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 畅
(安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3)
近年来,我国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研究往往是多角度地分析其做出的贡献及其弊端,并呈现出学科交叉的态势。有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角度着手分析的,如:何亚福编著的《人口危局——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2013年);易富贤编著的《大国空巢——反思中国计划生育政策》(2013年,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早年在香港出版发售时因为犀利地指出中国人口问题而备受关注);王广州编著的《中国生育政策调整》(2012年);周亚安编著的《2008中国经济学》(2010年);文献良、文峰编著的《人口社会学概论》(2010年);顾宝昌、李建新编著的《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论争》(2010年);卢海远编著的《和谐社会的基石——中国特色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研究》(2009年,书中就计划生育政策未来走向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办法,即与新农保的结合)。
有从政治学角度分析的,如:胡鞍钢编著的《中国的位置——胡鞍钢与世界对话之二》(2012年);郭爱妹、张戌凡编著的《城乡空巢老年人的生存状态与社会保障研究》(2011年,在这本书里作者将人口老龄化与计划生育政策联系在一起,指出计划生育政策的弊端与不足)。牟成文编著的《大变迁——转型期我国农村建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2012年,该书专门透视我国农民的政治意识在转型期所发生的变迁,并以此作为前提来揭示此背景下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推行的过程)。
有从法学角度分析的,如: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研究》(2009年),全面详细地向普通民众科普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内容。也有从计划生育工作者工作实际出发编写的著作,如:吴海鹰编写的《我会说,你爱听,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演讲荟萃》(2008年版),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作为计划生育一线工作者如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过程。
学者们大多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其推行过程:第一,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邬沧萍和谢楠认为从1965年到1980年国家计生工作投入经费统计表中不难发现,改革开放后国家三年投入的经费总数已经超过前十年经费总和;不仅如此,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是之前无法比拟的。由此看出,国家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还是非常重视[1]。李通屏、郭熙保认为,计生政策推行过程虽然和经济发展有着一些关联,但不可以认定计生政策就一定是经济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从而否定计生政策的功绩[2]。
第二,从人口学角度来看,王金营、赵贝宁认为2009年我国出生率已经降低到12.13‰的事实不仅说明这一时期我国计生政策目标明确、推行过程稳定有序,而且还意味着我国进入了低生育水平的国家行列[3]。谭克俭认为计划生育政策从最开始推行就提出“控制人口”的关键理念,并在将近30年的推行过程中一直要求“严格控制”。当面对现在人口问题的复杂情形时,其在继续重视人口数量的同时,更明确指出了人口质量和结构等问题的重要性[4]。
第三,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葛尔奇认为计生政策在经济高速发展前就起到了很大的影响力,但是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计生政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于当代社会,所以必须在日后推行过程中不断改进,将降低人口增长率以节省社会成本的道路调整为提高劳动力的平均素质,这样计生政策才能走得更远[5]。周长洪认为计生政策在推行过程中有一个不小的缺陷——就是只关心控制人口数量不关心百姓家庭发展。当前,计生政策必须弥补自己的缺陷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6]。谢振明认为,20世纪80年代计生政策在推行时没有很好地考虑到社会内在规律的要求,效果并不好。直到90年初期,政府转变了计划生育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才取得了一些进步[7]。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杨文庄在《人口研究》编辑部组织的人口与发展论坛上发表了自己对于计划生育政策推行过程的一些看法: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是一个从燥性到理性的过程,三个阶段里都制定了相适宜的具体方针,这也使整个推行过程在循序渐进中稳步发展[8]。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在执行过程中自然是带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那么计划生育政策又具有哪些鲜明特点呢?朱力凡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的特点可以通过经济学表现出来: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了女性劳动力供给的质量,女性更多地参与到科技水平含量高、对人力资本储量要求高的职业中去;其次,针对雇主的需求,由于计生政策提高了女性劳动参与率,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中性别歧视的问题[9]。笔者认为,计生政策的特点还包括间接地提高了女性地位,在亚洲国家中,相比于没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印度、日本、韩国来说,中国女性地位还是相当高的。
谢振明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的特点体现在中国人口学会在2010年举办的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研讨会上明确提出的口号,即以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三型”社会为己任,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10]。
