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芳
(新疆社科院民族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1)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互助的传统文化,为昌吉州民族团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根基。
昌吉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成立于1954年,是以回族为自治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回族自治州之一。 州域总面积7.39 万平方公里。 有回、汉、维吾尔、哈萨克等42 个民族,总人口159 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8.8%。 现辖5 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2 市(昌吉市、阜康市)3 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乡镇71 个、行政村453 个;街道9 个、社区106 个。 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和农八师的21 个团场。 在昌吉建县后的漫长历史岁月里,各族人民共同开发建设了自己的家园,正是这种长期睦邻而居、团结互助的传统,使各民族逐渐形成了经济和文化上的相互依存和认同,而客观上,也为昌吉州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发展提供了传统文化保障。
(2)经济和文化上的交流和互补,为昌吉州的民族团结提供了经济互助的平台。
民族间的接触与交往,主要表现为经济上的交往和文化上的交流。 昌吉州借助福建、山西两省和自治区项目,充分发挥资金和人才的优势,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加快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一是积极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加快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发展的意见》、《加快木垒县及23 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举全州之力加快木垒哈萨克自治县、11 个少数民族乡、22 个少数民族聚居乡镇、298 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 对聚居在木垒、奇台、吉木萨尔三县的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进行重点扶持, 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中等以上水平。 通过外因与内因的有机结合,促进木垒县实现后发赶超。 二是妥善做好牧民定居、生态搬迁工作。 昌吉州积极引导牧民发展特色经济,帮助搬迁的群众拓宽增收渠道,切实做到“搬得进、留得住、能致富”。全州牧民定居率达65%,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建立起了多主体、多层次的投资机制,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发达县市、乡镇和民营企业,投身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昌吉州加大对两个边境县的投入,除国家每年安排的“兴边富民”行动资金外,州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并通过引导和带动其他各类资金,从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工农业生产方式、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大力改善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加快边境地区发展,使边境地区的各族群众得到实惠。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 昌吉州用好用足贷款贴息政策,推动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产业化发展。积极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13年昌吉州共实施各类项目462 个,落实资金923 亿元,连续三年位居全疆第一,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各类补助资金80 亿元,38 个援疆项目完成投资24.1 亿元,开工率、援疆资金到位率均达100%。
(3)民族团结的教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为昌吉州的民族团结提供了思想基础。
昌吉州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目前州县两级共有创建工作专职人员47 名,各部门也指定了1-2 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常年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在考核机制上,把创建活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同时提供了充足的经费支持。 目前,州、县(市)已累计落实创建工作专项经费420 万元,工作用车6 部,州县各部门也按照要求划拨了专门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
全州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了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在电视台、电台、《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政府网站等自治州主流媒体常年开办创建栏目, 扎实推进面向社会层面民族团结、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常态化的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大宣教、大创建、大结对”活动,积极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培育了北庭故城、世纪园、天池“汗王宫”、“民族风情园”等20 个富有地域特色的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4)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善民生,为昌吉州的民族团结提供了经济基础。
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要求,昌吉州连续三年实施“民生建设年”活动。 一是促进就业再就业。 针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通过对其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和发放技能培训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解决了“零就业家庭”、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这三类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 同时,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力度,举办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实用技术、实用致富本领等经济含量高的培训班,实现“一年一户一人一技”的培训目标,提高了农牧民的生产技能。 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发展,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招录一定比例本地员工和少数民族员工。 二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工程,近三年完成了7 367 户游牧民高标准定居任务,完成7.3 万户农村安居房建设,初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将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向城镇、郊区、农村延伸。 深入实施城乡解困工程,逐步构建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到困难家庭就医、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随时产生、随时帮扶解决。积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红十字会等慈善网络体系、社会福利体系,大力提升城乡医疗救助、孤残救助水平。深入实施了系列民生建设工程, 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
(5)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大力发展,为昌吉州的民族团结创建了社会保障。
昌吉州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加大教育资源向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乡镇倾斜的力度,针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工作,农牧区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比例持续提升。 基本普及了学前两年“双语”教学及“双语”教育。加大教育资源向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乡镇倾斜的力度,解决好城市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逐步实现了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做好了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工作,农牧区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比例持续提升。突出抓好职业教育,扩大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规模, 整合培训资源, 加强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搭建起了校企、校地合作办学、就业平台,努力建设了面向各民族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在医疗卫生建设方面, 昌吉州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看病难、就医贵的问题和保证饮食、用药的安全。 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各类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应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进一步巩固“新农合”成果,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县市、乡镇的群众参合率达到99.2%。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制建设,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持政策,重点实施少数民族优生、优育、优教工程,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
