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强
以江苏省城乡体育发展现状为研究对象。由于江苏群众体育发展存在区域差异性,因此,在苏南、苏中和苏北各选取有代表性的1所城市和2个农村,共1 000名20-60岁区间的居民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其中苏南城市选取苏州市吴中区和沧浪区,农村选取苏州常熟的虞山镇、梅李镇;苏中城市选取了扬州市广陵区和维扬区,农村选取扬州高邮的八桥镇、汉留镇;苏北城市选取徐州市云龙区和泉山区,农村选取徐州新沂的新安镇、瓦窑镇。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检索中文数据库和查阅图书馆资料,搜集国内外有关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城乡体育协调发展等相关文献资料,并进行深入分析。
1.2.2 问卷调查法
严格按照课题研究需要,在征询15位体育社会学专家意见和反复修改的基础上设计调查问卷,并对问卷进行较小范围的重测,保证问卷的信度和效度。以当面发放回收和邮寄相结合的形式发放并回收问卷,共发放1 000份,回收867份,回收率86.7%,其中有效问卷816份,有效回收率94.1%。
1.2.3 实地考察法
根据研究需要,并弥补问卷调查的局限性,深入到城市和农村进行实地调研,与当地群众访谈,获取与研究有关的信息。
1.2.4 专家访谈法
为了更好地验证研究思路的正确性,以及准确把握相关概念和协调发展的内涵,充分征询社会体育方面专家和体育部门领导的意见,以走访、电话、信函等形式对15名专家学者进行咨询。
1.2.5 数理统计法
运用SPSS16.0和excel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为了更好地研究城乡体育,必须对城市和农村做出明确的界定,本文中“农村”是指县城及县城以下的乡镇、村,原因在于:县城是城乡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县乡之间的差距更小,而县与地级市的差别却很大,因此,把县城列为农村区域更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1]。在“农村”概念界定的基础上,本研究对农村体育的界定借鉴了卢元镇教授在《社会体育导论》中对农村体育的定义,指在县及县以下广大农村开展的,以农民为主要参加对象,以增强体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2]。城乡体育协调发展的内涵是指,将城市和农村体育作为一个统一的系统,整体谋划,建立一种城乡协调互助的体育政策机制,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制度创新、资源整合等方式,统筹解决城市与农村群众体育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促进城乡体育之间开展要素的双向互动和优化配置,以逐步缩小城乡群众体育之间的差距,使城乡群众体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3]。
2.1.1 体育人口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大众体育开展好坏的重要标准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即体育人口的数量。虽然我国对体育人口的统计标准存在一定争议,但被大多数人认可的标准是:每周锻炼3次以上,每次锻炼时间持续30m以上,每次锻炼强度达到中等强度以上。对照这个标准,据调查,江苏省城市居民体育人口为31.4%,农村居民体育人口为10.7%。这与“江苏市民的体育人口比例为28.5%,农民达到体育人口标准的只有9.6%”[4]的调查结果基本吻合。城市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是农民的3倍,差距较明显。另外,不同年龄段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城乡居民也有所差异,城市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群体集中在41-50岁和51-60岁两个年龄段,而农村居民则集中在51-60岁的年龄段,说明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的健身意识强,能更早地认识到体育锻炼的价值。农村居民体育健身意识相对薄弱,主要是由于我国传统的农耕文明带给农村家庭惯性的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使得对体育意识的“弱”呈现一定的文化沿袭性,同时又受到体力生产劳动方式的影响[6]。体育意识的差异是导致城乡体育人口存在差距的原因之一。
2.1.2 锻炼项目
据调查,江苏省城市居民体育锻炼项目排在前3位的是健步走(41.2%)、健身操舞(38.6%)、跑步(36.4%),农村居民体育锻炼项目排在前3位的是健步走(47.6%)、跑步(45.1%)、健身操舞(40.4%)。数据显示:江苏省城乡居民体育锻炼项目趋于一致,排在前三位的都是健步走、跑步和健身操舞。但是城乡居民在锻炼项目的丰富性上存在较大差别,城市居民参加的一些消费性锻炼项目的人数明显高于农村居民,如羽毛球、游泳、瑜伽、网球等。农村居民锻炼项目相对单一,除健步走、跑步和健身操舞外,参与其它体育项目锻炼的人数比例较小,仅局限在太极拳、乒乓球和其他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项目。表明:城市居民的体育锻炼比农村居民更具有休闲特点,而农村居民锻炼更具有实用性特征[6]。
2.1.3 锻炼地点
