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蒙发俊
核与辐射安全公共宣传及公众参与的对策分析
Counterm easures to pub lic awareness and participation on 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
文/蒙发俊
自19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世界能源消耗增长了近20倍,迄今为止世界能耗的85%都来自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传统发展模式对化石燃料的高依存度,一方面给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生态失衡;另一方面化石燃料的不可再生性也制约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因此,寻找新的替代能源已成为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国是核能利用大国,核电发展经历了4 0多年的发风风雨雨,始终秉承“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保障体系,为核电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2年,国务院先后通过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核安全与规划(2011-2 0 2 0)》、《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等。进一步明晰了我国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核能利用和核安全的总体思路。
截止2013年7月31日,我国大陆已有17台核电机组相继投入商业运行,装机容量为1469.8千瓦时。正在建设的核电机组共28台,装机容量为3056千瓦时,已成为世界在建核电机组规模最大的国家。据统计,我国核电总装机容量为1483万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的1.19%。而核电国家核发电比例占10%以上的国家有20个,其中包括美、法、德等发达国家,法国核电比例最高,约为74.6%。[资料来源:世界核协会(WNA)]。因此,从中国目前的发展状况及未来的发展需求来看,核电开发利用仍有巨大的空间。积极推进核电建设,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对于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实现能源、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提升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持续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在社会转型期与环境敏感期,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的启动,往往会引起社会和公众的高度关注,公众对项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已成为项目能否顺利进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厦门、大连、宁波、什邡、启东等地都相继发生过PX项目抗议事件。与PX项目相比,核电项目具有更高的社会敏感性,2013年7月,广东江门核燃料项目因民众抵制而搁浅。这些事件告诉我们,很多敏感项目的开工已经不可能绕开当地居民和社会公众的视野,必须有足够的坦诚和耐心与公众沟通交流,以更加开明的姿态敞开对话大门。事前扎实的评估、沟通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决策,都应该充分吸纳民意,做好解释工作,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引导民众有序参与。否则,这些项目就会陷入“一闹就停”、“一闹就缓”、“一闹就迁”的怪圈。项目搁浅而夭折绝不是科学决策,政府妥协不能掩盖它存在的问题。它反映我们在社会管理和公众沟通方面还有很多工作缺失。
人对于事物的接受源于对事物的认知和认同。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公共宣传和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提高公众对核能利用的认知感和认同度,引导公众以一种更理性、更科学的目光来看待核电发展问题,实现对核电发展从了解到认知、信任、支持的观念转变。
1、编制国家层面的《核与辐射安全宣传规划》
多年来,有关部门、涉核企业,结合地区、行业实际情况,开展了各类核与辐射安全公共宣传活动,积累了一些经验,产生了一定的积极社会成效,为统筹推进核与辐射安全公共宣传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总的来看,公共宣传和公众参与的力度与核电和核技术应用广泛、快速发展的形势很不相适应。因此,很有必要结合“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新核安全观要求,编制国家层面的《核与辐射安全宣传规划》,从政策法规、组织保障、能力建设、技术政策、考核评估等方面完成核与辐射安全公共宣传的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核与辐射公共宣传和公众参与体系,形成“中央督导、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作为、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核电宣传全国一盘棋”共识。
2、加强公众恐核心理的机理分析
公众恐核很大程度上源于对核与辐射的不认识,不了解、加之一些媒体对核与辐射不实不真的信息传播,使人对核自然而然产生心理恐惧。核与辐射公共宣传是一个涉及社会、技术、心理、公共管理、传播方式等多领域的交叉性课题。加强公众恐核心理的机理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对于掌握其传播规律、发展动态、实现途径,适应新时期核电公共宣传和公众参与需求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要加强社会和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调查研究,以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众对核电的认知和态度,认真分析公众对核电的真实诉求。为公众参与的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公众核安全文化教育的整体策划等建立基础数据。
3、建立公众的信息沟通机制
建立常态化的公众信息沟通机制,是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公共宣传和公众参与的重要保障。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增进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是加强与公众沟通和交流的前提。要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明确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逐步推进政府对辐射环境监测数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事故应急信息的公开,以及企业环境辐射监测报告、环境运行事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执照审查过程中的各种环境文件、与环境有关的运行事件报告等。
建立全国性核与辐射安全信息资源库。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我国核电及相关事业发展的现状、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等信息;二是应对核与辐射安全事故(事件)的常规知识、技能、流程,应急预案、培训课件等信息;三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交流、咨询服务的核与辐射、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专家的相关信息。
在具体的做法上,除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传播媒介外,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双向互动特点进行信息传递与交流、沟通。如邀请相关专家开设博客,以案例的方式介绍核与辐射安全知识;请专业机构策划、制作相关视频、动漫;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核与辐射相关信息等。
4、注重核安全文化的培育
文化是人对某种事物的认识和态度,反映人的价值取向,并最终决定人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核安全文化通常可分为国家核安全文化、社会核安全文化和企业核安全文化。国家核安全文化是基于国家核战略布局和安全发展需求而作出的总体安排,其核心内容是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社会核安全文化更多体现的是公众对国家核安全观的认同、包容和自觉维护;企业核安全文化是指涉核企业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始终把核安全融入各管理要素操作环节,以实现自身的安全承诺。
培育核安全文化就是把国家核安全文化、社会核安全文化和企业核安全文化进行有机融合,使全国上下对核能利用普遍形成一种理性和科学的认知,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对核电发展的信任和支持的氛围。
当前,核安全文化培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社会核安全上,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历史上核能利用在人们的印象中多与战争和核事故联系在一起,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的恐怖画面至今仍深深地印在人们脑海中,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在人们心里留下了阴霾。公众长期以来“谈核色变”,内心对核恐惧难以消除。二是核宣传的大众化程度不高,公众的核安全知识匮乏。在以往的宣传中,由于种种原因,核安全往往被过于神秘化,核能利用和核辐射离公众离现实很遥远。没有把核与辐射安全知识变为大众化语言来宣传和推广,公众不易理解和接受。三是宣传内容单一。通常采取“就核论核”的宣传方式,没有把核电发展与国家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结合起来,导致公众对发展核电意义缺乏实质性理解,缺乏思想上触动。
社会核安全文化培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放到更高层面来规划,放到社会各阶层来推进。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赋予社会核安全文化新的内涵,并纳入国家文化建设的范畴;二是把核与辐射安全知识纳入公民素质教育体系。全日制中小学要开设核与辐射安全科普教程;高等学校要安排一定学时核与辐射安全选修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针对性地安排核与辐射安全专题讲座;三是开发制作系统且通俗易懂的核与辐射安全宣传产品,包括宣传册、培训教材、影像资料等,以满足不同受众的需求;四是借力新媒体和环保社会组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具有受众广、传播快、影响大等特点,要充分利用好新媒体这一宣传交流平台。环保社会组织具有良好的民众基础和一定的社会号召力,应定期与环保社会组织座谈研讨,举办专题培训和体验式的科普活动,有助于他们对核安全文化的认同和理解,并通过他们来影响其他公众。
作者单位: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