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讯

2014-04-05 09:57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4年17期
关键词: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管局

昌平区食药监管局约见27家自助餐企业负责人

本刊讯针对此前曝光的“汉丽轩烤肉昌平店”将食客“口水肉”端回后厨后再上餐台这一事件,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28日召开 “昌平区自助餐企业食品安全约见会”,27家自助餐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约见会。会上该食药监管局餐饮科负责人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加工设备、设施要充足,并能保证正常运转;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及时记录台账;完善加工用具及餐具的洗刷消毒制度,并遵照执行;食品处理区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张颖)

平谷区食药监管局举办夏秋季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

本刊讯8月7日,北京市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全区9家含住宿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培训会上,平谷区食药监管局餐饮科通报了上半年检验结果,就食品安全操作和如何预防食物中毒等相关餐饮服务方面法律法规知识作了专题培训,并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规范性文件白皮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光盘。同时,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王心亮)

东城区食药监管局科所联动确保APEC第三次高官会食药安全

本刊讯7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区食药监管局餐饮服务科对APEC第三次高官会驻地周边重点区域内老北京风情街、小吃街、步行街及东华门夜市展开联合巡查。此次共联合巡查6户餐饮单位,132摊位。此后,东华门食药监管所还将陆续对夜市内烤乳鸽、烤水果、冰淇淋、冰镇果汁等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和抽样检测。

(王军)

大兴区食药监管局提前布控保障月饼市场安全

本刊讯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布控,切实维护中秋期间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在月饼上市之初,该食药监管局就采取措施,严格把关主体准入、资质核查、进货查验、台账登记;要求库房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严禁销售霉变变质的食品;严把销售关,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改头换面重新上市的违法行为。同时,大兴区食药监管局还加大了快检及抽检的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产品坚决要求下架,并加大力度处罚。

(丁翠萃)

房山区加强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

本刊讯7月23日,北京市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区餐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辖区19家连锁企业的负责人及部门经理共计56人参加。会上,该食药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工作人员从企业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餐具消毒、人员健康、冷荤专间六专及粗加区专池专用等方面,对参会企业进行了细致讲解,同时指出,企业应严格查验进货渠道有无索证索票,有无供货商营业执照、有无合法票据、有无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尤其注意必须使用合法来源以及“两证两章”的肉及肉制品。

(马春生)

北京市食药监管局调研组赴房山区调研注册工作

本刊讯7月25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负责人等一行6人来到房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区药品注册相关问题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一行首先与该区三家药品生产企业围绕仿制药申报、快速审评、技术转让等问题进行了座谈。随后,调研组又与该区食药监管局一线监管人员进行了座谈。重点对药包材辅料企业监管、产品质量标准、医院制剂、药品类数据管理系统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调研组对房山区注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高敏)

石景山区食药监管局联合执法取缔非法行医行为

本刊讯8月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辖区卫生、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对该区苹果园东路西黄村地区出现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突击检查,行动当天共出动执法车3辆,执法人员20余人;取缔非法医牙摊位1处,没收行医用具3包,医药广告2张,涉嫌非法行医人员已交卫生和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郭阳)

开发区一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被限期整改

本刊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于近日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该分局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原料与产品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标签标识、企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产品召回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截至目前,该分局对辖区3家从事乳制品(含婴幼儿奶粉)经营的超市进行了检查,对1家应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不规范的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该分局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详细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逐户登记,建立健全了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档案和台账。

(王新)

门头沟区大台街道食药监管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本刊讯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于近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该食药监管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通过对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九大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并逐一为各餐饮服务单位评定等级。目前,该食药监管所已对辖区12户餐饮经营主体开展量化等级评定工作,下一步,将全面展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梁雪)

