传承人在传统武术传承中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很多传统武术的继承人将自己民族的优秀文化推向世界,实现了传统武术发展的新跨越。不少的传承者就是一座活的博物馆,很多时候伴随着一位传承人的离去,其所传承的某种传统武术拳种往往也会走向衰落甚至消亡。
同时,传统武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总是与一定的历史时空联系在一起的,与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因素紧密联系,并随着历史时空的转变而变化发展的。在今天可以预知的时间内,社会的发展是永续的,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必然使得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态随之改变。我国传统武术的发展无不受到了民族文化生态变迁的影响。当前,由于文化生态发生改变,传统武术的生存环境和社会条件正面临严峻挑战,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对传统武术的了解大部分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特别是传统武术摆脱封闭迈向国际化的当下,运动的现代武术传播速度空前,而作为文化的传统武术却受到极大的冲击,正面临着一个进退两难的窘境。况且,传统武术本身存在的不足,也对传承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致使大量优秀的拳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在历史长河中逐渐消亡,这使人们意识到:活态的非物质文化如果只剩下一张皮,那也就等于消亡了。因此在传统武术的传承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传承者的保护,同时也要维护传承者与传统武术本身的原生态。提到对传统武术传承人的保护,首先要让这些传承人从思想上重视传统技艺和传统文化;再者,也要适当地培养他们的经营意识和自力更生意识;第三,各传统武术流派还应摒弃传统武术门户之见、流派之争的陋习,在传承人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广泛交流,广纳弟子。对于优秀的传承人政府部门应该采取一些保障措施来对他们进行帮助与保护,让武术传承人能够以最好的姿态投入到继承传统武术文化的相关工作之中。
(二)传统武术拳械、流派以及传统武术史料、书籍的挖掘和保护是传统武术传承的有力保障
传统武术拳种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必须保证传承的清楚明白以及资料的完整全面。但是,传统武术往往是以民间口述方式代代相传的,在一些相关武术书籍中就不乏对这种口传身授的形式的记载,如《太极拳谱歌诀》中就直言“入门引路须口授”[2]。正是由于这种口传身授的特点,传统武术的文字资料相对于其他史料就要少很多。但这也并不表明武术典籍的缺乏,关于武术方面的典籍古已有之,比如王宗岳的《太极拳论》,戚继光的《纪效新书》、《拳经》、《剑经》、《纪效新书》、《手臂录》、《苌氏武技书》、《马槊谱》、《三才图会》、《内家拳法》、《武经总要》、《少林枪棍法阐宗》、《少林刀法阐宗》等等,我们不难看出,但凡流传至今的传统武术,都有一定的理论史料参考。
对传统武术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我们应进行进一步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传统武术的传承和发展一定离不开传承人的参与以及传统武术和理论知识的指导。没有传承人,传承便失去了灵魂的支柱,而没有理论史料的参考和理论的支撑,传承便变得无理可据。
(三)传统武术发源地的保护和开发是传统武术传承的最佳文化空间
活态文化传承不是以博物馆为主的,而主要是由人在生活当中来传承的。文化传承根本的是文化遗产价值观念在民众中的普及。传统武术各拳种、流派的发源地是其发展和传承的最佳文化空间。现在,还有许多非常好的村落,从自然生态到村落建筑,以及习俗、服饰、节日文化等都和传统武术的发源有一定关联,原生性保持得很好,政府部门应当把这些有保护价值的村落作为武术生态保护区。发展武术文化旅游是传统武术文化传承的一种良好的思路,它既可以让传统武术爱好者在发源地感受到传统武术特有的文化魅力,还可以把生态区作为世界性人类遗产生态保护区,吸引更多的人来体验一种独特文化的存在。
(一)传统武术的传承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的传承
传统武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它几乎涵盖了传统文化的各种成分和要素。传统武术之所以几千年得以传承而生生不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统武术自身具备的文化底蕴与内涵。天人融合、阴阳五行、中和中庸以及修身克己等思想根深蒂固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的发展。传统武术的文化性是传统武术的根本,一旦离开了中华民族,传统武术就不具有全面、彻底且完整的武术体系。脱离群众和文化背景的武术保护是一种失去精髓和灵魂的“保护”,如果传统武术的发展也是如此,我国的传统武术文化就成了无本之木,失去了牢固的根基。
