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锋,于海涛,韩佳泳,谢 鹏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500)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据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我国内陆土地总面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土地占有量却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土地资源相对贫乏。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工矿、交通、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人均用地更是不断减少[1]。高速公路作为保持经济繁荣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其建设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要任务。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里程达9.62万km,居世界第一位。未来我国公路建设还将持续增长。高速公路建设的大规模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和破坏大量临时用地[2-3]。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的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临时占用所损毁的土地,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但我国现行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因没有统一的设计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4],且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及土地破坏与其他生产建设项目有较大区别,这使得现有的很多复垦工程设计方案不适用于高速公路临时用地自身特点,达不到预期效果。
高速公路是一种线性的、具有一定宽度的、长距离或超长距离的人工建筑物,除了正线的永久用地外,其周边还占用着大量的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多分布于高速公路正线两侧,受选取点的地形条件限制,按施工标段划分整体呈线性分布。
(2)为满足施工所需的大量土石方、钢筋混凝土以及堆放大量废弃的土石渣的临时用地需求,需在沿线布置数量较多的临时用地[5],其沿公路走向零星分布,分散性大。
(3)受公路施工营地线性分布特点和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因素制约,单一临时用地的规模相对较小,均在50亩以下。但由于数量较多,总体规模与其他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相比依然较大。
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便道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包括临时生活房屋、搅拌站、机械修配厂、钢筋加工场、桥梁涵洞预制场、料场等)。土地破坏形式主要为挖损和压占[6]。其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挖损主要是取土场和施工便道对土地的破坏。挖损破坏了土壤结构,彻底改变了土壤养分的初始条件,而且增加了水土及养分流失的机会,若不及时对其采取相应的回填措施,将会形成深坑,并且影响周边植物的正常生长,加快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速度。
(2)压占主要指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土(渣)场对土地的破坏。因固体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物理化学性质复杂,从而会对压占的土地造成严重的破坏。
2.1.1 表土剥离及临时挡护措施
在取土作业前,应预先剥离场地表层熟土,并将表土堆放在取土场附近较低地段,为后期的土地复垦奠定条件。在表土储存区周边应采用编织土袋进行临时拦挡。
由于表土堆放时间较长,为防止降雨对表土堆放区的冲刷,降雨期间应对其进行薄膜覆盖,以防水土流失。
2.1.2 场区排灌系统及防洪措施
为防止取土场裸露面受到坡顶流水的冲刷,应沿取土场开挖面外缘布设截水沟,并将截取的坡面径流通过纵向排水沟引入附近沟壑排走。
在取土场坡脚低洼地段应预开挖排灌蓄水池,以供调洪和蓄水灌溉之用。
2.1.3 采用合理的取土方式
坡面取土时,为避免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以及维护坡面的稳定,应从上至下分层开挖取土,每层开挖平台宽度为5~6m,台阶坡面角为30°~35°。最终开挖整平取土场底板。
2.1.4 复垦区表土回填
取土施工结束后,应将表土回填覆盖场地,以形成不小于0.5m厚的种植层土壤。表土资源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期间开挖的表土;
(2)当储备的表土资源不足时,可将弃土弃渣中的细粒物料过筛后用于底层回填;
(3)征得地方同意后,可开挖附近坑塘、河道的淤泥土,这样既有利于地方蓄水防洪,同时也起到废物利用的作用;
(4)回填土壤不足时,可采用坑栽方法植树造林,这可节约客土资源90%以上。
2.2.1 表土剥离及临时挡护措施
在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剥离场地表层熟土,并异地存储,为后期的土地复垦奠定条件。表土剥离厚度一般为0.3m,对于耕地等土质较好的可达到0.5m。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存储地点。
表土剥离前需先拦挡后排土,同时也应根据现场地形条件具体确定施工程序。对谷坡型渣场,应尽量将临时堆渣场设置在渣场的沟顶处,使其在堆渣完成后能方便地将表土覆盖到渣场表面,减少表土覆盖的工作量。
