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良发
(安徽理工大学 思政部,安徽 淮南 232007)
幸福观是人们对幸福内涵、特征、本质、动机与目标的理性认知,它直接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道路和人生追求。作为青年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大学生有着特定的生活场域、人生目标和价值判断,他们对幸福也有着异于其他群体的独特感悟。加强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理论探讨,可以引领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幸福观,提高他们发现幸福与创造幸福的能力,使其获得更加美好的幸福人生。
新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度转型、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以及价值观念的多元冲击,当代大学生对幸福的认识也随之嬗变。社会生态环境的急剧变化,导致部分大学生幸福观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从主体的感受来说,幸福可分为结果幸福和过程幸福。顾名思义,结果幸福是指主体完成某事的幸福感受,而过程幸福则是主体做事过程中的幸福体验。虽然二者相互影响、相得益彰,但它们带给主体的幸福感却迥然有异:前者因直接呈现而较为短暂,后者因间接显现则比较持久。尽管久暂有别,然二者同等重要,因为它们都是主体对某事不同阶段的幸福感受。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成长阶段,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尚未形成,行为做事往往缺少必要的耐心和定力。这就决定了他们在幸福的追寻上秉持实用主义原则,主张凡是对自己有用的即是幸福。基于这种幸福观,部分大学生认为眼下的当前的才是最重要的,遥远的未来则没有详加思虑,当然也不会过多考辨其行为方式是否合理,这是典型的结果幸福论。过于关注“当下即是”的结果幸福,无疑极大地降低了当代大学生对幸福的感知力,导致他们对幸福的理解和感悟始终停留在较低层面,缺乏过程幸福的感受力。需要指出,笔者强调过程幸福,并不是说结果幸福就不重要。因为忽视了结果幸福,同样会削弱主体的积极性,使得对幸福的追求成为一种无望的奢望。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主体才能完整地把握幸福。
基于主体需求的不同,幸福可分为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前者是指主体的生理需求和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感受,后者则是主体精神领域和道德层面的幸福体验。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物质幸福的层次较浅,而精神幸福的境界较高。前者容易得到,后者难以获得;前者转瞬即逝,后者持续长久;前者是幸福的基础,后者是幸福的核心。[1]
由于幸福理解的能力较低,当代大学生对幸福感受的层次较浅,比较注重感官刺激,易于关注物质幸福而忽视精神幸福。为此,他们通过各种方法不同途径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甚至为了物质上的幸福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身为高校学生,他们显然知道精神幸福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上还是滑向物质层面,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花费在物质享乐以及玄幻小说、网络游戏等虚拟世界。可是,物质消费带来的快乐极其短暂甚至稍纵即逝,容易产生精神上的空虚而疏远了精神幸福。平心而论,重视物质上的幸福本身无可厚非,但一味地追求物质享乐会在同学中掀起奢华之风,以致享乐代替了享受、玩乐取代了学习、消费变成了浪费,这显然与大学生的身份不符。且这种幸福观让大学生对幸福内涵的理解越发粗俗肤浅,使幸福变得庸俗化和世俗化,进而遮蔽了幸福的精神维度。倘若大学生仅把幸福理解为物质需求而容易得到,那么他们很难形成主动创造幸福的意识。
按照幸福的来源,目前学界一般将幸福分成享受幸福和创造幸福。前者是指主体享受现成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后者乃是主体通过自己的创造获得幸福。如果说享受幸福是对幸福的享用和消费,那么创造幸福则是对幸福的延展与开拓。就二者关系而言,创造幸福是享受幸福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创造活动,享受便无从谈起,反过来说,没有现实需求,创造也毫无价值和意义。文章推崇创造幸福并非抵制享受幸福,毕竟创造与享受原本就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费尔巴哈指出:“人的任何一种追求,也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2]8此论虽略显偏激绝对,但追求幸福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如果说追求幸福是人的权利,那么享受幸福便是人的天性,当代大学生对幸福的渴求毫不逊于其他社会群体。由于正值青春年华,大学生精力旺盛、想象丰富、占有欲强,他们利用一切机会享受幸福:有的肆意挥霍父母的血汗钱,有的沉溺于游戏放弃学业,有的一味玩乐,考试伺机作弊,有的为了享受误入歧途。如若大学生把享受幸福视为人生的唯一追求,不仅浪费青春荒废功课,而且会极大地削弱创造幸福的意识。众所周知,享受幸福的过程难以持续,只有坚持创造幸福,才能带来绵延不绝的幸福感受。
