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冬 练兰英 徐中秋 涂多见
(1.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31;2.河海大学科技产业处,安徽 马鞍山 243000)
在任何一个行业,安全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人类活动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需求,是生命与健康的基本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追求越来越高,推动建筑行业迅猛发展,使之成为国家的基础行业之一,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1]。但是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建设规模大、施工工期紧、场地狭窄、工艺及周边环境复杂等特点,给施工带来了不少安全事故隐患,使得建筑行业事故发生率一直较高。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是保证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和避免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是建筑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
多年来,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稳定好转。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建筑规模的成倍扩大,相应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源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承接工程规模的增长速度,安全水平一直较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比较大;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出现反弹,2010年全国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共29起,2011年25起,2012年29起[2];近年来重大恶性事故频发,如2011年10月8日,由大连阿尔滨集团有限公司承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蓝湾三期工程工地在进行地下车库顶板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发生模板脚手架支撑体系整体坍塌事故。地区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地区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较低的安全管理水平成为阻碍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1)我国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大多数为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比较欠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自我防护能力也比较差,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了很多违章习惯,短时间很难改掉,他们很容易受到意外事故伤害。2)安全培训不到位。根据建筑行业相关规定,新进场,转场等员工应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允许上岗,目前工地安全教育多流于形式,基本未培训或培训时间太短,导致培训效果差。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由于他们的流动性大、更换岗位频繁,有效的安全培训难度较高。
1)一些单位、企业领导没有将安全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计划,缺乏对安全工作紧迫性的认识,造成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普遍不足。安全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安全管理人员非常紧缺,每年安全管理专业的毕业生是有限的,市场上很多安全管理人员是从其他行业或部门转行半路出家,学历相差悬殊,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仅经过简单而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就上岗,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很难发现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还有部分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2)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制定适合本项目的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安全检查也是走走过场,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纯粹应付上层领导的安排,而监理单位也只将安全监理作为质量控制工作内容的一个分项,在安全工作上投入精力少,该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时不旁站,安全监理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3)安全投入不足,长期以来,很多企业一直认为安全只会耗费成本,不会带来任何效益[3],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尽量节约和减少安全开支。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未给高处作业设立可靠的安全平台和防护栏杆、危险区进行隔离等;未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定期地维修、检验、测试;未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人员进行职业性体检,未对已发生的职业损害和职业病患者给予治疗和赔偿;未安排日常的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建立安全档案台账等。
目前,政府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仍较薄弱,主要表现在:监督手段运用不够多样化,检查流程基本是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安全生产检查→总结,缺少日常有效的监督管理和相应措施,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的不够深入,执法人员很少深入施工现场,明察多,暗访少;跟踪督查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查过了就行”的现象,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工程的建设,人手不够,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工程监管中存在轻查处、轻处理的现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不少违法发包、挪用安全费用等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使相应企业及个人逍遥法外。
建筑行业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当前,建筑工程信息化应用还仅仅局限性于工程信息的登记、检索和查询,未能完全实现数据整合、分析和动态监管,缺乏统一的建筑工程信息化标准规范,信息化监管未能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工程项目的前端和末端管理,例如招投标环节、工程报监环节和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环节等,而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的实体质量监管,各方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的行为监管方面却涉及甚少[4]。
从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经验可以看出,建筑行业单纯依靠行政方法的安全管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营造实现生产的价值与实现人的价值相统一的安全文化是企业建设现代安全管理机制的基础。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就是利用文字、漫画、声音、影像等各种传播途径,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浓厚的安全气氛,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改进他们的安全行为,从而使员工从被动服从安全管理转变为主动自觉遵守安全要求,即从“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
建筑行业的安全状况跟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息息相关,而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主要依赖于各级安全管理人才的安全素质、知识和安全技能。大力发展和培养建筑安全高级管理人才是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步伐。目前从事我国建筑行业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完整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素质较低,不具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知识,没有掌握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以及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盲目指挥施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等违章现象时有发生。每年我国将近有1.5万大学毕业生流入建筑行业,他们有的来自土木工程,有的来自安全工程,有的来自工程管理或安全等相关专业,但他们在4年的本科学习期间很少接受建筑安全与健康知识方面的教育,主要原因是我国基本上没有一所高校开设系统的建筑安全学科的课程。要大力发展与建筑相关的安全管理人才,必须从源头抓起,我国应结合当前建筑行业新形势,调整建筑工程类专业的培养方案,在设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的院校设置建筑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课程,提高这些未来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健康意识和安全知识,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促进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建筑行业,农民工占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是降低安全事故,实现建筑行业的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的重要手段。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重在培训,而要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培训内容里面,制定和完善强制性培训教育的规定和办法,明确政府和企业各自的培训职责、农民工培训教育内容、考试考核办法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农民工自觉接受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出台相关措施,保障各企业在建筑施工现场建立更多的业余学校,组织农民工在工作之余参加培训。企业要严把“上岗关”,企业不得让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在培训过程中,企业要重视培训教育方式,使之直观化、趣味化、影像化、知识化,要使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农民工普遍乐于接受,培训效果才会显著。
各级政府要落实好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监管力度。1)要落实各企业的安全责任,各级政府要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让企业明白自己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各工种的责任,同时再辅之以过硬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2)要加强对安全资金投入的监管,检查企业的安全资金是否到位,安全资金使用情况,要确保安全资金落到实处。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的自查情况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情况,抽查施工重要部位,对查出的安全管理漏洞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整改,对不按时整改和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惩不待,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4)依法查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和事故情况不仅要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直接责任者进行严惩,还要对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坚决遏制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加大监管力度,要采取合理的监管方式,不断提高其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监督管理要重视听取工作汇报与现场调查相结合,要到部门、现场多走走多看看,掌握翔实的第一手资料,要直接与一线员工接触,从他们口中了解单位的各方面情况。要重视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把重点抽查放到第一位;要重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监督检查应当避免前呼后拥、大张旗鼓,多暗访少明察,尽可能掌握全面、真实的第一手材料。通过多种监管方式,织成一张铁打的安全监管网。
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各省、市、县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网络,统一建筑工程监管信息数据交换标准,实现各监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做到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信息覆盖。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监管信息数据库,共享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人员信息,统一、规范管理各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人员行为,在网上收发文件,使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安全文明工地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化。实现政务公开,各项管理职能、动态信息在网上公开,国家、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公示。接受群众网上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公布予众。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筑企业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编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将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现状与标准对比,分析查找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之间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实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规范建筑工程各施工环节,优化实施和审批程序,形成适合各企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随工程变化而变化,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让全体员工真正融入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去,真正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高危行业,能否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建筑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当前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正确引导建筑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督促参建各方切实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完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筑相关企业以及项目各参与方都应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化建设,做好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安全作业规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审批程序,推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全面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遏制建设领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事故给人员造成的伤亡,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损失。
[1]武明霞.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2]桑培东,柴冬梅.建筑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原因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1(22):285.
[3]甄 铭.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化浅析[J].建筑监督与造价,2013(15):71-74.
[4]常佳文.论建筑工程项目加强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2012,38(11):26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