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生 冯加渔
稳中求变:英国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述评
●黄志生 冯加渔
伴随着2013年2月《英国国家课程:协商框架文件》的颁布,英国启动了新一轮的国家课程改革。根据新国家课程标准,英国将采用新型计算机课程来取代当前的信息与通信技术课程。总体而言,英国国家课程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呈现出稳中求变的态势。保持连贯的课程政策与鼓励广泛的课程参与是此次改革极具重要意义的两大举措。
课程;国家课程;课程改革
2013年2月7日,英国教育部颁布了长达200余页的《英国国家课程:协商框架文件》(The National CurriculuminEngland:Frameworkdocumentfor consultation),通过面向全社会教育界人士公开征询意见,从而在事实层面启动了新一轮的国家课程改革。随后,英国教育部在2月19日颁布了英语、数学和科学三门核心科目在第四关键阶段的课程规划草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拓展了国家课程改革的范围。新的国家课程标准预示了教育部门对学生和教师教育成就期望的转变,特别是在英语、数学和科学三门核心科目基础水平(与primary level)方面学力要求的转变。
自2010年5月卡梅伦内阁执政以来,英国新时期的教育改革不断深化。面对着英国教育遭遇激烈的国际挑战和内在发展失衡的严峻形势,卡梅伦内阁的施政纲领将教育列为政府工作的关键议程,提及要对学校教育进行全面的变革,从而拉开了教育新政的序幕;随后,英国教育部发布学校白皮书《教学的重要性》,表明创建世界一流学校教育体系的愿景,进一步规划了教育新政的蓝图。随着教育新政的深入,教育部门开始对学校课程进行改革。
(一)应对国际领先教育的挑战
近十年来,英国教育的全球竞争力持续下降,突出表现为英国学生参加重大国际性学生学业成就评估考试时的成绩分数与排名不断下降。例如,在国际数学和科学学习能力(The Trends in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TIMSS)测评中,英国10岁学生的数学成绩从2007年以来一直不见提高,他们的平均分始终维持在542分左右;2011年,英国14岁学生参加TIMSS的数学成绩平均分是507分,低于2007年的平均分513分;特别是在科学学业成就方面,英国学生参加TIMSS的科学成绩已经表现出明显退步的态势:10岁学生参加TIMSS的科学成绩平均分从2007年的542分逐渐下降到2011年529分,14岁学生的科学成绩平均分也从2007年的542分逐渐下降到2011年的533分。[1]不仅如此,英国学生在参加国际学生评价项目(PISA)时所取得的成绩也不尽如人意,表明了英国的国民教育质量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近年来,英国在PISA的排名持续下降:在PISA2000中,英国学生科学素养排名第四,阅读素养排名第七,数学素养排名第八;在PISA2003中,英国因学生回答率太低导致成绩数据没有列入国际报告;在PISA2006中,英国排名大幅下降,其中科学素养排名跌至第十四位,阅读素养排名下滑至第十七位,数学素养排名下降至第二十四位;在PISA2009中,英国学生科学素养位列十六,阅读素养位列二十五,数学素养位列二十八。[2]为了提升教育国际竞争力,确保英国在未来的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英国着力创建世界一流的学校教育体系,并随之开始启动对国家课程的改革。
(二)弥补现行国家课程的缺陷
英国现行国家课程主要是在《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框架下制定的。该法案中有关国家课程的规定成为了其后编制国家课程的法律依据。可以说,自1988年以来,“英国国家课程的颁布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课程中传统的中央、地方和学校之间的伙伴关系,把许多课程决策权给了中央政府,同时削弱了地方教育当局的权限,取消了教师的课程自主权。”[3]这种转变在当时无疑是具有现实意义的,然而,随着社会的持续发展,在近30年后的今天,它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趋势,并阻碍了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为此,英国教育部门致力于推动国家课程的改革,从而促进学生的个性成长与社会的多元发展。
英国教育部门通过比较研究发达国家的教育制度,发现它们都尤为注重核心科目基础知识的学习,并给予充足的学习时间。然而,英国的学校教育却偏离了这种趋势:英国中小学数学与科学等核心科目对基础知识关注不够;且在所有发达国家中,英国16-18岁学生的数学学习参与度最低。针对现行国家课程存在着过于强调统一规范、夹杂大量的非基础性知识、着重特定教学方法等诸多问题,新一轮的国家课程改革将突出学生对基础学科的最基本知识或核心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并准许各校结合自身实际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4]并且,此次改革尤为注重国家课程实施的灵活性,赋予了学校和教师更多的课程与教学自主权,以期破除课程实施“大一统”的僵化体制。事实上,早在2010年11月,英国教育部在颁布的学校白皮书《教学的重要性》中就明确指出:“国家课程并非是所有学校都必须实施的大一统课程,而是确保所有学生都能掌握成为合格的受过教育的社会公民所必备知识的基准。”[5]新的课程理念必然呼唤学校教育的革新,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正是新理念作用的必然结果。
