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少萍,邵柏,王蜀平
(1 山东省青岛疗养院,山东 青岛 266071; 2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档案科)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老龄社会[1],青岛市也不例外,养老问题日益成为令人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2]。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社会建设要实现“老有所养”。2011年被《财富》推荐为“中国最适宜退休城市”中,青岛在幸福感最高、人文环境最好、城市与自然最和谐排名中名列前茅。由此,我们必须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探索走出一条适合宜居幸福城市的社会养老新模式[2]。
“十一五”期间,青岛市人口老龄化快速、持续发展,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和空巢化趋势明显、农村老龄问题突出等特点。到2010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26.96万人,占总人口的16.63%,5年净增18.32万人,年均增长3.17%。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4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6.11%,5年净增5.21万人,年均增长6.05%。在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男性61.1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48.16%,女性65.81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1.84%;居住农村83.51万人,占老年人口的65.78%[3]。“十一五”期间养老事业发展取得主要成就[3]如下。①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到32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全覆盖。②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及9个配套文件。居家养老服务由城市延伸到城镇、农村,“三无”老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老年人以及“三老”优抚对象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全市老年公寓131家,床位15 600张;农村敬老院170个,床位10 334张;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9个,街道覆盖率100%,人口覆盖率95%。③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市级新建成3 152平方米的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同时,9个区(市)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各街道(镇)均建有老年文体活动场所。④社会敬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老年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老龄宣传纳入社会宣传计划,尊老敬老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指标,成立了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涌现出一大批敬老企业、敬老社团和敬老模范。
“十二五”期间,青岛市户籍老年人口年均增速将达到4.7%。预计到2015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约160万,约占总人口的19.3%,其中80岁及以上人口约25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5.6%。全市65%以上的老年人口分布在农村,女性老年人口数略高于男性老年人口数。“十二五”期间,青岛市老年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呈现出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程度高、高龄化突出、空巢化显著、农村老龄
问题加剧等特点。
2.2.1农村老年人养老社会保障覆盖面窄 青岛市有近50万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参保老年人基本养老金数额较低,生活仍然较困难。
2.2.2农村低保边缘老年群体基本生存问题突出农村低保边缘老年人至少有10万人,约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12%,生活窘迫,亟需社会救助。
2.2.3老年空巢现象凸显 据有关数据显示,青岛市城市老年人的空巢家庭比例已达66%,农村更高达70%。空巢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问题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2.2.4日常生活能力出现障碍的老年人大幅增加据统计,日常生活完全或部分不能自理的城市老年人已达14.6%,农村已超过20.0%,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不足越来越突出。
2.2.5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 青岛市市区现有近20余家养老院,共计床位约五六千余张。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养老社会服务需求迅速膨胀,而养老供给严重不足。
2.2.6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主要集中在老年人房产、婚姻、赡养等方面,迫切要求加快我市老年权益保障的法制化进程。
针对青岛市老龄化问题的特点,通过对发达国家及先进地区养老模式经验借鉴研究,我市提出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宜居幸福城市的社会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沿袭了传统的养老观念,是以亲情为纽带把老人和子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老年人由于长期的生活习惯和对周围环境的适应,更愿意接受家庭养老。对于老人及子女愿意采取家庭养老模式的家庭,减轻了社会负担,政府和社会应当予以鼓励和相应的关怀。社区应建立家庭养老信息系统,定期走访这些家庭,了解他们的困难并提供家庭无法完成的养老方面的帮助,形成尊老爱老、赡养老人、善待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4]。
社区养老模式是一个开放式的养老系统,是我国未来养老模式的主要发展方向[5]。青岛市应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队伍为依靠,以社会筹集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多途径、多渠道的投资发展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更符合青岛市的市情。
机构养老把住宿、用餐、医疗、活动、设施集中到一起,既减轻了子女的负担,又为老年人提供了系统完善的服务。青岛市政府应当做好养老机构发展的规划和布局,在政策上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全市市区老年公寓床位需要20 00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需要12 000张。进一步规范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养老的功能和作用。
总之,这种“家庭+社区+机构”模式区别于传统的相互割裂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方式,有效地对三种传统养老模式进行整合,提供了涵盖从低端到高端的服务内容,从满足老年人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的服务,到满足老年人的社交、尊重、自我实现需求的服务。这种模式是最适合宜居幸福城市的社会养老模式。
[参考文献]
[1] 刘丽萍,蒋升湧,陆发安. 我国城市养老模式及其发展研究[J]. 改革与战略, 2007,23(12):154-156.
[2] 高利平,孔丹. 山东省老年人口居家养老调查研究[J]. 山东社会科学, 2009(2):41-44.
[3]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EB/OL]. 青政办发〔2011〕30号,[2011-12-06]http://www.qingdao.gov.cn/n172/n68422/n68424/n16185733/22736548.html.
[4] 郭竞成. 居家养老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 社会保障研究, 2010(1):29-39.
[5] 徐聪. 社区养老:城市养老模式的新选择[J]. 长白学刊, 2011(6):1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