大学生作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和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对幸福的判断不仅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还会制约他们即将步入的职业生涯。可问题是,当代大学生理解幸福的能力较低,感受幸福的层次较浅,创造幸福的意识较弱。平心而论,这种幸福观存在一定的偏离,显然无法让他们担负传承社会文明、引领社会风尚之职责。
什么原因致使当代大学生偏离了正确的幸福观?难道仅仅是他们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建立起来?答案显然不会如此简单,而是有着更为复杂的深层根源。倘要解决这个问题,尚需我们深入高校和社会,进行多向度、多层面的学理探析。
高校不仅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场所,也是对他们进行幸福观教育的主阵地。然而高校幸福观教育的普遍缺失,致使当代大学生难以形成正确的幸福观。也正因为幸福观教育的缺位,高校培养的大学生犹如实用工具一般,高分低能、情商不高、素质较低、道德沦丧和内心贫乏者随处可见。究其缘由,笔者认为,高校幸福观教育之缺失有着深厚的历史和现实根源。
先说历史根源。由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薄弱、社会发展缓慢、物质和精神产品相对贫乏,我国高等教育鲜有对大学生进行幸福观教育。直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经济和文化发展日新月异,物质和精神产品日益丰富,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幸福才成为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但大学生幸福观教育仍较为滞后,尚未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管理者的足够重视。再论现实因素。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高校扩招的不断加剧、毛入学率的不断提高、教育收费的不断完善,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正式到来。今天的大学生不再是让人艳羡的“天之骄子”,而是消费者,是高校服务的对象,大学生批量生产已经成为各类高校的普遍现象。高校人数的增加与校园的承受能力构成一对尖锐的现实矛盾,加之管理机制的滞后,遂使高校在人才培养的模式上未能与社会同步、与时代接轨,仍然以专业学习为本位,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他们的生理需求、情感培育和幸福教育。
由于大学生尚未步入社会,人生经历和经验不够丰富,对各种社会风气缺乏是非判断的能力。尤其是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度转型、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之际,各种社会思潮纷至沓来,社会矛盾开始激化,各色人等浮躁不安。虽说高校仍是一片神圣的净土,但这些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社会风气与商业浪潮不时漫过高校的围墙和栅栏,飘荡在校园的各个角落,牵绊着青年学子狂乱不安的心。特别是其中裹挟着的不良习气和世俗乱象,当代大学生显然缺少明确的辨别能力和抗拒意识。
毋庸讳言,当代大学生幸福观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对幸福生活与未来前景也满怀信心。但在不良风气的诱导和熏陶下,部分大学生幸福观难免出现偏离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与机会主义倾向比较严重。这些不良倾向犹如毒素一般不断地侵蚀着大学生的幸福能力,使他们日渐丧失生活激情和判断能力,终至在“奉献与索取、淘金与拜金、享乐与享受、造福与得福”[3]的关系上认识模糊不清。由于没有厘清其中的关系,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动机功利化,日常生活物质化,价值取向物欲化。
家庭不仅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也是他们培育幸福观的重要场所。父母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言谈举止,对大学生的幸福观具有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甚至决定其幸福观正确与否。一般来说,父母关系融洽、生活温馨愉悦的家庭会为大学生带来幸福快乐;而父母关系淡漠、生活缺少温情的家庭则极大地降低大学生的幸福感。可见,家庭教育对大学生的成长以及幸福观的形成意义深远。