李琦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具有四个社会性特点:第一,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重要政策之一,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第二,计生政策的理论来源是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的理论,与经济发展有着内在的辩证关系;第三,计划生育政策具有明显的计划性特征;第四,不论从世界范围来看,还是从纵向历史来看,或是从人类自然繁衍的社会基础来看,中国的人口控制是一个尺度严厉、执行严格的政策[10]。
计划生育政策的特点注定会带来一些显著的成果,但是每一项政策的推行自然是要辩证地看待,在这30年的执行过程中,计划生育政策无疑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
除了众所周知的直接控制人口数量的作用之外,学术界对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影响的看法还有以下几点:
江涛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缓解了人口规模扩张带来的经济发展和资源利用的压力[11];谢韬认为计生政策的积极作用最突出的一点是使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率下降,为世界人口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12];王晶认为计生政策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社会福利政策,为我国全民社会福利和民生建设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13];陈小军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了传统的社会观念——在当今“丈母娘说了算”的社会氛围下,各种光怪陆离的事件层出不穷,“多生小孩多得益”的传统观念也已经被高房价高物质消费的现象慢慢弱化[14];葛尔奇认为计生政策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之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改变了城市家庭和农村家庭的生育选择,有效地减少了社会成本,为国家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5]。
以上观点都是从大局着眼,而笔者认为以一个独生子女的角度来看计生政策的积极作用,更有一些说服力。就笔者周围环境而言,呈现出这样几个特征:第一,非独生家庭里,父母有可能因为要养活好几个孩子而疲于奔波生计,对孩子的教育时间和关爱度不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多,孩子们享受不到父母的爱护和教育;第二,非独家庭里孩子受教育的权力和机会通常受到家庭经济负担等问题影响而比独生子女家庭得到的机会要少;第三,非独家庭里由于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孩子,可能会造成日后父母养老问题被子女互相推脱现象的产生。由此看来,计生政策是促进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成长的有利因素,是保证少年儿童公平受教育的客观因素,是推进未来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计生政策给经济、社会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首先,王焕清认为,计划生育政策让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剧,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个人账户空账”,这引发了公众对我国养老事业的担忧,可能引发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危机”[15]。毛中根、吴刚和杨列勋认为,计生政策的推行势必会带来劳动力规模的快速减少,而劳动力供给减少会使生产力的水平得不到提高,给工商制造业带来不小的冲击[16]。解韬认为消费市场低迷、国际竞争力减弱等与长期低生育水平相联系的现象将会在我国出现,并形成惯性,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可能会使国家经济陷入长期低迷、紊乱的状态[12]。
其次,汪伟认为在中国人的生育受到约束的背景下,家庭所面临的预算约束与经济激励必然会发生改变,进而对家庭的消费、储蓄、子女培养与养老决策产生影响,小到刺激家庭的每一个社会行为,大到撼动家庭的整体幸福感[17]。陈友华认为至今仍未完全杜绝的强制性计划生育手术给部分育龄人群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这部分人因此不仅在生理上还有心理上都饱受病痛折磨、痛苦不堪[18]。江涛认为计划生育政策给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特别是农村家庭养老)提出了挑战——这将给孩子未来的生活造成很大负担。并且,在社会“男孩偏好”观念的影响下,又有着生育率的控制,育龄家长中会出现“怀上女孩就打掉再怀,怀上男孩就生下来”的荒谬想法。久而久之,社会出生性别比将严重偏离正常波动范围[11]。蔡向东认为由于父母和家庭的爱过分聚集,期望过高,导致独生子女养教方式并不科学,无法保证他们的健康茁壮成长。如今,受到计生政策影响的第一批独生子女早已人到中年,在社会上打拼多年,但其能否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还不能保证[19]。王军平认为事实上,在高风险的转型社会,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情形在任何一个时期、任何一个地区都在发生,汶川地震就是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伤残死亡事件的瞬间集中爆发。而这背后带来的无尽伤痛都只能让那些残缺的家庭独自承受[20]。
笔者认为,除了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外,计划生育政策当中只提及对汉族“一胎化”,对少数民族生育问题不干涉的态度似乎也影响到了我国民族之间公平问题。我国1954年颁布的《宪法》中就明确规定各民族之间平等的条例说明。在这,却变成了一个矛盾体。如果真的做到了平等,何来汉族“一胎化”,少数民族可以“多胎化”?汉族人民认为自己只能生一胎,而少数民族可以生多胎,严重侵害了他们的生育自由权。而少数民族人民则认为自己同样工资水平,因为家里有好几个孩子,生活水平比不上汉族群众,这导致一些人轻则埋怨社会和政府,重则被某些极端分子利用其负面情绪去做出一些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面对这种局面,计划生育政策又该如何走下去。
因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种种问题让大家开始产生叫停计划生育政策的想法,但也有学者认为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一系列问题,但是它仍然很好地控制了中国人口增长的速度,不需要叫停,而是要继续执行。那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要接受改变,未来的出路又在何方?
