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是烟台的传统优势产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烟台渔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形成了育、养、捕、加、销为一体的产业化发展格局,成为富民强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烟台渔业的传统优势在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浮现,有些还相当突出,成为阻碍烟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在山东省“蓝黄”两大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加快推进的新形势下,烟台渔业如何转方式、调结构,加速实现向现代渔业的转变,再造优势,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一是受烟台市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渔业发展空间大幅度减少。目前烟台市近海海域功能定位由传统渔业转向滨海旅游、港口航运和城市建设,渔港萎缩,水产加工厂外迁,海上筏式养殖逐渐退出,每年减少渔业养殖产量约40-50万吨,产值10多亿元。二是受海上开发活动增多影响,传统渔场作业空间减少。随着海上航运的快速发展,烟台港口建设、航道拓宽改造、锚地、倾废区、海底电缆、海底管道、海洋工程等占用了大量海域和渔场。渤海油田大规模开发,近2000口油井矗立渤海,占用了大量海域,广大渔民捕捞作业空间大幅度减少。三是受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建立的影响,海外开发空间减少。一方面,世界沿海国家近海渔场大多建立了入渔许可制度,发展过洋性捕捞需要缴纳巨额入渔费,成本太高,已不具可行性,烟台市100多艘过洋性捕捞渔船已经全部退出。另一方面,大洋性捕捞业开发的规模和层次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大洋性捕捞需要大马力渔船,投入高,风险大,非一般性渔业企业能够承担。烟台市6000多艘捕捞渔船大多是中小马力渔船,以近海捕捞作业为主,由于缺少对国外渔场、国外市场的研究,更缺少统一组织协调,有些远洋公司不但没有发展,反而衰退下来,烟台市远洋捕捞船已由最高时的100多艘大幅萎缩,目前只有40多艘维持生产。
烟台号称我国渔业北方三强之一,与威海、大连并称。但仔细审视,大连辽参品牌在政府支持下已经在全国打出品牌,优势突出;威海渔业龙头企业众多,整体实力特别是远洋捕捞业发展迅速,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产业优势。从省内看,目前山东各地都在奋力开拓渔业新优势,东营市的黄河三角洲开发、30万亩现代渔业健康养殖基地建设、大闸蟹品牌推介等已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烟台渔业育苗、养殖、捕捞、加工行业齐全,门类众多,但多而不大、大而不强的问题突出。在全省提出的渔业十大工程和十大渔业品牌建设中,烟台总量不少,但龙头、骨干不多。下步重点发展什么,在什么区域发展,如何做大做强,还缺乏科学清晰的区域布局规划。
近年来传统的过度捕捞使得烟台海域生物数量锐减,渔业资源结构恶化。从统计数据看,目前烟台市万吨捕捞水产品中,优质鱼类比重仅占10%左右,能够形成渔汛的捕捞品种少之又少。近年来烟台海域多次发生大规模绿潮、赤潮,大量污水直排污染,海洋生态环境恶化。海上石油、船舶泄漏,对海洋渔业资源的减少、甚至是海底荒漠化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水产育苗和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导致药物残留超标,也威胁到了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大菱鲆事件就是典型的教训。另外,水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监管失控,掺杂使假坑害消费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烟台市是国内最早发展远洋渔业的地区之一,1999年底烟台市就已拥有农业部远洋渔业资格认定企业6家,在外作业的各类船只达146艘,在山东省乃至全国都处在领先地位。但自2000年以来,由于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缺乏龙头企业带动,技术装备和科研探捕水平不高,以及配套设施不完善、人才培训落后等原因,烟台市远洋渔业出现了大幅下滑,远洋渔业企业纷纷破产倒闭,同时也影响了与之息息相关的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发展。目前,烟台市有农业部远洋渔业资格企业3家,其中烟台地方所属企业只有蓬莱京鲁渔业1家,共拥有远洋渔业作业船只44艘,且船龄长,装配落后,不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一是渔业产业化程度低。烟台市渔业目前仍处于出卖初级水产品为主的产业化初级阶段,本地产品加工业比较落后,加工产值占渔业总产值不足20%。全市大部分水产品加工企业以外来加工为主,无法与养殖、捕捞企业和渔民有机结合,严重影响烟台渔业的发展。二是渔业规模生产效益差。烟台市渔业的生产经营目前仍局限于地域性、小范围,零星生产、分散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大量存在。这种分散经营方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品种、新技术的普及推广,使渔业经济难以形成规模和合力,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不利于管理,严重制约烟台渔业的发展。三是渔业龙头企业少。烟台市目前有400多家水产加工企业,但真正属于渔业生产龙头企业的屈指可数,大多数企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不完善,忽视与生产基地、渔户的合作与联结,产、加、销联结不紧密,产销合作停留在产品买卖关系的低层次上,没有真正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共同体,未能真正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严重阻碍烟台渔业的发展。
