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潘新初
事故概况与理赔 岳阳县筻口镇郭家村机手郭某某,于2013年6月29日加入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缴纳保费100元。10月4日下午16时左右,郭某某持S证,驾驶联合收割机在筻口镇界岭村1组的水稻田下田作业时,未对路基状况进行仔细查看,因路基土质松软,联合收割机失去平衡朝左侧翻入稻田中,致使机器割台、顶棚、左侧面板受损,驾驶人郭某某被压在联合收割机下,颈部、腹部、腿部等多处受伤。岳阳县会员服务站接到事故报案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勘查、救援。湖南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按照互助保险条款,理赔郭某某5350元。
事故分析与警示 驾驶人郭某某缺乏安全意识,没有认真察看地形,在不能确定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匆忙下田作业,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农村田间道路狭窄、路基松软、通行难度大的情况下,机手下田作业前必须认真观察地形,对通行条件和作业环境作出准确判断。不能安全通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辅助和防护保险措施,谨慎驾驶,切忌麻痹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