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对论文中著录通信作者的要求:1)论文属于某课题的重要内容之一,论文作者又不是课题总负责人时,应标注通信作者。2)通信作者应该是课题负责人、研究生导师、论文的指导者,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2)一篇论文一般只列一位通信作者;3)参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对著录责任者的要求,通信作者在论文作者排序中一般可排序为第二或最后; 4)著录作者时在通信作者右上角标注 “△”,通信作者简介放在论文首页左下脚,并标出E-mail地址;5)综述类文章不设通信作者。
济宁医学院学报2014年3期
1《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年13期
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3《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7期
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