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马氏文通》之“字类假借”说
——兼谈词的跨类现象

2014-03-29 04:44李晓霞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马氏词类语法

李晓霞

浅析《马氏文通》之“字类假借”说
——兼谈词的跨类现象

李晓霞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610046)

《马氏文通》中关于“字类假借”分类细致,且术语使用丰富;它与“字无定类”密切关联,可借此解释马氏前后关于“字”有无定类提出的不同观点;再者,马氏并未对“字类假借”的各种形式进行严格区分,它们分别与现代汉语中的几种词的跨类现象形成对应关系。文章对以上问题一一予以讨论。

《马氏文通》;字类假借;字无定类;兼类;活用;假借

马建忠的《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作为一部语法专著,是汉语语法学的开山之作,为我国汉语语法学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问世以来,学术界对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专著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探索与研究,取得了卓越成就。

《文通》首次对汉语词类进行了划分,并提出了“字类假借”说。《文通》中大致分为五类:“通名假借”“静字假借”“动字假借”“状字假借”“虚字假借”等。

一、“字类假借”与“字无定类”

关于字类划分,马氏认定“字有定类”,以“有解”“无解”将汉语字类划分为实字、虚字两个大类,共九个基本类。“字分九类,足类一切之字。无字无可归之类,亦类外无不归之字矣。”[1]23

古代汉语以单音节词为主,加之汉语缺乏形态变化,为了表达需要,经文字的借用及词义的不断引申变化,一字(词)便兼有多义。关于“一字多义”和字类划分,《文通》中有这样的解释:“凡字有数义者,未能拘于一类,必须相其句中所处之位,乃可类焉。”[1]23又,“字无定义故无定类,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文之文义如何耳”[1]24。马氏先将字类划分为九类,于此又言“字无定类”,是否有矛盾之嫌?且看《文通》中“一字多义”究竟何义。这里的“一字多义”包含了多层含义,除了今天所说的多义词、同形词以外,还有本文论及的“字类假借”。

马氏根据一般用例,对某类字经常作何句法成分进行界定,而“遇到他类字来充当这种句法成分时,便说是假借乙类字为甲类字”[2]5。换言之,“字类假借”是根据字(词)的“一般用例确定其本类,本类而外的功能便是‘假借’”。《文通》各章节散列“通名假借”“静字假借”等几种字类假借说,并辅以例文作出解释。如“名字”章:“‘不知鞍马之勤,道途之远也。’‘勤’‘远’二字本静字,而用如通名。”既然有“本静字”之说,即不论假借为其他什么类,其本来的类是清楚的,也即字有定类。既然“字有定类”,那“字无定类”从何而来?

不论是今天的多义词、同形词,还是字类在句法成分中的经常用法和临时用法,马氏并没有作严格区分,统言之为“假借”。在马氏看来,这些“都是一个字具有几种不同的意义,可以处于不同的位置”①。马氏认为“义不同而其类亦别”,故需“相其句中所处之位”来划分类别。对于字(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没有作过多区别。如果从语法功能的角度出发,通过“字类假借”对一字多义进行新的认识,将其严格区分,而以句中的临时运用作为“字无定类”的解释,即字的使用没有定类,或许可以化解与“字有定类”的矛盾。汉语缺乏形态变化,词的功能的变化在词形上难以辨别,而通过句中位置的变化来体现,因此,对于马氏的“字类假借”,可视其为“字”进入句子前的分类有定,而进入句子中的“字”因语法功能的交叉则分类无定。现代汉语中词的跨类,如兼类词(一词兼具多种词性)、多音词等,未进入句子时已存在无定类的情况,这是由于受字音或字义的影响,而单就某一种字音或字义而言,其字类仍属有定。

二、关于“字类假借”的术语、分类

(一)关于术语的使用

《文通》中表达“字类假借”时,用到多种术语,如“用如、用为、用以、用作、视作、以为、假为”等,其中“用如”使用范围较广,几乎几种“字类假借”例文说明中都有出现,如“静字”章:“‘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之类,‘王’‘臣’二字,本公名也,今先于其他公名,则用如静字矣。”“假为”主要用在“动字假借”篇中,例文分析中使用近四十次,如“动字假借”篇:“左襄三十:‘疑年,使之年。’‘使之年’者,使之自言其年也。‘年’,名也,而假为外动。”其他几种术语使用频率则相对较低。

以上多种术语意义相当,该如何理解?“A用如/用作/假为/视作……B”,是否意味着A字类“变成了”B字类?且以《文通》中的例文言之。《读卷之十·彖六》中提到:“读之用有三焉:其一,用如名字。”例:“是则读之用如名字者,亦有三焉:一,用为起词者。《论语·公冶长》云:‘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两读之煞以‘也’字者,各位句之起词。”如将此处的“用为”理解为“变成”,意味着这里的“读”变成了能充当起词的“名字”。然,通过马氏在《文通》中的划分,可知“读”是大于“字”的语言单位,因此,将不在同一层面的两种语言单位理解为A“变成”B似乎稍有不妥之处。故可将“A用如/用作/假为/视作……B”理解为A用法同B,即从句法功能的角度出发,A类字在使用中语法意义与B类字同,有相同的语法作用。但其本质仍属A类字,只是出于一定的需要,其用法临时发生了改变。这与今天的兼类及临时活用有密切关联,后文将论及此。