但实际情况是,当孩子进入大学校园后,父母就很少与辅导员、班主任以及任课教师直接联系。只有孩子在校期间犯错或者学业不佳时,才会与学校进行沟通与交流。彭永东通过调查发现,只有2.3%的家长偶尔会与学校联系,了解他们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而绝大部分家长则通过孩子的汇报才略知其在校表现。[1]家长与学校的疏离,显然减少了对孩子的关怀、教育和引导,致使大学生容易滋生不良习气,一定层面上促使其幸福观出现偏差。
所谓幸福能力,是指大学生发现、创造和享受幸福的能力。由于大学生年龄尚小、阅历尚浅,缺乏是非意识,所以他们感知幸福、发现幸福和消费幸福的能力普遍较低。如果大学生缺少发现幸福和享受幸福的能力,那么他们就难以积极主动地创造幸福。没有了幸福创造,大学生的幸福感必定不会恒久;没有了幸福感受,大学生的理想与目标必将逐渐淡化;没有了理想目标,大学生的人生价值自然难以实现。“身在福中不知福”,正是当代大学生幸福迷惘、能力欠缺的真实写照。
从本质上看,大学生幸福能力的欠缺源于他们主体能力的不足。长期以来,应试教育乃是我国教育的基本理念,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大抵如此。应试教育关注的是学生的知识积累和考试成绩,反而忽视了学生情商的培养和创新思维的开掘。情商低下、缺乏创新,直接导致大学生幸福能力的弱化。正因为幸福能力较低,大学生很少珍惜身边的幸福,也难以发现眼前的幸福,更不会主动创造幸福的未来。恰恰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从根本上削弱了大学生的幸福能力。
高校、家庭幸福观教育的缺位,社会不良习气的误导以及自身的幸福能力不强,遂使大学生群体出现人生理想弱化、生活目标模糊与形上意义迷失之现象。如若没有了理想、目标和意义,大学生的幸福便无从谈起,也无处安顿。更为可怕的是,他们在追寻幸福的道路上迷失方向,终至无法踏上幸福人生的彼岸。有识于此,当前亟须加强大学生幸福观的教育,为其构建正确的幸福观提供价值引领和精神支撑。
幸福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话题,追求幸福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权利。作为知识青年,大学生亦不例外。面对不断涌现的大学生幸福空场、缺失与迷惘,高校、家长和大学生自身均要深刻反思,深入探究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最佳路径,帮助他们构建健康合理的幸福观。
加强大学生幸福观教育,高校首当其冲,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尤其是在这个大谈幸福的时代,高校既要对大学生进行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又要对他们展开幸福观教育。关于具体办法,笔者以为以下三点尤为关键:
一是厘清幸福内涵。虽然幸福只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和心理体验,但它毕竟有着质的规定性,也就是说,幸福的范畴、原则、标准和形态都有大体上的界定,也是可以认识和把握的。诚如学者万俊人所说:“幸福是一种可以观察、可以评价的生活状态。”[4]那么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幸福观教育时,务必让他们真正认识和体悟幸福的基本内涵,从本质上厘清幸福与快乐、幸福与金钱、幸福与物质、幸福与精神以及幸福与道德的关系,明确告诉当代大学生快乐只是短暂的幸福,金钱与物质只是幸福的基础,而精神幸福才是幸福的最高境界。
二是提升道德素养。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和准则,道德通常代表着社会的正向价值(即“正能量”)。由于人们追求幸福的活动受到道德情感的调节和制约,所以幸福必然具有道德意义。甚至有学者指出,主体必须以道德的手段才能得到幸福。[3]深入历史,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颇不乏伦理学家认为,道德与幸福呈正向关性:中国儒家圣贤大多主张德性幸福观,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提出幸福至善论,德国哲学家康德毕生致力于德福一致的论证。道德与幸福呈正向关性,不仅理论上如此,现实生活也是这样:道德素养高的人往往容易感到生活幸福;道德素养低的人一般难以感到生活幸福。鉴于此,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就是加强他们道德素养的培育(尤其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以及“人文素质教育”的教学,使其知仁义、知感恩、知敬畏),切实提振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既是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内在要求,又是时代对大学生的迫切呼唤。
三是开展实践教育。这里的实践教育是指通过实践活动让当代大学生感受幸福的教育方式。虽说幸福是人的心理活动,但它不仅停留于主体的认知层面,还需要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切身体会,使幸福感更加持久稳固。由于心理活动具有随意性和模糊性,所以幸福就变得神秘莫测而不可捉摸,实践教育可以解决这个难题。其优点在于,通过实践活动,让大学生把幸福由理论性认知转变到鲜活的生活中,将变幻莫测的幸福感固化并积淀下来;其价值在于,通过幸福实践,使大学生的幸福感有所延伸和拓展,以便消弭幸福体验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需要说明的是,幸福观的实践教育并非完全依赖课外社会实践,课内的幸福讨论效果同样明显。不过,课堂幸福讨论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以便加深大学生对幸福内涵的理解程度,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幸福困惑。