(二)注重武德教育
武德是中国传统武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现代社会伦理道德和习武者的基础武术实践,具有重要的道德影响和作用。中华民族拥有几千年的历史,有自身的发展特点,随着文化的积淀也保留下无数珍品。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的初级阶段,当今的中国只是历史上中国的另一种形式的发展,我们崇尚马克思主义,我们不可以忘记历史,应该对历史人物做出总结,从孔子到孙中山我们都可以从这些历史人物身上继承其极为宝贵的财富。儒家伦常奠定了习武者的行为规范。在我国传统武术伦理道德结构体系中,处处显示出重仁忠义、忠君爱国、贵教重养、英勇豪气以及诚实守信的传统道德思想。这些思想是传统武术文化的本质体现,所以传统武术的传承必须注重武德的传承。
(三)传承空间的拓展是传统武术传承的营养液
武术虽是一种文化,但也属于一种艺术,由于它承担着文化继承与传播的光荣使命,因此传承武术文化必须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全面性。所以,传统武术的传承不仅仅重视传承人、技术的传承,还要重视文化空间的传承。当前,传统武术面临着一大难题——传承空间的萎缩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过去,一遇到节假日,部分村落就会举办庙会和赶集等活动,吸引不少武术表演者前去表演,这既为热闹的节日渲染了氛围,又增加了参与者展示的机会,然而这种“空间”日趋减退及至消失。在传承传统武术中,保护原生态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项目,站在非物质文化方面看待问题,最终目的都是保护、传承和利用,希望能给武术传承提供广阔的环境和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但是,一旦失去了生存空间,传统武术没有了营养液,终将不能枝繁叶茂。
(一)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宏观控制和政策保护
在传统武术的许多保护措施中,立法保护是至关重要的。究其原因,就是立法保护具有纲举目张的作用,它全面彻底,可以对政府、群众和社会的行为起到必要的规范作用,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制度环境,以免过度和随意做法的出现。国家应加强立法工作,切实保障传统武术的地位和传承人的地位,应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传统武术的认定工作,对于己经认定的拳种以及优秀传承者和所有者进行经济方面的保护和资助,并规定传承人的义务和责任。
(二)对传统武术实施档案模式保护
传统武术的保护有必要实施档案模式管理。一个民族积淀的瑰宝应当以物质和非物质的形态留存下来,让后人得以传承。对传统武术实施档案式保护,也是中华民族对自己认定的历史凭证的保护。国家应依托武术行业的相关部门,运用档案模式对传统武术进行收集、分类、编目、保管,并提供利用等措施,对传统武术实行艺术文物般的保护。
(三)加强官方武术机构的建设,培养人才队伍
俗话说:没有人才,难创大业。官方应尽可能多地设立武术机构,尽可能地利用高等院校的教学硬件设施资源和教师的智力资源,以长期或短期的委托培养方式,逐渐建立起传统武术自己的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以及省市县各级武术协会等组织管理机构,无疑为传承与发展中国传统武术做出了巨大贡献。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Z].6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王志远.《太极拳谱歌诀》校注诠释[EB/OL].(2010-11-10)[2014-09-25].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21bd84 0100mgt2.html.
[3]唐存山.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传统武术的保护[D].新乡:河南师范大学,2013.
[4]王军.传统武德对儒家伦理思想的汲取及融通思微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3.
[5]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7.
[6]孙艳,刘晋元.传统武术继承、创新与发展的社会文化思考[J].搏击武术科学,2007(4):8-10.
(编辑 郭继荣)
G852
A
1673-1808(2014)06-0042-03
2014-10-09
闫慧(1979-),女,山西灵石人,晋中学院体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学;
刘双恩(1980-),男,河南清丰人,晋中学院体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