据调查,江苏省城市居民体育锻炼场所排在前3位的是单位或住宅小区体育场所(30.8%)、广场或公园(26.9%)、公共体育场馆(21.5%),农村居民体育锻炼场所排在前3位的是自家庭院或室内(38.3%)、公路旁(27.6%)、田间地头(16.7%)。数据表明,江苏省城乡居民体育锻炼地点的选择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选择在专门的体育场进行锻炼的城市居民远远多于农村居民,同时选择在消费性健身俱乐部进行锻炼的城市居民也占有一定比例(8.6%),说明城市比较注重体育场馆的建设。而农村居民锻炼地点的可选择性不多,仅局限于自家庭院、公路旁和田间地头,专门性的锻炼场所较少。锻炼地点的差异是由于江苏省体育场馆场所的分布存在城乡的差异性。虽然近几年江苏省尤为重视农村体育场馆场所的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农村基础条件薄弱,许多农村还未有专门的锻炼场地,许多乡镇还未有一所正规场馆。显然,这与健身路径广为普遍的走进城市社区的局面是不对称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体育组织管理是指通过一定方式整合资源,以达到完善组织结构、改善组织环境进而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的活动过程[7]。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既是城乡体育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也是体育活动经常化、正常化开展的关键要素。通过对江苏省城乡居民“有无体育组织或体育团体”的调查显示,52.5%的城市居民选择“有”,而农村居民的这一比例仅为18.7%,高达82.3%的农村居民根本没有参加过有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通过走访我们也了解到,城市体育组织管理较为完善,而农村则较为薄弱。随着江苏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职能也在发生变化,逐渐由行政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在这种大环境下,城市体育的管理中心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市政府、区政府相关体育管理机构将更多的权利下放到街道办事处等基层体育管理部门,市、区政府只行使宏观调控与监督职能,依托于街道办事处的各社区文体站等机构拥有了更多的自主管理权,这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因为基层体育管理者能够更为方便地与居民沟通,全面了解群众的体育需求,进而根据需要合理、高效地组织体育活动,激发群众的体育锻炼热情,提高锻炼效果。较之于逐渐成熟起来的城市体育组织管理体系,农村则落后太多,虽然江苏省已加大选派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农村工作的力度,但由于工作环境和待遇较差,许多农村并没有配齐体育专业人员,组织体育活动一般都是由镇干部和村干部兼职,体育专业能力的缺乏和精力的分散导致农村体育尚未形成有效而又实质性的组织管理体系,城乡体育在组织管理方面差距较大,表现出不平衡的发展态势。随着江苏省新农村建设向着现代化方向前进,对体育的需求也日益扩大,因此,不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将导致阻碍农村居民享受体育服务的权利。为了缩小城乡体育之间的差距,必须在广大农村建立一套完整的体育组织管理系统。
居民体育消费是衡量我国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的一个视角[8]。通过对江苏省城乡居民体育消费的调查,虽然绝大多数城乡居民都有过体育消费,但消费水平存在显著性差异,城市居民体育消费在401-500元、501-600元的比例分别为34.2%、42.7%,而农村居民为16.2%、11.5%。在体育消费项目中城乡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据调查,城乡居民购买体育服装的比例分别为61.4%、44.6%,购买体育器材的比例分别为41.3%、20.8%,购买体育书刊的比例分别为22.7%、10.6%,购买体育彩票的比例分别为25.8%、10.8%,购买体育比赛门票的比例分别为25.1%和9.7%。表明,城市居民在各种类型的体育消费中都多于农村居民。同时数据也表明,城市居民体育消费结构更加多样,除购买体育服装和体育器材等为主的实物型消费外,已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购买体育彩票、体育比赛门票等观赏型体育消费。这是由于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追求精神享受,体育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农村居民体育消费类型则相对单一,主要还集中在体育实物型消费上,而体育服务消费类型所占比重较小。这是由于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准还落后于城市居民,同时农村居民还缺乏足够的体育服务消费场所和体育服务消费意识。
1)江苏省城市体育人口数量明显多于农村,城乡居民体育锻炼项目趋于一致,排前3位的都是健步走、跑步和健身操舞。但是,城乡居民在锻炼项目的丰富性上存在较大差别,城市体育表现出比农村体育更具有休闲特点,而农村居民锻炼更具有实用性特征。在锻炼地点选择方面,城市居民在专门性的体育场所进行锻炼的人数远远多于农村居民。2)江苏省城市体育组织管理体系较为完善,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已有更多自主权行使体育组织管理职能,而农村体育则处于松散的组织管理状态,缺乏专业人员从事体育组织管理工作,导致城乡体育存在显著性差异。3)江苏省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体育消费水平更高,消费结构更加多样,除了购买体育服装和体育器材等为主的实物型消费外,已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购买体育彩票、体育比赛门票等观赏型体育消费,而农村居民体育消费类型相对单一,主要还集中在体育实物型消费方面,体育服务消费类型所占比重较小。
