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福东
“灾害报道中,为避免采访中的‘再次伤害,业内外许多人士都提了不少建议,下列哪个建议不合适:
A.不要采访受灾群众。
B.不采访刚被救出的伤员。
C.尽量不将灾区尸体满地,受伤人员血流满面,灾民号啕大哭等惨烈画面传回直播间。
D.电视报道中尽量不配悲情音乐。”
这是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考试题库中的一道试题,正确答案是A。这套试题中,有一些问题让人摸不着头脑,带有鲜明中国特色。但这一题却是接地气的,答案也堪称标准。
然而就在这几天,因为吉隆坡飞往北京的一架失联航班,这个答案似乎在采编的职业共同体内变得模糊起来。相关的争议经由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从新闻学教授、记者编辑、公知扩散到普通网友。从常情衡之,一般人都不愿让镁光灯对准自己情绪失控的状态,媒体的采访此时无疑具有一种压迫性。尤其是电视记者,镜头事先不予告知的逼视,让接机家属避无可避,如果再以占据通道的方式,做并不体贴礼貌的发问,引发反弹也在情理之中。
但站在媒体的角度,第一时间报道重大突发事件,又是天职所在。失联客机中,有那么多的中国籍旅客,他们的接机亲友是事件的相关当事人。如果你写一条消息,你需要提及接机亲友的状态,如果你写一条特稿,更需要从接机亲友处采集细节信息,还原一个悲伤动人故事。
不要说这样的报道没有意义。航班失联的重大讯息,关乎公共利益。从满足受众知情权的角度,这也构成必要的一环。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报道内容,不可能只有官方的正式宣告,在冰冷的数据分析之外,媒体对相关当事者的关注,能彰显人性的力量。退一万步说,它也有利于形成一种压力,如果官方试图屏蔽信息或敷衍塞责的话。一旦失联客机确认失事,遇难者家属将面临索赔等一系列问题,媒体的曝光与介入对他们是有利的。我们总不能要求记者在第一时间连采访乘客亲友的权利都没有,唯独只有后期聚焦谈判的义务吧。
或许矿难的报道,更有利于揭示我要阐释的结论。十年前,矿难的死难者,大抵在孤立无援的境地下最多拿个几万块钱了事;现在则动辄数十万。更重要的是,高额的赔偿和严厉惩罚措施,倒逼矿主改善矿井安全设施,让矿难发生频率显著降低。这之间,媒体持续不懈的报道努力,功不可没。在关于矿难的报道中,有相当比例涉及遇难者家属的采写,记者呈现出他们真实的底层生活状态,那份打动受众恻隐之心的柔软力量,更能聚集众力,给予冷漠官僚和无良矿主压力。
作为曾在社会调查领域奔波多年的记者,我也报道过矿难,有时会纠结于是否在第一时间去打扰那些已经情绪崩溃的遇难者家属。但从不会有一种指令从我内心生发:不要去采访。其实更多时候,他们并非拒绝采访,而是需要尊重和一个适当的时机。
中国的媒体从业者无疑大多是缺乏新闻伦理知识的,更多时候他们需要提醒。但新闻伦理也并非一个又一个的刻板教条,它也是经由个案的激发和讨论,进而在西方业内形成的基本规则,视不同情形而有弹性。避免对受访者的二次伤害,是灾难报道新闻伦理的核心诉求之一。它其实并未划出绝对不能采访的禁区,而只是要我们更有同理心、不要用媒体的权力粗暴侵入那些受害者的正常生活和内心。
“不要采访”接机亲友的断言,至少是对西方新闻伦理学一种刻板与教条式的回应。这样的呼吁,引发业内反弹,也在情理之中。
核心的灾难新闻报道伦理有两条:报道真相,包括采访空难家属;不要给当事人和家属造成二次伤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