在文化建设方面,昌吉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将创建活动与现代文化发展紧密结合。全州各县市精心打造了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地域特色的品牌节庆文化活动。通过开展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活动, 大力发展和繁荣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文艺精品创作。 先后完成了《别失八里》音乐剧、回族舞蹈《踩点点》、新疆曲子现代戏《哈哈泉子的户儿家》等20 余件舞台艺术精品。
(6)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为昌吉州的民族团结提供了文化屏障。
昌吉州政府一直重视民族文化的保护、发掘、传承与发展工作,重点扶持体现民族特色的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建设,大力发展和繁荣少数民族文艺创作, 着力打造体现民族特色、 地方特色、时代特色的等文艺精品。 通过开展“现代文化促进月”、“现代文化推进年”活动,全州上下按照解放思想引领行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推进行动等“七大行动”38 项内容,精心策划开展了357 项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现代文化引领社会氛围。 通过开展品牌文化活动,全州各县市精心打造了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地域特色的品牌节庆文化活动。 通过开展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大力发展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的文艺精品创作。
(7)民族团结进步和表彰活动的广泛开展,为昌吉州的民族团结提供了重要载体。
争创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昌吉州从2011年开始将过去每三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改为每年表彰一次,创新评选方式,开展了公众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全州12 万人参与投票活动,累计表彰模范单位600 家、模范个人1 108 名。 昌吉州先后在全疆、全国召开的民族团结经验交流会上做过精彩发言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昌吉州抓好社会各层面的宣传教育, 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为载体的“大宣教”活动,在电视台、电台、《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政府网站等自治州主流媒体常年开办创建栏目,扎实推进面向社会层面民族团结、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常态化的宣传教育;积极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建设,培育了北庭故城、世纪园、天池“汗王宫”、“民族风情园”等20 个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这些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问题及时妥善地解决,为昌吉州的民族团结消除了隐患。
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地解决,是昌吉州民族团结的重要经验之一。昌吉州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 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规范信访秩序,95%以上信访问题得到化解, 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模拟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发现、判断、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形成了全社会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强大合力。昌吉州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进程中创新社会管理, 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持了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安居乐业。
(1)要适应现代传播手段发展的新趋势,多运用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开辟各族群众便于接受的传播渠道,努力增强各种媒体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电视媒体已经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如何有效地利用电视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比如电视媒体具有传播覆盖面广,传播画面直观易懂,形象生动,受众不受文化层次限制等优势,但是电视媒体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电视媒体在争夺媒体受众的过程显然力量不足,不管是从节目的覆盖范围、技术的资本,还是从电台的人才、 节目源来看都远远落后于其他卫视。 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 电视媒体能否与中国第一娱乐卫视——湖南卫视联手共同打造一个宣传民族团结的节目,把教育性和娱乐性融为一体,增强节目的感染力、吸引力。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影媒体逐步走向了市场化,拥有了相当规模的受众群体,但是,电影媒体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倾向于制作受众喜好的作品,而关于民族团结题材的优秀电影极少, 这与目前的影视传媒体制有很大的关系。 基于这种状况,政府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题材的电影。 首先,由政府搭建平台,组织各方的力量,从故事题材、主创人员、宣传营销等方面加大民族题材电影的专项投入;其次,加大公益展演的力度,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让优秀的电影和广大的观众见面;最后,在创作民族题材的电影时,要尊重创造规律,避免急功近利。
21 世纪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网络媒体已成为我国传播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民族团结教育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互联网的灵活性和方便性有利于民族团结教育的阵地;另一方面,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无屏障性”加大了民族团结教育舆论引导的难度。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宣传民族团结教育时应充分发挥其积极的功能, 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宣传阵地,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有损于民族团结的攻击、谩骂之词,应迅速删除,引发严重社会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应强化国家认同的教育,培养公民意识, 淡化民族意识, 宣传中应更多强调人的普遍性和共同性,强调逾越民族界限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
民族团结应该更多地讲56 个民族在 “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的历史上形成的血肉联系,在相互交流中的不断融合。 “新疆的汉族没有不喜欢吃馕和烤羊肉的, 少数民族也没有一家吃饭不炒菜的”这些文化上自然的相互吸收现象要多讲,而不应该刻意讲民族的不同。
目前民汉群众的民族意识都在增强,在调整或出台各种政策时,必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广泛考虑社会影响,兼顾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心理感受,既要使少数民族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又要避免汉族有“二等公民”之感,离疆心理增强。
对各种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在新形势下应重新进行评估和调整。通过一些调研工作,我们发现由于时代背景的转换和民族意识的上升,汉族和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本族利益的观念在强化,双方往往站在所属族体的角度对一些政策进行解析, 评价其公正性与合理性。
要继续加强“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五观”的宣传和教育。但这些宣传和教育切忌喊口号和走过场。要把这些教育切实融入到各族居民的具体生活中,通过身边的例子,使居民得到切身的感受和教育。
(3)提倡各民族换位思考,树立宽容与包容意识,增进彼此的理解与信任。 由于语言、风俗习惯、文化等差异,民族间存在差异是很自然的, 宽容和包容应该成为各族民众的正常心态和行为方式。
真正的互相接触是民族关系建立的基础,没有了民族间的交往,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就是一句空话,有交往,才有了解、理解、赞同、认同,这些都是宽容和包容的前提。 为此,可以以社区为单位, 多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促进各个民族的交流和交往。
在互相尊重彼此的风俗习惯的基础上,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 可以通过推荐、翻译一些反映各民族生活的优秀文学作品, 尤其是民族作家写的反映本民族社会生活和精神世界的作品,拍摄、播放介绍各民族生活的优秀影视作品,使各民族文化相互吸引、相互认知。
民族工作要注意考虑各民族的真实心理,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使他们的真实想法有合适的渠道得到反映,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完善和制定有效的民族政策,把少数民族干部凝聚到党的事业和旗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