发挥城市体育的示范作用,加大对农村体育的支持力度。江苏省城市体育走在全国前列,其发展理念、管理制度、组织方式等先进经验应该为农村体育所借鉴与吸收,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体育差距。1)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促进城乡体育设施的协调发展。政府加大对农村体育的投入,根据当地人口结构和农村居民锻炼习惯合理规划场地设施,突出农村居民体育锻炼的实用性特点。同时,政府要制定、出台倾向于农村体育的政策,以解决体育资源供应不足的矛盾,并切实落实“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使广大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2)社会体育团体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知识送下乡活动,帮助农村居民养成正确的体育健康观,并开展捐赠体育图书、体育器材、健身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3)鼓励企业到农村发展体育加工、制造等产业,促进农村居民提高体育意识和增强各项体育实力。
促进城乡之间优势体育资源的互通互补,提高整合城乡体育资源的能力。整合城乡体育资源,并不意味着城市优势体育资源单方面向农村输入,而是促进城乡优势体育资源双向流动、互利互补,因为农村拥有巨大的体育自然资源,加快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把两者合理充分地整合起来,是统筹城乡体育资源的关键[9]。因此,城乡之间要加强交流,农村可以吸收时尚类和竞技类体育项目,而城市可以探索传统体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路径,扩大受众,促使农村优秀的体育项目在城市落地生根。在互动交流过程中,城市要充分发挥支持和引领的作用,在体育人才、科技、信息、产业等方面对农村进行帮助和指导。农村体育要吸收城市体育发展经验的同时,实现差异化发展,突出江苏省民间体育项目的休闲特色。
建立健全城乡体育互动的组织管理体系。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的原因,江苏省苏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苏中次之,苏北正迎头赶上,虽然江苏省城乡体育差距正在缩小,但不协调现象依然突出。在政府转变职能的今天,城乡体育应该建立依托社会,多方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其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由福利供给型向消费市场型的转变。组织管理建设的重点要向农村基层倾斜,结合城市和农村体育的不同特点,组建街道、社区,指导县(区),乡镇、村委三个级别的体育或互动协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体育组织,充分发挥联结和带动作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后,要结合地方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形成网点遍布城乡,各体育组织互动有序,市民与农民共同参与,城乡体育文化大繁荣的新局面。
积极引导城乡居民科学合理地进行体育消费。具体而言,首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为江苏省体育消费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其次,形成健康的体育消费观念,减少冲动消费、盲目消费和攀比消费,推动体育消费的可持续发展;再次,建立良性的体育产品宣传与营销机制,提高体育相关企业和体育消费产业的竞争力。
[1]张大超,苏妍欣,李 敏.我国城乡公共体育资源配置公平性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体育科学,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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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小明,田雨普.不同区域城乡群众体育统筹发展的比较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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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 芳,李先雄.我国城乡居民体育锻炼行为差异与均衡化途径研究[J].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2(32).
[7]肖林鹏.现代体育管理[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9.
[8]钟天朗.小康社会居民体育健身消费需求特点与对策[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5(3).
[9]骆秉全.北京市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调查分析[J].体育学刊,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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