英国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基本延续了1988年国家课程改革的精神与理念,并结合新时期时代发展特征对核心科目与基础科目的课程内容与课程结构进行了调整和修订。总的来说,此次国家课程改革制定了灵活的课程政策,在为各学校提供规范的各科目课程标准的同时,还赋予了它们充分的自主权,鼓励各学校在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基本要求后勇于突破限制,积极开设基于学生兴趣和地方特色的多元化课程。新国家课程标准提出了新的实施原则、课程目标和课程结构,对核心科目学习的具体要求也有所革新,表现出稳中求变的改革态势。
(一)新国家课程的实施原则
国家课程规定了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的基本知识、技能与理解水平,对学生的学业成就都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协商文件明确指出,新一轮国家课程适用于所有公立学校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学生。每一所公立学校都必须提供平衡的与基础宽泛的课程,促进学生的精神、道德、文化、心理与身体的发展,为学生以后的发展准备机会、责任心和经验。所有的公立学校都必须遵守法定的国家课程,每一关键阶段的核心科目课程与其它基础科目课程都必须完整地教给每一个学生。而学院式学校(Academies)与自由学校(Free Schools)则有权摆脱国家课程规定科目范围的限制。[6]
同时,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又提出了一项核心原则:法定的国家课程只是构成了学校课程的一方面,每一所学校都充分享有基于学生特性与兴趣设置特色课程的自由权利。这即意味着,国家课程仅仅是每一个儿童所受教育过程当中的一个元素。学校能够在每一个教学日、教学周、学期和学年自由安排除国家课程规定之外的学习时间与空间。[7]针对教育学界提出现行国家课程忽视学生政治素养、经济意识、健康教育和道德伦理的发展的批评,此次国家课程改革文件特别指出:英国境内所有中小学教育机构都必须在每一关键阶段教授宗教教育内容,所有中学教育机构都必须提供科学的性教育内容。并且,所有学校都必须准备开设“个人、社会、健康与经济教育”(Personal,Social,Health and EconomicEducation,PSHE)系列课程,“旨在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与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养学生的责任心、自信心、社会适应性,促进学生作为个体及社会中的一员身心健康发展,为成为一个积极的好公民做好充分准备。”[8]同时,鉴于国家课程并非是所有学校都必须实施的大一统课程,学校因此也能够自由地规划与设计带有自身特色的教育项目,选择开设与其特色教育项目相关的科目或主题。教育部门将拟定采用更加简要的新型课程规划,这些规划将聚焦于每一门科目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从而赋予学校更大的自由去开发各自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要。
(二)新国家课程的课程目标
国家课程向学生提供成为有教养的公民所需的核心知识。同时,国家课程还致力于引导学生接触有史以来最优秀的思想与言谈,帮助他们形成对人类创造性和所取成果的欣赏认同感。[9]新的国家课程必须设置适切的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回应学生的需要及克服学生潜在的学习障碍。一方面,教师应当对每一位学生都给予高期望,并要为那些学业成就明显超过预期目标的学生设计延伸性作业。同时,他们肩负有更为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以便为那些处于低水平或者不利背景的学生规划课程。教师应当利用恰当的评估手段来设置审慎的学习目标,从而力争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学业发展。
另一方面,教师应当在机会公平的原则下履行职责,为全体残疾学生及不同种族、性别、宗教或信仰的学生提供公平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因此,课程设计必须确保所有学生都能够毫无障碍地取得成就。鉴于许多学生具有特别的教育需要,特别是对于那些残疾学生而言,教师必须精心设计课程以使这些学生都将能够学习全部的国家课程。潜在的困难学习领域应当在学业开端就要指明和强调。同时,教师必须也要考虑第一语言不是英语的学生的教育需要。为此,学习监控的过程必须注意其它语种的学生的年龄、在英国居住的时间长度、先前的教育经历与能力等因素。教师应当有计划地为那些英语是附加语言的学生提供学习机会以便帮助他们发展英语语言技能,并致力于为他们参与全部科目课程学习提供支持。[10]
(三)新国家课程的课程结构
