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家与吃货

2014-03-28 07:08马伯庸
今日文摘 2014年6期
关键词:多克薄饼美食家

马伯庸

有一次聊天,我问了个问题:你觉得吃的最难忘的一顿饭是什么时候。

朋友A说他有一次去西班牙,特意驱车两百公里跑去萨拉曼卡,在当地农庄吃到精炼48个月的顶级伊比利亚生火腿。他意犹未尽地说,看着厨师用专用刀具切下薄如蝉翼的片片火腿,配着曼彻格奶酪和05年的梅多克红葡萄酒入口。霎时间,肉质中若隐若现的松露芬芳、红酒浓郁和奶酪香甜一起在口中爆炸,风味绝妙。他脸上带着微笑,喋喋不休地继续讲述一些细节。比如做伊比利亚火腿用的黑蹄猪终生只能吃松露,05年对梅多克红酒来说是多么好的一个年份,奶酪边缘的锯齿来自芦苇草的包扎等等……

朋友B的回答则简洁得多。他有一次出差去哈尔滨,看到对面乘客拿出一碗方便面,灌好热水搁在桌子上,拿本杂志压着。他坐在对面,看着水蒸气从纸盖边缘升腾而起,还能闻到调料包缓缓化开的香气,肚子突然咕噜一声。三分钟以后,对面乘客拿开沾满水汽的杂志,一把将纸盖子撕开,放进两片哈尔滨红肠,还买了一个茶叶蛋,然后吸溜吸溜地就着面条吃,吃得满头大汗。看得朋友B痛不欲生,恨不得把叉子抢过来自己吃一口。“其实我知道这东西不好吃,也不健康,可看人家吃得那么香,我真是控制不住。”朋友B表示。

朋友A和朋友B可以代表了两类人,一类是美食家,一类是吃货。

美食家和吃货乍一听似乎区别不大,都是对美食有着浓郁兴趣的人。但如果深究的话,其实他们之间还有着微妙的不同。美食家的重点往往不是吃食,而是品味。他们喜欢对食物进行艺术品般的鉴赏,鉴别其食材,品评其技法,细咂其色香味,甚至还要讲讲它背后的一段历史掌故,将其升华到文化高度和精神境界——还能用诗一般的语言描绘出来,分享在飞机杂志和时尚专栏里。

想比之下,吃货则要平民得多。吃货原来是个贬义词,意指那些只知道吃的傻子。如今时移世易,自嘲成为潮流,于是吃货和屌丝、女汉子之类的词一样,变得广为流行,人人都喜欢以吃货自居。与美食家相反,吃货最执着的,是吃,不是食。吃货是直率且直抒胸臆的,对他们来说,食物只是满足自己口腹之欲的手段,终极目的是那一瞬间落肚的幸福感。所以他们不挑剔,不深究,轻易就会被感动:冬天宿舍里的火腿肠+泡面,夏天街头的一根奶油冰棍,紧挨着肉包子馅儿的那一层面皮,白米饭上浇的一勺剩菜汤,都会让他们幸福得顷刻间泪流满面。

如果要比喻的话,美食家生活在《红楼梦》里,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吃的东西样样精致,且都还有名目和来历,时不时还要吟诗作对。而吃货们则生活在《水浒》里,一脚踏进门来,扯嗓子高喊:切两盘牛肉,打三角酒。

当然,美食家和吃货之间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藩篱。真正的美食家,并不介意放下身段变成吃货;而吃货只要有了研究精神,自然就会变成美食家。

比如我的一个美食家/吃货朋友就曾经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他说,只要食物体积小于容器容积三分之一,就会自然散发出“法式风情”。然后他贴出一张照片。在一个大白盘子上,左侧是一块小巧薄饼,上面摞着一块色泽油亮的暗红色鱼块。右侧是几块香芹,垒在一起形成奇妙的几何图案。在两者之间的白盘面上,还有规律地滴了数滴状如奶油的星点。

他把这道菜命名为“红烩辐鳍魚配煎法式薄饼”,其实只是中午吃剩下的烙饼卷带鱼。

(公孙伟荐自《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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