由于表土堆放时间较长,土壤结构松散,容易受到风蚀及水蚀侵害[7]。通过在堆体周边采用编织土袋挡护及对裸露面进行撒草籽覆盖或薄膜(密目网)遮盖,可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
2.2.2 合理堆放弃土弃渣
当边坡高度大于10m时,应分层排土,设置复垦平台。对于台阶高度不大于10m的,台阶坡度角为25°。另对上部平台及分层小平台回填表土时,需砌筑挡土墙,以防土壤流失。原表土砾石含量或粒度超标时,需先筛除砾石,然后覆填。
2.2.3 弃土(渣)场复垦区的排灌系统
弃土(渣)场的排灌工程应结合项目区周边截、排水沟系统布设复垦区内支渠及农渠,并衔接周边农渠排灌系统,以保证弃土(渣)场土地复垦区的排水和灌溉。
在弃土(渣)场上部和分层平台设置截水沟与排水沟,通过坡面泄水吊沟排入坡底排洪沟,防止洪水冲刷排弃的固体废弃物,预防泥石流和水土流失的产生。
在不同施工区域施工生产、生活区对土地的破坏各不相同,主要是整平利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工程技术措施。
(1)对所有挖损区域,预先挖去表土,剥离厚度0.30~0.50m,暂时集中堆放在场地周边,并采用集中编织土袋挡护及裸露面薄膜覆盖等临时措施。施工场地完工后,将暂存的表层熟土重新覆盖,用于复耕。对无挖损的区域,可不转运表土,复垦时疏松翻晒表土层。
(2)建设期间布设的排水和供水系统酌情保留,供复垦利用。
(3)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料全部清运。
(4)临时工程,如制梁场一类的混凝土构件预制场,生产期间建造的混凝土构筑物和硬化路面,硬化场地——包括砂石垫层、灰土垫层等必须彻底清除,开挖到原始地层深度,然后回填表土[8]。
(5)场地进一步整平,回填表土层边缘砌筑挡土墙,以防土壤流失。
(6)建设期间场地形成的周边绿化带和场内绿化工程,根据复垦目标或保留或移栽。
(1)在便道开挖过程中,因施工便道分散,且道路较窄,表土收集及防护均较困难,故建设占用耕地的表土应交由当地农户就近使用到农业用地中。
(2)加强施工便道的挡护措施,以防施工期间水土流失的产生,同时对于施工便道应尽量不作硬化处理,便于以后复垦。
(3)施工结束后,对能复垦的施工便道进行翻松、平整,并利用主体工程表土或周边客土,复垦为旱地等农业用地。对没有表土来源或难以复垦成耕地的,采取撒草籽或种植灌木等措施复垦为林业用地。有需要用作乡村道路的,结合沿线实际情况将施工便道交由地方使用,并设立相应的限速、限重等标志、标示。对无法复垦为农业用地或交通用地的施工便道,施工完毕后也应平整场地,并保持施工挡护的安全稳定、排水沟的通畅,也应设立相应限速、限重等标志、标示。
(4)场地复垦时原则上应保留施工便道在修建过程中形成的衔接原有排灌系统的桥涵措施和道路两侧修建的排水沟等设施。
3.1.1 种草护坡
对坡度小于30°的砂质或土质坡面,采取种草护坡措施,措施如下:
(1)首先整治坡面,并选用生长快的低矮卧伏型草种;
(2)根据不同的坡面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一般土质坡面采用直接播种法,密实的土质边坡采取坑植法[9];
(3)种草后1~2年内,需采取适宜的封禁和养护措施。
3.1.2 造林护坡
对坡度不大于25°、土层厚度15cm以上、土地条件较好的地方,采用造林护坡。造林护坡要注意以下几点:
(1)护坡造林应采用深根性与浅根性相结合的乔灌木混交方式,同时选用适应当地条件、速生的乔木和灌木树种;
(2)在坡面的坡度、坡向和土质较复杂的地方,将造林护坡与种草护坡相结合,实行乔、灌、草相结合的植物或藤本植物护坡;
(3)坡面采取植苗造林时,苗木宜带土栽植(种植袋栽植),并应适当密植。
取土场、弃土弃渣场在采挖、填筑后所形成的平台均为平坦场地,设计地形坡度小于2%,生产道路的纵坡坡度小于10%,该类场地皆视为平地。平地的复垦前期以植树造林为主,绿化与美化相结合。后期,待回填土壤层充分沉降密实,并经先锋植物对土壤的改良后,可以复垦为耕地。具体生物措施为:
(1)土层深厚地段,直接种草、植树;
(2)土层瘠薄地段,实行挖坑换填植树;
(3)土壤回填时,掺加植物秸秆、有机肥等进行改良;
(4)道路两旁植树与美化绿篱相结合;
(5)场地周边多排植树,建造林荫隔离带,形成与外部环境的协调。
本着预防与复垦相结合、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及技术可行的原则,结合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破坏特征,针对不同类型临时用地,就复垦典型工程与生物措施进行深入探讨。在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的同时,为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供可借鉴的技术方案思路,推动我国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技术理论与实践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尽可能将土地破坏的程度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更好地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1]胡珊,鲁亚义.高速公路土地复垦设计的思考与实践[J].公路,2003(2):80-82.
[2]陈炳超,陈利芳,孙家春,等.基于GIS的高速公路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方法[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0):6107-6110.
[3]罗永安.管住高速公路临时用地[J].中国土地,2008(8):30-31.
[4]朱立安,吴志峰,卓慕宁,等.高速公路用地复垦技术体系浅析[J].交通环保,2002,23(5):15-17.
[5]张丽华.公路建设中土地复垦浅析[J].交通标准化,2003(11):58-60.
[6]贾成前,杨国栋.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技术研究[J].交通环保,2000,21(6):23-26.
[7]蒋成海,彭立,李宏泉,等.高速公路建设弃土场存在的问题及处治措施探讨[J].公路工程,2011,36(3):47-50.
[8]王保东,单木双,赵春锁.京石段临时用地复垦工程典型设计[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2008,12(6):37-39.
[9]刘毅,吴生平.对高速公路边坡生态恢复的探讨[J].中国水土保持,2009(9):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