(二)“字类假借”的分类

《文通》中关于“字类假借”的介绍并没有集中于某一篇章之中,而是散列于名字、静字、动字等诸章,从而有“通名假借”“静字假借”“动字假借”“状字假借”及“虚字假借”。

1.通名假借:假借静字、动字、状字等。

(1)《汉·张敞传》:“夫心之精微,口不能言也;言之微妙,书不能文也。”“精微”“微妙”假借静字为通名。

(2)韩《上于相公书》:“圣贤之能多,农马之知专故也。”“能”“知”假动字为通名。

(3)《庄·逍遥游》:“天之苍苍,其正色耶?”重言“苍苍”本为状字,假为通名。

2.静字假借:假借公名、本名、代字、动字、状字等。

(4)“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之类,“王”“臣”二字,本公名也。假借公名为静字。

(5)“齐桓”“晋文”“尧服”“舜言”之属。“齐”“晋”“尧”“舜”假借本名为静字。

(6)“饥色”“饿殍”诸语。“饥”“饿”假借动字为静字。

(7)“吾国”“吾家”“其言”“其行”诸语。“吾”“其”假代字为静字。

(8)《庄子·逍遥游》云:“腹犹果然。”“果然”假状字为静字。

3.动字假借:假名字、静字、代字、状字等。

(9)《昭二十》:“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鄙”假借名字为受动字。

(10)《汉·陈项传赞》:“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谁何”假询问代字为外动字。

(11)《礼·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第一“明”字假静字为外动字。

(12)《孟·尽下》:“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重言“昭昭”假状字为内动字,“以貌起词之容”。

4.状字假借:假名字、静字、动字等。

(13)《孟子·梁上》:“庶民子来。”“子”本为名字,此处先于动字以状之。

(14)《庄子·养生主》:“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新”假静字为状字,以状动字“发”。

(15)《史记·张释之列传》:“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立”假动字为状字先于动字“诛”。

5.虚字假借:假动字为介字、连字等。

(16)《史记·项羽本纪》云:“当是时,楚兵冠诸侯。”“当”假动字为介字。

(17)《礼·祭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故”假动字为连字,有转念及此之意。

《文通》中关于“字类假借”的分类说明并不集中,或许还有其他情况尚未明之,待考究。

三、关于词的跨类

汉语中不同词类的词的语法功能相互交错,即一词具有多功能,往往产生跨类现象,如兼类词、词类活用、同音词等。《文通》中的“一字多义”包含同形字、兼类、临时活用等多种情况,同形字可以四声辨之,《文通》里的“名字辨音”及“动字辨音”有相关阐释。马氏将词的兼类与活用现象归入“字类假借”,换言之,“字类假借”说包含多种语言现象。然而,对于这些语言现象,以及“字类假借”同文字学上的“假借”有何关系,马氏并没有作严格区分与解释,现就《文通》中的例文分别说明。

(一)兼类现象

据朱德熙《语法讲义》可知,兼类词和多义词不同,它们的词义或许有联系,但功能不同;同音同形字虽音同、形同,但意义上没有联系,也不属于兼类。关于兼类,需要注意的是它要求这两个词属于不同词类,但意义上有联系;其次,要求同音且同形;再次,兼类词兼属的各个词类并不是临时产生,而具有相对的稳固性,同时具有各词类的特性,只是在具体运用中唯有一种固定词性。《文通》“字类假借”中也有兼类的体现。例如:

(18)“名字”篇:“韩《上于相公书》:‘不知鞍马之勤,道途之远也。’‘勤’‘远’二字本静字,而用如通名。”

(19)“静字”篇:“‘饥色’‘饿殍’诸语,‘饥’‘饿’本动字也,今则用如静字。”

(20)“动字”篇:“《礼·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明’本静字,而第一‘明’字,注云:‘明,明之也。’‘明之’者,使之明也,《朱注》用以解为外动也。”

例(18)中的“勤”按《王力古汉语字典》解释有“辛苦,劳”之义,兼有名字和静字的性质。例(19)中“饥”“饿”古作静字和动字(今为形容词和动词)是常见现象,在句中有相同的语法地位,且同音、同形,虽为不同词类,但意义上密切相关,理应作为词的兼类。例(20)中,“明”在古汉语中,作动字和静字较为常见,引《王力古汉语字典》用例,如《易·系辞下》:“因二以济民行,以明得失之报。”此“明”义为“显明”,动字,与例(11)中的第一“明”字义同。动字“明”释为此义讲,与静字“明”意义相关,当属兼类。

(二)词类活用

相对于上文的兼类来说,词类活用只是出于修辞或表达需要而产生的词性的临时转变。“词类活用的特点之一是A类词用如B类词,名词作状语时仍然是名词的本质特征。”②古汉语中单音节词占绝对优势,一个词往往可以灵活地用作与其意义相联系的其他词性的词。一般属于某类的词在一定的需求下,在特定的语境中,临时地用作另一种词性的词。从句法功能的角度看,词的用法发生了改变。《文通》之“字类假借”除了上文提到的兼类以外,更多的是词类活用现象。