开发区分局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检查

本刊讯日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针对辖区经营桶装水、瓶装水的单位,超市及食杂店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以瓶桶装水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桶装水进货查验、储藏、销售等为主要内容,重点排查产品是否存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截至7月11日,共计检查食品流通企业4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95人次,车辆45辆次,责令改正了个别经营者将瓶桶饮用水放在营业厅门口外等不符合瓶桶装水存放条件等问题。

(王新)

通州区取缔一处薄脆黑加工点

本刊讯7月27日,北京市通州区张湾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会同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科一同对辖区内一处薄脆黑加工点进行了查处取缔。该薄脆黑加工点隐藏在一个销售煤炭的大院里。现场发现其生产车间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条件,且卫生环境恶劣,食品安全隐患严重。当事人刘某承认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调查,该加工点每3~4天生产一次,每次生产20箱左右,每箱60片,所用食用油两个多星期才彻底更换一次。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黑加工点进行了取缔。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加工行为,并要求刘某到区食药监管局接受调查处理。

(李莹)

延庆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取缔无证经营黑窝点

本刊讯北京市延庆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于7月21日联合公安经侦支队、辖区派出所和食药所,对位于延庆镇某村两处熟食加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这两处黑窝点主要加工猪蹄、猪肘、鸡爪等熟食,加工现场卫生环境极差,负责人均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初步控制后,食药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当即将该加工场所的加工设备及原材料采取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以当事人涉嫌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食品加工的违法行为为由,拟立案查处。

(黄景荣)

顺义区木林镇25家流动大棚经营者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本刊讯7月25日,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辖区25家流动大棚经营者、26名农村食品药品监察员召开流动大棚经营者培训会。会议重点明确了辖区流动大棚经营的管理办法。流动大棚经营者在举办前要先到村食品药品监察员处进行备案,由村监察员提前到举办地点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笔录和备案表上报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根据聚餐规模和举办点的卫生条件安排现场检查。会上,木林镇25家流动大棚经营者均签订了《流动大棚食品安全承诺书》。

(白海深)

通州区西集镇食药监管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本刊讯8月5日,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镇政府经济发展科、市场办公室、安监科、工商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此次主要检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和安全设施、抽检部分食品的各项标识和有效期、检查购销货台账和进货资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卫生培训证。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辖区内西集市场和郎府市场内超市3户、食杂店16户、熟食店3户、肉店2户、餐饮单位6户,对1户货架上有过期食品的食杂店进行了食品下架处理,2户台账不全的制发了监督意见书。

(韩周竹)

延庆县联合执法查处一假药窝点

本刊讯7月22日,北京市延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县公安局对一违法销售假药窝点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大量假药。通过当地食药部门协查,确认该窝点生产药品为假药后,县食药稽查大队与公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相互配合,对销售假药窝点进行联合检查。延庆县食药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假药“筋骨祛痛丸”后,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并为公安部门出具假药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当场控制人员4人,当日对其中1名涉案人员进行刑事拘留。

(戴洪亮)

门头沟区城子街道食药安委会组织开展生肉及熟食制品摊贩整治工作

本刊讯7月25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城子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组织城子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子街道综治办、城子城管分队对该区城子西街两侧无证照经营生肉及熟食制品摊贩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生肉及熟食制品摊贩无证照,未能提供进货票证,食品存储及卫生条件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执法检查人员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在未取得证照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此次行动共清理非法经营饮食摊贩4个。

(王军杰)

顺义区北小营镇食药监管所规范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

本刊讯7月30日,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织辖区1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召开培训会,学习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统一规范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生产企业的名称、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为企业规范经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张洪霞)

西城区食药监管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本刊讯7月22日至25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自查行动,抽调各部门法制员分6组,通过背对背的形式,对15家街道食药所、2个相关业务科室及稽查大队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本次检查中,各被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进行汇报,在制度建设、法制培训、日常监督、案件办理、案源管理等方面总体上符合检查标准。通过本次检查,西城区食药监管局及时发现了一线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基层的意见建议,为切实改进提高食品药品执法工作夯实基础。

(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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