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省直管县(市)“禁实”“禁黏”工作检查
为检查“禁实”“禁黏”工作成效,加快推进省直管县(市)“禁实”“禁黏”工作,保证国家和省定“禁实”“禁黏”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对省直管县(市)“禁实”“禁黏”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豫建墙【2014】22号)文件,决定对省直管县(市)“禁实”“禁黏”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检查范围为10个省直管县(市):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检查内容:1)“禁实”工作巩固情况,“禁黏”工作开展情况;2)新型墙材的发展应用情况;3)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及返退情况。
《通知》规定,检查时间:2014年10月27日~11月15日。检查方法:1)听取汇报。由受检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汇报“禁实”“禁黏”工作进展情况。2)抽查现场。查看已竣工或在建工程新型墙材应用情况,重点是落实闭合监管情况;抽查部分新型墙材企业的生产、销售及产品质量情况。3)核查数据。查阅2013年及本年度专项基金的征管资料,抽查已竣工工程的专项基金返退情况。
(河南省墙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