(21)“静字”篇:“‘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之类,‘王’‘臣’二字,本公名也,今先于其他公名,则用如静字矣。”

(22)“动字”篇:“《公·隐元》:‘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又:‘何以不日?’又:‘何以不氏?’又《桓七》:‘曷为国之?’所引‘地’‘日’‘氏’‘国’诸字,皆假为外动字。”

(23)“动字”篇:“《庄十三》:‘曹子手剑而从之。’‘手’字假为外动。”

例(21)中的“王”“臣”常在句中作起词、止词,皆为典型的名字,而例文中用作静字,起修饰限定的作用,是句中用法的临时转变,属于词类活用;例(22)~例(23)中的“地、日、氏、国、手”作名字用最常见,而例句中用作动字,表示一定的行为或动作,词性临时发生改变,也属词类活用。

(三)文字学上的“假借”

关于文字学上的“假借”,许慎曾作了解释:“假借者,本无其事,依声托事,令长是也。”[3]《文通·正名卷》:“虚字则概皆假借于有解之字,如‘焉’为鸟名,‘为’为母猴之属。故字原原无无解者也。”[1]19“焉”“为”通过对具体实义的假借,分别用作助字和介字。据吕叔湘先生的《〈马氏文通〉读本》可知,马氏对文字的字和字类的字没有作严格区分,这也容易导致文字学上的假借与字类间假借的混用。

(24)“介字”篇:“《史·张释之列传》:‘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薄甚悉。’‘从’,本动字也。曰‘从旁’,则以联‘旁’与‘代’之实字矣。故‘从’字用如介字。”

(25)“连字”篇:“其承上而申下之辞,则惟‘故’字。‘故’,本名也,而假为连字。”

(26)“连字”篇:“‘顾’,动字,回首也。借为连字,则有转念及此之意。《燕策》:‘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

例(24)中的“从”本为动字,义为“跟随;听从;参与其中”,后实义虚化,用作介字,义为“由”。例(25)中的“故”本为名字,表示“原故;事;故意”等,后经不断引申虚化,用作连字,表示“因此,所以”。例(26)中的“顾”初为动字,表义“回头看;返回”等,用作连字后意义虚化,在句中有回环往复之态。此三种用例,既不是兼类也不属于词类活用,当属文字学上的假借。

四、结语

由上观之,《文通》中的“字类假借”内涵丰富,对理解字类划分的相关理论有辅助性作用,尤其与“字有定类”和“字无定类”的“矛盾”有密切联系。由于汉语缺乏形态变化,“字类假借”能尽可能地满足修辞或表达需要,还为理解兼类、词类活用等汉语中较独特的语言现象提供了方便。

从语法功能的角度看,马氏的“字类假借”较好地解释了字类之间功能交叉的现象。因为字类和句法成分并非一一对应,“假借”有“牵线搭桥”之功,不至于语法出现严重混乱。同时,因为语法功能的个别共同性,字类之间有了联系,使句中的“例外”现象得到了解释。如“通名假借”,静字、名字都有充当起词、止词的语法功能,还能作名字的修饰语,既然有语法的共同性,“假借”也就有了依据。

再从逻辑学上看,古汉语的内涵义、外延义都极丰富,根据《模型词性论》一文可知,这样形成的逻辑词性同语法词性之间有必然联系。该文有两对术语——“孤立词性/孤立词义”“句境词性/句境词义”,分别指“在分词语言中,词单位处于孤立状态或非句境状态下所表现出的词性及其词义”,“在分词语言中,词单位处于句子语境状态下所表现出的词性及其词义”③。根据原文可知,词性有静态、动态之别,也即孤立状态下的词性与进入句子中的词性。因为有了“句境词性”,马氏的“字类假借”也能从这方面理解,“假借”即为句法表现,因此将“字类假借”理解为因假借而导致“字”在句中使用没有定类,而与“字”(未放于句中的“字”)本有定类亦无矛盾可言。

由于古汉语以单音词为主,加之马氏受西方语法影响颇深,《文通》中出现文字之“字”与“字类”之“字”的混用,带来了“理解文意的障碍,甚至会导致逻辑上的混乱”[2]3,“字类假借”中因此混用了文字学上的假借。而《文通》中“状字”“状语”“状辞”“状词”的混用盖出此因。

《文通》因为各种局限的影响,出现错误与纰漏实属正常,但它对后世的影响有目共睹,因此,对于马氏功绩当给予肯定。

注释:

①李卫芳:《论〈马氏文通〉的“字类假借”与词类划分》,《语文学刊》,2011年第10期,第67页。

②唐启云:《古汉语词类活用研究的一些问题》,《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4期,第88页。

③杨光荣:《模型词性论》,《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第73页。

[1]马建忠.马氏文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吕叔湘,王海棻.《马氏文通》读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3][东汉]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2.

责任编辑:赵青

H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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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887(2014)02-0068-04

2013-11-20

李晓霞(1990—),女,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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