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是世界上在摆脱对矿物燃料的依赖上取得成就最大的国家之一。瑞典政府颁布了一项计划,即截至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消费总能源的50%。此外,瑞典计划到2030年实现在运输方面完全摆脱对矿物燃料的依赖这一目标。考虑到现在对于汽油和柴油的高度依赖,虽然这些看起来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最近几年此举还是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创造了很多研究和投资机会。
可持续发展是瑞典能源产业发展的基本国策。瑞典政府从上世纪70年代起,就着力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能源产业。特别是经历了70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的重创,为保证瑞典的经济发展不再受制于日益高涨的石油价格和日益匮乏的石油资源的威胁,从国家能源安全出发,瑞典政府制定了能源发展目标,并于1997年确立了能源战略的指导原则:加快可持续能源系统开发,早日摆脱对石油的依赖,全面实现可再生能源化。其主旨在于:瑞典的电力和其他能源供应要有保障,价格在国际上要有竞争力;要高能效、低成本和可持续发展;最大程度地降低能源对人类健康、环境以及气候的不利影响,促进生态平衡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立法先行是瑞典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显著特点。早在上世纪70年代,瑞典政府就颁布了一系列强制性的有关能源合理化使用和节能的法律、法规,并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进行修订完善,以此来指导、规范企业的行为。为保证所制定的法规得以执行,政府还制定了许多具体可行的监督措施和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
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机制是能源战略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通过加强与贸易和工业部分、能源公司、科研院所及各省市对口单位及咨询公司的合作、理解和信任,来协调、引导政府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使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稳定和高效的原则,确保能源系统向生态平衡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系统转化。
财税、税收导向和经济措施行之有效。这些经济手段,为改善能源利用率,提高生物燃料利用率,降低能源和环保起到了积极作用。科研和创新是建立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得益于以上措施,瑞典政府在环境友好型国家中名列前茅,工业产值不断提高,而石油消耗量却明显下降,石油在国家能源供应的占比从1970年的70%多降至现在的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