在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的规定下,英国的国家课程体系得以建立并明确了国家课程由核心科目与基础科目构成。[11]此次国家课程改革延续了1988年教育改革以来所形成的稳定的国家课程的基本结构。国家课程的组织以四个关键阶段和十二门科目为基础,划分为“核心”科目和“其它基础”科目两大类。据此,英国教育部拟定了新国家课程的结构。
新国家课程的革新主要表现为计算机课程的改革与第四关键阶段课程设置的改革。英国教育部将采用新型的计算机课程(computing curriculum)来取代当前的信息与通信技术课程(ICT curriculum)。新型的计算机课程将更加强调计算机运行思维与实用编程技能,从而确保英国在日新月异的数字经济时代保持领先的竞争优势。另外,协商文件特别指明了第四关键阶段的课程革新:艺术科课程(包括艺术与设计、音乐、舞蹈、戏剧和媒体艺术),设计与技术课程、人文科目课程(包括地理与历史)与现代外语课程不再隶属于强制性国家课程的范围。然而,学生仍享有修习以上四个领域任一领域的科目课程的权力。因此,学校必须就每一领域提供至少一门课程,必须为学生提供学习全部领域课程并获得资格认证的机会。[12]对此,教育部门将协商制定新的学业测量基础标准,鼓励各中学为处于第四关键阶段的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广泛课程。国际调查显示,教育发达国家倾向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进科目课程的广泛化。因此,英国顺应了这种倾向,在保留当前国家课程的基本科目构成的同时,还在第二关键阶段增设了外语课程。新增设的外语课程将从2014年9月开始作为基础科目课程在各个学校正式实行。[13]
(四)新国家课程的核心要目
英语、数学与科学是教育的基础构成,提高学生在这些科目的学业成就是推动英国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基本要领。然而,2011年英国学生学业成就调查结果显示,有18%的英国小学生在毕业时未能达到预期的英语语言学习要求,有20%的小学生在毕业时未能达到预期的数学学习要求。因此,新的国家课程尤为重视发展学生的语言技能、阅读素养和计算能力。协商文件指出,教师在每一门科目的教学当中,应当将学生的口语、阅读与写作能力作为整体部分来予以发展,因为英语语言的流利运用是所有科目学习成功的基础。教师应当也要利用每一相关键科目来发展学生的数学素养。掌握熟练的计算能力及其它数学技能是成功通过国家课程的前提条件。
在口语表达方面,学生应当学会用标准英语清晰地述说和自信地表达思想,学会用理性来证明思想,通过提问来检查理解,扩展词汇和建构知识,学会与他人沟通协商,评价并扩展他人的观点,为有效沟通选择合适的言谈记录。学生应当被教会能够作出结构良好的描述和解释,并教会能够通过推理、假设与探究来发展自己的理解能力。由此,学生能够为写作澄清思想并组织观点。
在阅读与写作方面,教师应当在所有科目的教学当中发展学生的阅读与写作能力,用以支持他们获得知识。学生应当被教会熟练的阅读,理解散文、小说及其它类型文学作品。他们应当学会正确拼写、使用标点符号和语法,能够进行包括叙事、解释、描述、比较、归纳和总结在内的文体写作。为此,学校应当竭尽所能来促进广泛阅读,应当提供图书馆设施并鼓励学生进行家庭阅读。
在数学素养方面,教师应当发展学生的计算能力从而帮助他们理解与欣赏数学的重要性。学生应当被教会能够熟练地解决算术问题,运用几何与代数知识,利用估算来推断结果,掌握收集、呈现和分析数据的能力。简言之,学生应当被教会能够利用数学知识来解决常规问题与非常规问题,包括将复杂的难题分解为一系列简单步骤的能力。[14]
同时,国家课程改革协商文件明确指出:单独的课程改革远远不够。教师的质量决定了教育体系的质量,因此,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也是促进课程改革取得成效的基本要务。对此,教育部门必须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如增加教育经费、延长免费学前教育学习时间、扩充学院式学校与自由学校等。[15]
英国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是英国政府综合考虑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本国教育发展状况而做出的积极反应。保持连贯的课程政策与鼓励广泛的课程参与是此次改革极具借鉴意义的两大启示。国家课程改革的政策依据可以追溯到《1988年教育改革法》,国家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则可以追溯到《1944年教育改革法》。因此,英国国家课程改革是一个渐进的改革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学校、学生、教师、家长、社区与社会公众等多方改革主体广泛参与,这为改革的推进与深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一)连贯的课程政策
建立现代国家课程体系是英国《1988年教育改革法》中一项最重大的举措,并且,这种课程体系一直沿用至今。尽管英国在新世纪伊始就修订了国家课程标准并在2002年颁布的教育法案中再次调整国家课程,然而,从整体上来看,现行国家课程仍然是依据《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基本规章建构而成。《1988年教育改革法》是英国保守党内阁执政时的产物,至今已有20余年历史;在此期间,英国政坛领导人多次更迭、工党与保守党先后交替上台执政,每一届内阁都推行有教育调整与革新的举措。即便如此,自1988年以来,英国国家课程体系始终保持稳定,这主要得益于持续连贯的课程政策。
