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刘吉元王艳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法治社区
■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刘吉元王艳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区越来越成为不同群体的聚居点、各种利益的交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点。如何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为笔者思考的重点。
(一)居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需要加强社区法律服务
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人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在不断增强,在遇到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时候越来越多的群众想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社区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具体服务,把法律知识送到每一位社区居民身边。
(二)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增多需要加强社区法律服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遇到更多的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社区成为纠纷矛盾相对集中的敏感地。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把法律知识送进社区,把各种问题和纠纷放在社区解决,用法律消除不安定的隐患,切实有效地维护社区的稳定。
(三)促进社区健康发展需要加强社区法律服务
社区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最前沿,是建设和谐幸福城市的重要突破口。要使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序运作,需要加强社区法律服务,通过社区法治可以发挥其教育、规范、引导、惩诫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健康发展。
(一)思想观念的制约
一是有些机关、部门在指导社区建设中还是习惯于过去的行政管理、隶属管理、指导管理的模式,没有真正转变到为社区建设服务上来。二是多数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社区法律工作缺少群众的参与互动。
(二)平台建设还不完善,人才短缺
社区人员分散性和流动性较大,人员结构复杂,用上大课等传统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司法所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很难保证长期性、系统性地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而公证员、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大多为自收自支人员,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业务发展,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三)社区法律服务的常效与规范性运作机制不够成熟
虽然社区法律服务的模式在探索中有了一定进展,在实践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在规范化运作上,常效机制的建立还显得不够完善。
(一)创新工作模式,推进资源整合,实现“三对接”
一是实现工作职能对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司法所功能室,将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下沉到社区,有效延长了管理服务的手臂。二是实现服务项目对接,充分利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场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超市化”法律服务。三是实现制度机制对接,建立司法行政社区工作指导制,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强化管理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使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二)创新服务理念,推进矛盾调处,实现“三转变”
一是服务形式由“单一调解”向“联合调解”转变,实现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了大调解大维稳格局。二是调解理念由“注重结果”向“过程教育”转变,逐步转向适宜公开的调解案件公开化,达到监督、教育、宣传的目的。三是社区调解服务向多元化转变,立足社区实际探索推进“人民调解流动车”活动,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新平台。
(三)深化特殊人群管控,发挥“教化”作用,实现“三确保”
一是确保“不脱管”,由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相互配合”的矫正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确保“不漏管”,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三是“不超标”,创新帮扶模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顺利融入社会,确保重新犯罪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
(四)推进法律服务,实施三项为民举措,实现“三贴近”
一是法律顾问贴近民生,开展公证律师回馈社会活动。二是法律援助贴近民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三是法律宣传贴近民情,以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社区居民法制教育。
(一)进一步提高对社区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认识到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深入推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的稳定发展和文明进步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要进一步加强协调、理顺关系
一是要积极争取将法律服务进社区纳入区委、区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整体框架,统一布置、统一组织实施。二是要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配合、优势互补。三是与各镇、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充分调动各镇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把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结合《美丽津南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法治津南、平安津南建设。
(三)要立足于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整合资源,整体把握,形成合力
首先,要特别注重发挥司法所在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司法所的指导、督促和服务,努力保证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和机构保障。其次,要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要坚持求真务实,便民利民的原则
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与服务;三是建立阵地,如法律服务、社区法律学堂、服务站、维权站等;四是建立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形成群众看得见、找得到、靠得住,用得上、有保障的法律服务机制。
(五)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规格的业务培训,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