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理学报》版面费、征订费只接收银行汇款”的通知

2014-03-31 10:37
护理学报 2014年17期
关键词:汇款人护理学报附言

从2012年9月1日起,《护理学报》版面费、征订费(编辑部订购)只接收银行账号汇款,不接收邮局地址汇款,请各位读者、作者务必按以下要求到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汇款。

1 汇款银行信息

户 名: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账 号:635 357 745 047

开户行:广东省广州市中国银行同和分理处

2 缴费注意事项

2.1 版面费、征订费

版面费银行汇款付款人姓名务必为第一作者,否则编辑部无法核实;在附言内注明:(1)收款单位为“护理学报”,(2)版面费开具发票抬头,如“附言:护理学报,北京协和医院”。发票邮寄地址默认为开具单位,如有不同,请说明。

征订费在银行汇款单附言内注明收款单位、杂志邮寄地址、邮编、征订类别,如“附言:护理学报,佛山市中医院护理部,528000,5人2013年上半月刊及学分”。单位征订的请注明收件人手机号。收件人默认为汇款人,征订费开具发票抬头将默认为杂志邮寄单位,如有不同,均请注明。

如信息无法在附言内标注完全,可将详细信息发至本刊邮箱:hlxb@fimmu.com,并注明汇款单号、汇款人。发票开具后无法修改,如因汇款人未注明清楚导致发票开具错误,责任自负。

2.2 审稿费沿用原有方式,不接收银行汇款,只接收邮局汇款。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护理学报编辑部收(勿写个人收),邮编510515。如因作者银行转账无法及时识别审稿费导致论文未送审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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