《1988年教育改革法》规定,国家课程由核心科目与基础科目构成,其中核心科目包括英语、数学与科学,基础科目包括历史、地理、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科目。此后,国家课程由核心科目与基础科目构成的基本结构保持不变。一方面,核心科目始终保持是英语、数学与科学三门科目;另一方面,基础科目虽根据时代发展而略有调整但变化不大。无论是在2000年修订版国家课程标准,还是2002年教育法案,抑或是2011年教育法案乃至在现今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纲领文件中,英国国家课程体系始终贯彻着1988年国家课程政策的基本精神与核心理念。同时,在课程目标方面,英国始终致力于促进学生精神、道德、文化、心智与身体的全面发展;而这种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政策一直可以追溯到1944年颁行的教育法令。[16]简言之,英国国家课程改革历程总体上呈现出“稳中求变”的特征。
(二)广泛的课程参与
英国国家课程改革由英国教育部主导,依循着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首先是内阁政府提出教育改革的动议,教育部随后展开有针对性的教育调查;当教育改革法案正式颁布后,教育部又通过出台相关行政指令要求各学校严格遵行,并对各地区、各学校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与考核。具体言之,在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过程中,英国教育部首先制定了课程改革路线图,接着组织修订了国家课程标准,然后督导各地区、各学校执行修订版国家课程标准,最后对新国家课程标准进行评估并对实际应用进行全面总结,以期为下一轮国家课程改革提供助力支持。由此可见,强有力的主导机构是保障课程改革有序进行的必备条件。
在充分发挥政府机构行政主导作用的同时,英国教育部还注重强调课程改革的多方参与。国家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而宏大的工程,仅依赖政府的单方面推动根本无法顺利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对此,英国教育部明确表示要赋予学校和教师更大、更多的自主权,鼓励大学和中小学合作研究课程教学问题,扶持社会团体、家长联盟等创建自由学校机构,这些措施有助于形成多方教育主体的相互协作机制,从而有效地确保课程改革的持续推进。在新一轮国家课程改革中,英国教育部组织成立了改革专家组,为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同时,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询改革意见与建议,为改革预备社会基础;并且,英国教育部还邀请美国、芬兰等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课程研究学者参与其中,为改革提供国际经验。
[1][9][12][14]The National Curriculum in England:Framework document for consultation[R].London:Department for Education,2013,6-220.
[2]冯加渔.英国学校教育改革新愿景[J].外国教育研究,2012,(8).
[3]易红郡.英国国家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对策及启示[J].课程·教材·教法,2004,(1).
[4]冯加渔.创建世界一流的学校教育体系[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2,(3).
[5]The Importance of Teaching:The school White Paper 2010[R]. London:Department for Education,2010,17-85.
[6][10][11][13][15]Reform of the National Curriculum in England [R].London:Department for Education,2013,3-15.
[7]Curriculum,exam and accountability reform.[EB/OL].https:// www.education.gov.uk.2013-02-07.
[8]范树成.英国的PSHE课程探析[J].外国教育研究,2012,(7).
[16]The Framework for the National Curriculum:Areport by the Expert Panel for the National Curriculum review[R].London: Department for Education,2011,14.
(责任编辑:孙宽宁)
黄志生/现为华中科技大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博士研究生冯加渔/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