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静
(奎屯市市政养护管理处,新疆 奎屯 833200)
在城市化建设大潮中,每一个城市的市政建设管理者和广大城市居民都希望美化自己的城市面貌,塑造出美好的城市形象,使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美好。而城市照明系统则是城市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21世纪城市照明不仅属于技术范畴,更是属于艺术创造范畴。城市照明主要是指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和建筑物临街立面等的功能性照明与夜间景观照明,特别是节假日夜晚,9层以上大楼外立面的艺术彩灯对楼体的亮化照明,对于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愉悦广大市民身心健康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在现代化城市中,城市照明不仅可以为市民提供良好的视觉享受,而且还能为建筑形体和人们的生活环境增添诗情画意。眼下,许多城市的住建局和市政管理部门都在实施城区街道灯光工程;城市市政养护管理部门也都在实施灯光工程过程中,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好城市照明系统在照明节能、光照数量与照明品质、环境气氛渲染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以便最终达到城市照明“高效、节电、环保、安全”之终极目标。
在城市照明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选择哪类建筑、哪座立交桥、哪个城市广场或城市公园作为灯光形象的塑造重点,目前还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不少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部门在进行照明规划设计时,往往不考虑建筑物的功能特性、不结合当地老百姓的历史文化素养和风土人情以及经济基础,无论是标志性建筑、公共商业文化建筑,还是住宅建筑,都按几乎雷同的格式和标准,去规划设计楼体外立面的灯光照明,只在彩灯的大小、数量和图案布置上稍作变化,以示丰富多彩;对于广场和城市小区公园,或是园林场所,也都设计成大同小异的照明灯光,使得整个城市的照明灯光平淡无味,顶多在遇到诸如国庆、春节等全民欢庆的节假日里,再在各标志性建筑、城市中心广场或园艺展览中心等场所增添些大红灯笼、闪烁型激光彩灯等喜庆灯光,以求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
城市灯光照明环境应包括建筑外立面、城市广场、市区道路、立交桥、广告牌灯箱等,但在目前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市内不同功能的街区夜间照明景区的区分不明显,基本都采用同一种方案,丝毫没有街区的个性特征;单体建筑物的楼体外照明系统照度偏高,直接影响到室内正常生活;市区道路和广场照明亮度不够,达不到安全和道路畅通的基本要求;立交桥上照明亮度过高,易给桥下道路造成眩光,使夜间交通事故频发;广告牌灯箱不仅光照强,而且色彩过艳,易给机动车司机造成眩光刺激,影响行车安全等等。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照明系统的线路和灯型也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灯具数量猛增,相应的电费和维护费用也随之快速增加;供电公司为了确保供电线路的电压,一般均以较高的电压传输,往往造成午夜后行人和车辆稀少时,路灯、楼体外装饰灯、广场灯、广告灯等反而更亮,不仅浪费大量电能,也使灯具因长时间发热而缩短了使用寿命,这显然与我国正在施行的节能减排总方针背道而驰的,必须予以迅速纠正。
在城市化大潮冲击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旨在美化城市的“光彩工程”、“夜景工程”,市民借助于城市夜景照明获得了赏心悦目、安全又舒适的美好夜间环境;这不仅增加了市民的荣誉感和幸福感,也被视为现代化城市文明与进步的标志,对改善城市治安状况,繁荣商业、娱乐休闲业和旅游业也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但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兴起,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随着夜景照明的蓬勃兴起,光污染也如影随形。所谓光污染,就是城市夜景照明所产生的可见光和不可见光在美化城市夜景的同时,悄然进入城市生态环境,并以超过人类健康生活所能承受的强度影响着人们正常生活;在夜景照明中,人工光源是光污染的源头,能被人工光源照射到的范围内都有可能受到光污染影响,其直接反应就是使人眩晕,令机动车驾驶员手足无措。
从表面上看,城市照明属市政管理,其实,它涉及到当代科学、技术、文化和经济等领域;从学科看,涉及到光学、电学、建筑学、美学、计算机科学等多种学科,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综合性工程。城市照明管理是指以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宏观指导为前提,以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为基本保证,以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质量,尤其是夜间进行休闲娱乐活动时对灯光照明的需求,以及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建立高效、节能、安全、经济的灯光照明系统,并对城市照明的日常管理、维护进行有效的管理活动,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城市照明系统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且只重视道路交通设施和地下管线建设与管理,轻视灯光照明系统建设与管理;忽视照明设计的定位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关系,造成光污染后又不作有效处理;在照明系统中使用高耗能照明设备,又未设时控和光控装置,浪费电能严重,等等。
科学发展城市照明行业,创新节能降耗机制,实施低碳照明,是我国当前建设低碳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节能减排优先,以高效、节电、环保、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标准、强化政策导向、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重点,以依法强化管理为保障,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健全法规、加强宣传,努力构建绿色、健康、和谐的城市照明环境,切实提高城市照明质量和综合效益。为此,城市市政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部门在规划设计和管理城市灯光照明系统时,首先必须做好灯光照明和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使其符合城市建设的总规划和夜景技术规范要求;在制订城市灯光照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日常管理时,务必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原则,规划要符合城市当前的客观实际,要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实用经济、节约用电、保护环境原则,讲究亮度与色彩的科学搭配,把满足市民的安全感、舒适感放在首位,避免光污染,使灯光照明与夜空和谐相处;城市灯光照明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以确保节电和照明效果的圆满实现。
其次,应积极推广低碳照明技术,采用高效低能耗产品,鼓励使用符合低碳照明要求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提高照明产品生产企业的科技水平,鼓励他们自主创新,提高照明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城市照明的光源、灯具和控制系统,应优先采购规模型、低碳型器材,优先采购已通过低碳照明认证并经过专业检测、审核认证的合格产品,以利于午夜后街道上行人稀少时,路灯和楼体亮化彩灯通过启动具有时控和光控功能的控制器自动减少或关闭路灯和楼体亮化彩灯,达到节能减排要求;正确引导社会消费中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行为,鼓励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和使用符合低碳节能要求的照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