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忠,陈清涛,黄启海
(冠县水务局,山东 冠县 252500)
冠县从2006年开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13-12底,共建设完成了20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涉及18个乡镇(办事处),解决了225个村庄,17.426 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工程实施后,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工程运行管理现由冠县乡村供水管理中心、冠县自来水公司、乡镇水利站3种管理模式,工程运行良好,发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善了农民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统一联网建设,逐步实现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发展。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冠县成立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决策与工程实施有关的重大问题。县水务局成立了以县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建设科、农水科、设计室技术人员参加的项目建设小组,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工程施工的组织,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有序实施。
按照《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和以往建设的管理经验,建立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工程施工管理。在工程设备技术和合同落实方面,全面实施“四制管理”,以提高工程操作透明度,加强工程管理力度和责任追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把设计关、施工关、监理关、验收关,确保工程设计合理、施工严格、工程优良;在材料和设备购置方面,组织厂家招标采购,完善程序,以保证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工程施工中,为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实行群众投劳与专业施工队相结合的施工模式,对土方开挖、回填等土方工程,采取群众投劳折资方式施工,这既减轻了群众负担,又降低了工程投资,还加快了施工速度。对管道安装等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则进行招标,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为加快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争取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严格按有关制度进行审计和资金管理;二是大力推行市场化融资方式,鼓励社会投资大户投资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是按照受益负担政策,动员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建设供水工程。同时,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款专用,严格财务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工程建成后,由冠县乡村供水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县水务局定期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不定期的对各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运行维护等检查,制定年度考核计划,并将年度考核情况逐级上报。
乡村供水管理中心配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护人员来维护供水运行,供水工程主管道以上工程设施包括主管道、水源地、机井、水泵、控制设备等由水厂负责。主管道以下到村、户的供水设施由村管理委员会负责,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工程的经营上,面向社会实行公益性服务,按供水成本加一定的利润核定水价,各水厂均安装水表,实行计量收费,企业化管理,以水养水,不断增加积累,自我发展壮大。在工程管理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保证工程长效运行。
按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各水厂加强供水水质管理,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制定水质检验和监测、应急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水质监测档案,并定期对水厂水和管网末端水进行取水,市疾控防疫部门负责水样检测,保证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供水管理中心设立了化验室,购置了仪器、设备和药品,配备专职化验人员6人,每月2次定期对各处供水工程取水化验,通过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目前供水工程主要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供水目标主要是城镇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基本能满足农村供水需求,水源有保证且水质良好。但从提高供水水质考虑,根据冠县“十二五”规划和近年来用水量递增的趋势,供水量已不能满足用水量的需要,因此,必须合理布局水源,以建设中的冠县当铺水库为供水水源,以满足农民群众不断提高的供水水质和供水量的要求。
目前,冠县各水厂供水规模较小、供水设施及管道渗漏损坏严重,水量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因此改建水厂迫在眉睫。目前,规划水厂联网建设平原水库,为统一供水提供有利条件。工程建成运行后,能够逐步提升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在保证农民生活用水前提下,可兼顾工业用水,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内设立明显标志,50 m以内禁止从事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同时加大供水水质监测密度,取水、蓄水、净化水等建筑物50 m范围内,输配水管道及构筑物两侧各2 m范围内为第二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冠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做到依法保护供水水源。
对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不断健全完善供水工程管理规章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管员守则、维修队伍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逐步规范维修专业队伍,统一管理、统一维护;不断完善供水管理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和维修管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为工程管理提供及时、优质和全方位的服务,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积极推广供水管理新技术的应用,实施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和3S等一系列高新技术对农村供水工程综合管理,利用现代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对工程管理系统进行更新改造,提高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的时效性和自动化水平,不断使供水工程管理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