近年来,世界沿海国家和地区正进入全面开发利用海洋的新时期。国内广东、福建、浙江、大连、青岛、威海等沿海重点省市,都把开发海洋作为战略重点,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加快海洋经济的发展,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制高点。烟台作为海洋渔业大市,海岸线占全省近四分之一,对应海域面积大,区位条件优越,海洋渔业资源丰富,加快海洋渔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应当有一个新的更大作为。2009年4月,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同志视察山东时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根据胡锦涛同志的指示精神,依据烟台市海洋渔业的发展潜力及实际开发能力,下一步烟台市海洋渔业发展总的思路应当是,加大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力度,充分发挥烟台市海洋渔业资源优势、科技优势和开放优势,以建设蓝色经济区为总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实施科技、品牌和产业化带动战略,做大苗种业、做强养殖业、优化捕捞业、提升加工业、培育休闲渔业,努力构筑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带动力强的现代渔业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化渔业示范区,为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做重要贡献。
1.实施渔业良种工程,做大海水苗种业,建设全国最大的健康苗种供应基地
一是加大优势品种研究开发。以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遗传育种中心、省市级水产原良种场和完善水产种苗质量检测体系为重点,建设国家级海水养殖优良种质研发中心和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通过杂交选育、提纯复壮等技术手段,重点抓好刺参、鲆鲽鱼、贝类等主导种类,努力提高品质、扩大规模;积极实施魁蚶、栉江瑶、海胆、紫石房蛤、栉孔扇贝等传统优势品种的种质保护,促进资源恢复和增长。二是实施良种产业化工程。按照总量稳定增长、质量逐步提高、突出优势主导增养殖品种、重点保护特色原种、兼顾新特稀和濒危品种、满足增养殖业发展需要的总体目标,提高良种繁育能力,建成20处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全面提升增养殖业优质苗种的供应能力和水平,育苗水体稳定在50万方,年育苗量2000亿单位,产值20亿元。
2.实施园区示范工程,做强海水养殖业,打造全国优势水产品主产区
一是拓展养殖业发展空间。坚持海陆两翼齐飞,向深海和海底拓展,大力推广海珍品底播增殖、筏式贝藻间养、深海网箱养殖、循环水养殖等高效生态型养殖模式。推进生态低碳养殖,建设总体规模100万亩以上的浅海设施养殖园区,发展深海网箱1000个,海珍品底播面积100万亩,发展优质鱼工厂化循环水示范园区100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化生态场养殖池塘10万亩,水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比重达到80%以上,生态养殖面积占总面积的60%以上。实施“北鲍南养”、“东参西养”,开发市外、省外和国外适宜海域,建立异地养殖基地。二是积极推行渔业园区建设。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集约高效的要求,在全市建设工厂化、精品池塘、浅海设施、海洋牧场等各类现代渔业示范园区100处,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提高养殖集约化水平。突出发展刺参、扇贝、蛤类、鲆鲽鱼四大类优势养殖种类,形成1个产值过50亿元、2个过20亿元、3个过10亿元的主导品种。
3.实施海外渔业工程,优化海洋捕捞业,建设我国北方远洋渔业基地
一是改造传统捕捞业。加快海洋捕捞结构调整,在严格控制捕捞强度、保持渔船总量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淘汰木质劣质渔船,有计划地更新改造钢质渔船,全面提高渔船的装备水平,改善渔船生产作业条件,提高渔船抗风险能力。大力推广科学捕捞方式和开发利用新资源,积极研究改进水产品保鲜技术,提高渔货物附加值,增加渔民收入。二是稳步拓展远洋渔业。要将其作为蓝色经济主导产业和重要突破口来进行重点扶持,着力构建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先进的物质装备体系、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科学的管理服务体系和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重新确立其优势地位。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在企业培育、渔船建造、新渔场开拓等方面给予补助和奖励。以现有企业为龙头,鼓励支持相关企业采取合资、入股、挂靠等多种方式参与远洋渔业生产,壮大远洋捕捞船队规模,形成龙头示范效应,带动全市远洋渔业的发展。设立远洋渔业产业园区,完善渔港、冷库、交易中心等配套设施,吸引相关企业聚集发展,打造一个企业集中、产业链条完善、服务功能齐全、辐射能力强的远洋渔业基地,把烟台金枪鱼交易中心打造成为国际性金枪鱼产品集散地。
4.实施市场拓展工程,提升水产加工业,建设国际性水产品加工出口贸易基地
一是推进海产品精深加工。重点研究海洋生物制造开发和产业化关键技术,发展以海参、海带、低值鱼贝类为主要原料的精深加工,在加快开发即食食品、模拟食品、功能性食品的同时,扩大海洋保健品、海洋药品生产规模,加快发展海洋新材料产业,提高水产品加工的增值率和附加值。二是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打造一批现代水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20家年产值过亿元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级出口海产品安全示范区。在巩固日、韩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提高美、欧出口市场所占比重,积极开拓俄罗斯、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巩固进来料加工,扩大本地养殖产品加工出口。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引导加工企业构建国内营销网络,产品定位适应市场,培育名牌引领市场,加工出口企业国内销售比例达50%以上。
5.实施资源修复工程,发展海洋游钓业,建设国内一流的休闲渔业基地