如果说高校是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主阵地,那么家庭则是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先行地。父母倘要胜任先行者之角色,必须具备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健康合理的幸福观,密切关注孩子的身心状况和情感变化,为高校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撑。
1.父母具备合理健康的幸福观
尽管大学期间孩子很少居家,但家庭对他们的成长仍有不可代替的作用。由于有着血缘关系,父母的气质特征、价值观念以及行为方式深刻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父母的人生观、幸福观直接引领孩子对幸福的认知,家庭幸福为大学生幸福观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父母应具备合理健康的幸福观,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告诉孩子:什么是幸福,什么是痛苦;如何追求幸福,怎样避免不幸;如何创造幸福,怎样享受幸福;什么是正确的幸福观,什么是错误的幸福观。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虽是对执政者而言,但同样适用于大学生的幸福观教育。
在这个波谲云诡的多元化时代,商业浪潮不断地冲刷人的道德底线,青年学子亦难以幸免。因此,当代大学生特别需要来自父母的关爱,毕竟家庭是他们恒久不变的幸福港湾。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乐观自信的态度以及从容淡定的品格,使得大学生可以更加自信地去追求人生理想和幸福生活。依笔者之浅见,父母要以幸福为目标、以文化为媒介、以关爱为溶剂、以家庭为场地构建和谐融洽的家庭幸福文化,让幸福飘荡在家里的每个角落。这种充满幸福的家庭环境,必将有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幸福观。
2.家长要参与高校幸福观教育
高校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家长的参与和合作。然而由于受到传统认知的影响,大学时代的家校合作远没有基础教育阶段密切。绝大多数学生家长认为,一旦孩子考上大学,就没有必要再严加管教了,他们可以自由分配时间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加之高等教育的本身特性,致使学生家长与高校的联系比较薄弱。据笔者与本校能源与安全学院辅导员交流得知,学院采矿与安全两个专业的学生大都来自农村,大学4年半数以上的家长未与辅导员联系,90%以上的家长未到学校了解孩子的情况。家校合作的中断,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脱序状态,情感的苦闷、人生的困惑和对未来的迷惘让大学生毫无幸福可言。家长参与高校幸福观教育,则是医治大学生幸福危机的一方良药。
家校合作的淡化,很大程度上源于家长对高校的错误认知,即认为大学犹如寄宿制中学,既传授知识,又负责生活。殊不知,高校与中学的最大区别在于它的开放性和自主性。所谓开放性,是指大学与社会联系密切;所谓自主性,则指大学生自主安排时间。由于没有升学的压力,大学生可以自由自在地学习和生活,任课老师与学校领导也鲜有严格管控。管理模式上的强烈反差,使得许多大学新生一时难以适应,容易滋生不良习气。如果缺少了家长的关心和引导,他们可能会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为此,父母应加强与学校、辅导员和授课教师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身心状况,积极参与高校大学生幸福观教育。
高校与家庭开展幸福观教育,只是大学生树立正确幸福观的外在助缘,而自身提高幸福能力才是根本所在。提高大学生的幸福能力,其实质就是提高他们发现幸福、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的能力。这其中发现幸福是前提,创造幸福是过程,享受幸福是目的,三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幸福体系。
1.提高大学生发现幸福的能力
