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政
论统筹城乡背景下学校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有效作用*
●黄先政
统筹城乡背景下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中国社会城市化进程中不断凸显。作为发挥着工作母机、主阵地和具体实施者功能的学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学校教育在促进农民工子女教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意义。我国应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优势与功能,通过制定完善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安置方案、利用学校优势发挥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作用、关注就读农民工子女心理问题等举措来履行自己的社会教育责任和功能。
农民工子女教育;学校;城市化进程
随着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入城镇从事务工、经营等项工作,随之而来的是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日益成为农民工家庭亟待解决和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其难点之难,集中在农民工子女能否准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和学得好这两个问题上。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要重视解决流动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政策支持,逐步形成以“公立学校随班就读为主渠道,以农民工子弟学校为次渠道,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格局。[1]从现实情况看,解决上述两个问题都有较大的难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结合全国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和问题,国家、地方和社会各界要群策群力,大力兴办各种类型、不同功能、相互补充、遍布全国的学校,给农民工子女就近上学受教育提供多种选择,提供合格甚至优良的教育,以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燃眉之急,排解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一)国家公办学校应发挥主体功能
作为主力军的国家公办学校应大力发挥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和功能,满足大多数流动人口将孩子送入正规学校学习的愿望,这是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主要途径。公办学校可根据现有学校条件,拓展教育资源,扩大接收农民工孩子入学的数量,或将一些学校直接改办成专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教育的公办学校。如2007年2月上海普陀区原建英学校1300余名农民工子弟集体入读该区公办学校曹杨小学,普陀区当前以公办学校为主力,民办学校为辅助的形式,大量吸收农民工孩子就读,很好地解决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问题。
(二)发挥民办学校的辅助功能
农民工孩子的教育问题要得到妥善解决,“两轮”推动极其有效和重要。这里面既需要第一个“轮子”——公办教育的推动,也需要第二个“轮子”——民办教育的推动,一主一辅,互为补充,才能解决得更快、更全、更好。[2]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下,各地政府要给民办学校实施合理优惠政策,各种有效措施落实到位,主动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大力扶持形式多样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也可把已有的民办学校改制成新的公办学校,实现接纳更多农民工孩子进入正规学校上学的目标。而对那些不具备办学条件违规开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则要坚决取缔,将就读学生就近安置到公办学校上学。教育主管部门应切实制定公正科学的评价与监督体系,给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赋予办学的合法身份,大力给以扶持和资助,包括场地、校舍、设备、仪器、师资、培训、经费等,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师资素质和教育质量。
(三)发挥公办或民办职业学校的职教功能
对于随父母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工子女,社会除了妥善安排他们在公办学校接受学前和基础教育之外,还需要拓展国家和社会办学的领域,发展继续教育中的电视教育、职业教育、函授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多样化项目,建立规模化的继续教育商业服务体系,提升社会商业服务办学在职业、学历教育内的比例。通过多种途径的培训与教育,提升农民工孩子的综合素质,提高人力资本含金量,多方减轻就业压力。针对那些尚未受过良好教育就已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孩子,要通过教育培训来让他们掌握社会工作技能,提高其综合就业能力,为其竞聘工作,走上社会奠定基础。
(一)学校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安置方案
一是入学程序和手续要简化,方便农民工子女进校就读。只有简化了入学程序和手续,才能确保农民工孩子按时入学:公办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具有农业户口和进城劳动合同或经营执照的农民工子女,为保证不使一个农民工孩子辍学,对不能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学生要采用“入学先办,手续后补”的办法。二是教育优惠政策要跟上,为农民工家庭减轻经济负担。综合各地学校的自身条件,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孩子可以享受免除借读费和“两免一补”的政策。三是受教育待遇要平等,保障农民工子女茁壮成长。学生进校后的相关待遇要平等,对孩子们进行随机编班编位,正确看待不均衡的生活习惯和学习程度,组织教师进行针对性的分类指导,与当地学生在课业学习、入队入团、评优评奖、课外活动上要机会均等。四是对贫困学生要帮扶,生活困难及时施以援手。为确保贫困农民工家庭孩子不失学,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实行“手拉手”帮助、“希望工程”捐助、“社会阳光工程”扶助、学校减免费用等形式来形成合力,实施帮扶。
(二)利用学校教育优势发挥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作用
由于家庭教育对留守儿童来说是缺乏的,急需就读学校全面发挥优势功能进行弥补。学校应开拓多种多样的留守儿童管理模式,诸如营造留守儿童家园、创办托管中心、建立“代理家长”制度等措施,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切实解决学校留守儿童的吃、住、学、管、乐等实际生活问题,对其监护人进行培训和指导,改变监护人“重养轻教”的现象,丰富留守儿童的课外业余生活,引导他们逐步学会自我管理与自我保护;组织教师志愿者队伍,开展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等形式的关爱活动,完善管理,认真做好留守儿童控辍工作;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为低龄“留守儿童”提供早期关爱;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来改变留守儿童失学、失管、失业的局面。
(三)各类学校需要关注就读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
农民工子女往往具有很强的自卑心理,大多性格内向,不容易与老师和同学沟通。农民工孩子介于农村和城市这两个差异较大的群体间,他们无法短期内适应城市生活,也不愿返回农村。子女由于父母的流动性大而不断转学,使部分农民工孩子错过了最佳受教育的时期。[3]所以,他们最后形成的价值观念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各类学校都要关注学生特别是就读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坚决反对“管好不管差”的教育现象,开设心理咨询室,安排专职心理咨询老师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疏导、解决,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民工子女教育是中国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问题,需要政府、父母、社会和学校共同来承担。而学校教育作为人类传承文明成果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在农民工子女教育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让农民工的后代不再成为“农民工第二代”,而是城市新公民,需要教育部门特别是学校率先承担起自己的社会教育责任和功能。学校应办好农民工子女需要的教育,把对他们的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尤其是进城心理教育和工作技能教育,帮助他们尽快和谐地融入城市,这样不仅对于农民工及其子女,对于整个城市和社会的长远发展都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1]巫斌,安振武.“两个为主政策”难以推行的原因分析[J].当代教育论坛(教学版),2007,(5).
[2]李银侠.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探究[J].农业考古,2010,(3).
[3]李晓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浅析[J].教育与经济,2005,(1).
(责任编辑:陈培瑞)
*本文系成都学院校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3XJR16)
黄先政/成都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