一是积极修复渔业资源。以增殖放流、人工鱼礁、海底藻场和渔业资源保护区建设为主要内容,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洋牧场体系和高效的渔业生态系统。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大渔业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和重要水产增养殖区的保护力度,构建完善的渔业保护区体系。优化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品种、规模和区域,逐步改善渔业资源种群结构和质量,主要品种的增殖数量每年达到5亿尾左右,底播增殖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推进建设北部沿海人工鱼礁产业带,重点在莱州湾东部、庙岛群岛、崆峒列岛、养马岛东等海域建设20处以上人工鱼礁区和5处人工鱼礁群,打造全国重要的海洋牧场示范区和休闲渔业目的地。二是引导涉渔旅游发展。采取“政府引导、协会组织、市场运作”的方式,以都市型休闲渔业带、黄金海岸休闲渔业带和生态休闲渔业带三大产业带为重点,加强对融休闲、运动、文化、美食、观光、水族观赏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渔业基地生产、经营、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深度挖掘烟台渔文化,全力打造“长岛妈祖文化节”、“开发区渔灯节”等十大区域特色渔业民俗文化品牌,开发建设鲸鲨馆、海洋极地世界、科普基地等渔业主题园馆。三是大力发展海洋游钓业,将其打造成为烟台市海洋资源型旅游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解决渔民转产转业问题的新途径。充分利用烟台市海岛众多、鱼礁丰富、岸线长的海域特点,大力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船钓、海钓、岸钓等游钓活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建立规模化、规范化的海钓俱乐部或者海钓基地,同时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尽快做出海钓区域规划,建设一流的钓赛保护区,并做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强对发展现代渔业的政策扶持,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完善海域使用金“取之于海,用之于海”机制,保证每年对海洋渔业的投入比例不低于上年度海域使用金征收额的50%。引导扶持渔业园区基地、渔业资源修复、渔业节能减排、渔业科技创新、远洋渔业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优势渔业企业上市融资、招商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渔业公共服务、渔业基础设施和渔港经济区的开发建设。
重点培植渔业龙头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高渔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渔业龙头企业。支持渔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展规范化的渔民合作社,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的经营模式,提高渔民抵御风险能力和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渔业专业协会,发挥其标准制定、信息共享、有组织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作用,提高渔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
建立完善生产标准、质量监控、疫病防控、环境监测和质量认证等五大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完善海参等主导品种的育苗、养殖质量标准体系并严格实施,力争水产品无公害产地占养殖面积80%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产地合格率达到97%以上,有效禁止违禁药物在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环节的使用。引导渔业企业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强品牌资源整合,鼓励企业通过品牌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品牌的集中度和认知度。以海参、鲍鱼等海珍品和海带、贝类等优势特色产品为重点,打造地域品牌,通过展会、促销、媒体宣传、评优等方式进行推介,增强烟台渔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深入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围绕渔业生产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组织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研究开发良种选育、健康养殖、病害防控、精深加工、设施渔业等实用技术。加强基层渔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设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应用示范基地。利用国家实施的“阳光”培训、“金蓝领”培训、转产转业渔民培训等政策,加快新型渔民培训步伐。启动渔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与现代化渔业生产需求相匹配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养殖证核发制度,建立水域滩涂征用、资源损害补偿机制,重视“失海”、“失水”问题,维护渔民合法权益。划定渔业管理“红线”,将集中连片的传统养殖区、宜渔低洼盐碱地、传统捕捞作业区、人工渔礁区、增殖放流区等主要渔业水域、滩涂和重要水生生物资源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敏感水域、滩涂规划为基本渔业保护水域,充分保障传统养殖和捕捞渔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基本养殖水域、滩涂,并为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留出发展空间。
加强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养护,健全渔业环境监测体系,严格落实渔具渔法和休渔制度,提高水域资源生态修复能力。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管,确保渔业初级产品安全。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完善安全救助体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遏制重大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利用海域动态监管系统、渔政指挥系统、渔船定位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工程,构建现代渔业服务管理平台。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和渔港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依法规范渔业生产行为,为现代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