从心理层面来看,幸福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心理反应,那么幸福与否即与主体的认知密不可分:当主体的认知与幸福定律相符,主体就能感到幸福;当主体的认知与幸福定律不符,主体就会感到不适甚至痛苦。可见,是否幸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主体的认知与判断。现实生活中,部分大学生之所以感到痛苦、失落和彷徨,恰恰在于他们没有发现幸福的能力,进一步说,就是他们的认知能力不强,发现不了身边的幸福。提高大学生的认知能力,关键在于提升他们的理性认识水平。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的认识过程分成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感性认识是对客体的现象的、表面的认识,而理性认识则是对客体的本质的、内在的认识。相较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具有真实性和深刻性。[5]131-132其实,大学生的幸福就散落在他们的生活、学习与就业的过程中。大学校园青春昂扬,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令人神往,可也存在矛盾冲突、情感纠葛和就业压力,这其中尤以就业为甚。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已成社会共识,这无疑让部分大学生心里阴郁、情绪低落,也将“影响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6]。但是,提高大学生理性认识的能力,即可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掌握生活、学习与就业的内在规律,进而发现这些活动中蕴含的幸福价值。
2.提高大学生创造幸福的能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不仅创造了人本身,还创造了美和幸福。幸福虽是主体对客体的心理感受和主观体验,但它同样离不开劳动。离开了劳动,人的思维与情感将无法形成;离开了劳动,不会有任何物质和精神产品;离开了劳动,人的大脑也不会对客体产生反应。若这些前提都不存在,那么幸福便无从提及,亦无处追寻。[7]67-68在此意义上说,劳动是幸福永不枯竭的源泉。
既然幸福存在于劳动过程中,那么主体的创造性劳动必然会带来莫大的喜悦和幸福。大学生正处于才思敏捷、精力充沛的阶段,其创造能力也处于人生的顶峰,更易于体验创造带来的幸福感。高校开展幸福观教育,应谆谆告诫大学生:幸福没有终南捷径,唯有创造方能得到。那么,什么是创造性幸福?对于大学生来说,解决高数难题的幸福、获得比赛胜利的幸福、完成学位论文的幸福、找到工作岗位的幸福,均属于创造性幸福。在创造性活动中,大学生不仅学习了知识,掌握了技能,积累了经验,更重要的是明白了创造幸福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为此,青年学子必须把创造幸福置于人生价值之首位。
3.提高大学生享受幸福的能力
享受幸福是发现幸福、创造幸福的目的,也是幸福体系的终极环节。提高大学生享受幸福的能力,就是帮助大学生如何放松身心、调节生活、缓解压力,营造昂扬乐观的人生态度的能力。换句话说,大学生既要学习知识和技能,又要学会休闲娱乐,把享受幸福当成校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较中学阶段,大学生大学期间学习压力相对较小,休闲时间比较宽裕,却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就业问题。学者陈平原曾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只说让更多人上大学是好事,可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痛苦,并没有被真正关注。”[6]必须承认,就业困难是各国高校的普遍问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确保所有大学生就业。高校幸福观教育所能做的,就是帮助大学生发展多样化的能力,提升大学生发展享受幸福的能力,以便于他们应对面临的各种压力和困境。比如,引导大学生鉴赏弘扬主流的文学艺术、轻松诙谐的影视作品、喜闻乐见的相声小品,陶冶其情操,放松其身心,蓄积其力量,为其创造幸福提供前提条件。当然,大学生的首要任务仍是学习知识,培养他们享受幸福尚在其次,而且享受幸福应有明确的价值取向,明晰造福与得福、享受与享乐、消费与浪费、学习与娱乐之界限。
作为青年的主体,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发展的主流与方向,其幸福取向直接表征着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大学生幸福观教育,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他们发现幸福、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的能力,以便在现实生活中敢于面对困境、勇于追求幸福、尽量避免不幸,进而使他们获得高品质、多层次的幸福人生。
[1]彭永东,朱平.当代大学生幸福观教育略论[J].江淮论坛,2012(5):153-157.
[2]冯俊科.西方幸福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
[3]柴素芳.大学生幸福观教育之道德情感维度[J].河北大学学报,2012(1):128-130.
[4]万俊人.什么是幸福[J].道德与文明,2011(3):32-35.
[5]王翠英.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6.
[6]陈平原.读书是件好玩儿的事[J].读书,2013(9):159-167.
[7]韦建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3)[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