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险市场2013年概况
2013年,上海保险业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主线,深入践行“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的核心价值理念,推动保险业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持续健康发展。
2013年,上海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821.43亿元,同比增长0.10%,其中,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04.83 亿元,同比增长12.18%;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516.60亿元,同比下降5.89%。产、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比例为37∶63。中、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比例为85∶15。
2013年,上海市保险赔付支出累计301.95亿元,同比增长18.05%。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162.33亿元,同比增长17.10%;寿险给付103.17亿元,同比增长17.25%;健康险赔款给付31.82亿元,同比增长26.57%;意外险赔款支出4.63亿元,同比增长14.77%。
截至2013年12月底,上海共有125家保险公司和6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其中,财产保险公司60家,人寿保险公司48家,养老险保险公司7家,健康保险公司5家,再保险公司4家,保险集团1家。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352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74家,经纪机构112家,保险公估机构66家。兼业代理机构5535家,保险营销员40044人。
一是大力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争取保监会出台八项举措支持自贸区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入驻园区,广泛听取业内意见研究制定自贸区保险市场构建和配套监管政策。
二是加快航运保险发展。支持保险公司航运中心(事业部)在沪集聚,指导推动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建立,调整充实航运保险监管力量,积极协调落实航运保险专属机构和业务的配套财税政策和人才政策。
三是建立上海保险业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跟踪机制,组织行业做好“菲特”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的保险服务工作,在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中提升行业形象。
四是借助多种渠道,积极献言建策,优化行业环境,创新先行。配合上海市政府《2013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推进保险相关工作;全力以赴配合保监会和上海市政府做好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前准备,指导流程、制度、产品和平台工作小组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协要求组织做好“加快上海保险市场”重点提案督办工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举办“陆家嘴论坛”,开展保险交易所研究,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旧区改造项目,支持保险公司采取不同模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民生保险项目。
五是关注城市管理和政府转型对保险业衍生需求。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机制,大力发展“保淡”蔬菜价格保险、食品安全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与社会管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紧密相关的险种。
六是聚焦保险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把握医药体制改革和人口结构变化的大趋势,大力推动发展高端医疗、健康养老、大病医疗以及长期护理保险,配合农工党中央来沪开展商业健康险调研。
七是组织行业开展“1+1心连心一元慈善”公益慈善活动,鼓励保险企业通过拍摄公益短片、开展专题活动、捐款和专项资助等形式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是加大司法风险的防范化解力度。通过制度构建、风险排查、案件问责、专人跟踪及行业宣传等多种形式,实施司法案件苗头性风险和显化风险动态全流程管控。按照保监会要求,研究制定《上海保监局案件风险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保险公司对口联系人制度,与市公安局等开展2013年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二是妥善处置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全面梳理上海30余家寿险公司近3年分红水平和退保情况,认真研判潜在群体性兑付、退保和投诉风险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立应急预案指导下的保险公司、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多层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三是重点排查化解中介机构和中介业务的风险隐患。针对保险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或侵占保费和保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四是以风险导向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通过综合性检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检查以及督查抽查等形式,对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结合分类监管风险导向指引,加强对“市场份额居前、业务增长异常、信访投诉量大”的保险公司的重点监管和风险提示。
1.着力推动车险理赔从“赔得慢、赔得烦”表象问题的解决向“秩序规范、标准清晰、机制顺畅、服务优质”的长效机制确立转变。按照保监会“三年四步走”的部署和上海保监局工作方案,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同业公会配合市质量研究院推进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物损)服务质量规范》相关工作;二是与市司法局、市交警总队研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信息系统,规范交通事故人伤鉴定标准;三是指导推进“保险理赔员(车损定损)”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四是开展产险积压未决赔案清理工作;五是按照保监会要求,做好车险平台移交工作。
2.着力推动人身险销售从单一行为管控向基础建设与专项治理相促进、需求匹配与销售品质评价相结合、风险管控与舆论引导相联系的全方位治理体系转变。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开展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内控评估工作,组织起草保险公司全流程风险管控规程,形成以投保适销性、风险排查及重大事件预警和报告为主线的保险公司全流程风险管控规程;二是建立年长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保险公司在产品适销性和如实告知方面的审核与责任,要求保险公司通过专门测评表、特别提示和回访话术指引等,向年长消费者介绍保险产品,严格审核其风险承受能力和财务能力;三是建立银保网点品质评价制度,会同上海银监局对上海所有银行网点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业务品质进行排名,对于排名靠后的银行网点,采取整改、约束和退出措施;四是指导同业公会建立电话销售禁拨平台,规范保险电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