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璇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湖南 长沙 410011)
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建议
——基于长沙市大企业税收管理*
□徐璇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湖南 长沙 410011)
从长沙市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实践运行来看,大企业税收管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不能对跨地区实行有效管理、管理部门职责交叉不清等,建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风险应对机构,推动信息化管理,建设高素质队伍。
大企业税收管理;实践运行;问题;建议
根据总局提出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要“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的指导思想,按照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精神,我们在坚持大企业管理“三不变”的原则下,积极开展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与服务模式的探索工作。2013年,我们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和大企业税收发展的趋势,通过深入基层和企业,就如何进一步搞好我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
长沙市2009年下半年,长沙市国税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新模式,特别是在近两年以来,认真实践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2013年,又在开展大企业风险应对方面做了有益尝试,通过实践锻炼,在工作方法、人员素质等方面得到了改进和提高,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长沙市共有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及成员单位445户,2013年共入库税收624.57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848.94亿元的73.57%,同比增加93.15亿元,增长了17.53%。其中: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及成员单位304户,涉及37家集团企业,入库税收562.74亿元,同比增加 83.77 亿元,增长 17.49%;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及成员单位141户,涉及9家集团企业,入库税收61.83亿元,增加9.38亿元,增长17.88%。
目前,长沙市大企业税收征管实行的是市、区两级共管的模式,市局对总局、省局布置的大企业税收风险进行风险应对和梳理工作,部分工作需要区(县)局进行细化落实和情况反馈。就基层局而言,大部分配备了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干部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管理,并将辖区内的大企业税源集中进行了征管,如长沙县局将大企业管理集中在税源管理一科;雨花区局的大企业都集中在税源管理三科,对中烟公司还设立了中烟管理组进行个性化的服务和管理。针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各局都建立了重点税源实时监控体系,设立了专门的服务通道,推出了个性化的服务举措,征纳关系总体比较和谐。
但是,由于大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使得现行的税收管理模式很难适应工作需要,突出表现在:
(一)现有征管模式不能对跨地区企业实行有效管理
大企业通常实行集团化运作,具有总部决策、跨区域经营、集中核算、现代化管理手段强等特点,其关联交易复杂和财务核算细致、涉税事项繁杂,现行的由基层税务机关处理所有涉税事项的属地征管模式,无法及时有效对大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控,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征收资源浪费,导致企业总部主管税务机关与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存在明显的“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现象,严重影响管理的效率。同时,由于基层税务机关处理复杂事项能力相对较弱,导致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管理乏力甚至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二)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够清晰
当前,我市大企业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组织指导职责范围内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税收检查工作,这与征管部门、纳税服务以及税政部门职责交叉重叠。由于新旧管理模式并行,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与原有体制机制、业务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推进比较艰难。而职责的交叉、权责的不明也使纳税人面临多头管理的困境,增加了纳税成本。
(三)个性化纳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
目前,大企业管理部门提供的纳税服务针对性不强,不能有效满足大企业的需求。当前,针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主要体现在政策咨询、优化办税环境、纳税人权益保障、税企沟通互动等,而大企业所需要的纳税服务产品,如行业问题解决程序、预约定价安排、申报前协议、合规性保证程序、快速解决机制等,我们还很难予以提供。因此,进一步优化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我们需要在人力资源配备、业务能力培养和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
此外,税收征管经费的不足,也使得基层税务机关对省、市国税局上收部分大企业税收的管理权限存有顾虑。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大企业税收实行分类管理已成为国际发展的趋势。据了解,经合组织31个成员国中,有17个国家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菲律宾、南非等国,也纷纷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其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减少管理层级、上收复杂管理事项来达到优化管理资源配置、破解大企业税收管理难题的目的。
为适应大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切实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进一步明确大企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组建适应未来工作需要的管理架构和团队,建立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大企业管理部门在对大企业管理和服务中的核心作用。我们认为,在现有框架下,要做好我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应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大企业税源监管,强化税收风险的应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职责
针对大企业目前的涉税事项,我们应进一步细分相关工作职责和内容,在各层级之间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如:大企业的税务登记、日常征收、发票管理及一般性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等事项可实行属地管理,由区(县)局负责;而较为复杂或带有系统性的税务风险防范、税源监控和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上级安排的有关风险防控以及企业重大涉税诉求的处理、个性化纳税服务事项,由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实行专业管理。市级大企业管理机构除了负责各大企业的风险应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还应该针对各个不同行业的企业制定行业管理制度,指导区(县)局做好大企业税收工作。在明确各层级职责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市级机关内部不同部门的分工和协作,有效避免多头管理、多口径答复和多头评估等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二)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应对的机构
现行的大企业风险分析工作主要由总局和省局这两个层级完成,而风险应对则主要由市、区(县)两级完成。就我市而言,目前管理的总局、省局两级定点联系企业,占到全省定点联系企业总户数的80%以上,涉及烟草、石油、电力、金融保险、机械制造等多个行业。对于上级下派的风险应对工作主要由市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2-3名干部来完成,人手严重不足,且缺乏了解各行业专业知识和精通财税、法律、外语、计算机等专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很难满足对大企业风险应对的工作要求。因此,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队伍迫在眉睫。结合当前实际,我们认为,在不触及机构设立或调整的前提下,目前,可从全市范围内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基层干部到市局大企业管理部门,组建一支大企业风险应对团队,内部按主要行业设立不同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大企业税收的风险防控和应对工作。同时,区(县)局应将大企业归口一个税源管理科进行管理,便于及时掌握大企业动态信息,加强大企业税收业务交流,从而实现省、市、区(县)局三级联动。
(三)推动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为了加强基层对辖区内大企业涉税信息的了解,便于市局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动向,我局设计了《长沙市国税局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基本信息季度报表》,要求各基层税务机关及时采集企业的涉税信息,按季上报市局。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对大企业基础信息掌握不完整的问题,基本实现了大企业基础信息的动态管理。但由于大企业集团信息量大,涉及面广,基本信息报告制度远未能解决税企双方的信息对称问题。为便于各级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税源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控和分析,必须要建设一个满足以下四项要求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信息平台:一是总局、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全国大集中,并实现全国范围的共享。二是总局、省局和地市三级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纵向与横向互联互通,并搭载工作流工具,支持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实现各项业务跨部门、跨层级的流转和推送。三是税企信息交换接口,能够与大企业的ERP(或SAP)直接联通,双方信息交互。四是主要业务产生系统,如风险管理、个性服务等业务都能在平台上进行基本处理。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
拥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干部队伍,是做好大企业税收工作的关键。我们可在逐步充实大企业税收管理队伍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库,将各种专业性人才选拔到人才库中,并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我们要拓展大企业队伍的培训途径,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每年定期组织专业培训,组织案件、案例研讨会,加快培训复合型人才的步伐,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大企业管理队伍。
F810.423
A
1008-4614-(2014)02-0016-03
2014-2-24
徐璇(1984—),女,湖南永州人,供职于长沙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