学术界也对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不需要改变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郭震威、齐险峰在设立模型并得出观察数据后,其观点是依然执行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不需要改变或者推翻,因为他们所依据的大量数据支持他们的结论,即完全维持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对其微调,此举不会突破人口发展目标。而对二孩生育条件的任何放宽,都会导致短期内人口急剧增加,从而诱发堆积现象。这种堆积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难以承受的[21]。阚吉玲和任礼光认为生育政策不但不能放宽,而且要严格执行,因为按照现有的中等生育率和中等死亡率,我国人口增长的势头将持续到2050年,突破16亿数字大关,这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社会就业等带来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22]。
有的学者认为应该放宽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王焕青认为我国已经开始出现“少子老龄化”的现象,再维持现有政策不变无疑会造成上述现象的加剧。只有适度放松现行政策才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不仅有利于在控制人口总量的前提下优化我国的人口结构,也可以缓解一些社会矛盾[15]。周长洪认为必须要取消“一孩生育”政策,要提高现在的低生育率。只有这样才可以促进人口、经济、社会长期平稳发展,更是保障生育权利的合理回归和家庭幸福的延续[6]。
有的学者认为不改变计生政策的根本,但需要一些辅助政策或者办法来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宏观上看,邬沧萍和谢楠认为虽然中国人口问题非常严峻,人口老龄化也达到了一个“未富先老”的局面,但是单纯提出放开生育是不可取的。在计划生育政策未来的走向上,他们认为应该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的人口发展战略,走一条中国特色的统筹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道路[1]。谢韬认为今后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应该考虑到三个方面的因素:首先要顾及计生政策的推行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其次计生政策的制定要以广大受众群的接受度为出发点;最后要出台一些与其相配套的社会政策来保证计生政策的效果[12]。
也有学者提出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办法,刘冰、赵子乐和曾福生认为,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新农保”;利用“新农保”提高农民收入、弱化“养儿防老”的做法以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进行[23]。
毛中根、吴刚和杨列勋认为,首先,要严格控制家庭生育多个孩子的情况;其次,在全国继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一二孩之间保持适度间隔;最后,生育政策调整要分地区,分时间来推动,保证全国的政策调整过程是分散的、渐进的,不致引起突然性的、剧烈的出生堆积,确保调整过程平稳顺利[32]。
李舰海认为在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应该构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其更多地惠及计划生育家庭,让民众意识到计划生育是一项“民心”工程[24]。穆光宗认为国家或政府需要为独生子女家庭的内源性风险、政策性风险承担责任,建立健全计生家庭奖扶制度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制,并且适当地鼓励生育[25]。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除了提到开放计划生育政策外,还提出逐渐开始延迟退休年龄。在笔者看来,这是政府为了弥补劳动力人口下降、养老金额出现大面积空洞、中国将迎来“未富先老”的严峻局面而做出的无奈之举。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前段时间影响非常大的联想裁员风波中,大部分被清退的是20多岁刚刚加入联想的年轻人员和奉献自己半辈子的50多岁中年人员。这些现象是否带有一种浓烈的暗示:还是有编制的工作比较稳妥。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职业竞争压力过大,女性在求职中更容易被歧视,到最后演变成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那么,计生政策是不是会被推上风口浪尖,成为这些社会问题的替罪羊?所以,我们并不能因此就将社会发展出现的问题全都归咎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这显然有失公平,也不符合我们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辩证唯物观。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经历了30余年的不断发展之后,已经逐渐走到了一个历史的拐点,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与性别比失衡等问题的日益严峻,计划生育政策同样也需要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但要明确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并非简单地控制人口数量的手段,而应是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的一整套科学的举措。改革与继续推行将是任重道远的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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