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祥利
巧立名目 滥发钱物
——对HY市A局机关违规发放钱物案例剖析
●邹祥利
HY市A局是该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通过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发现,该局存在巧立名目滥发钱物的现象。
(一)违纪事实
1、发放计生干部岗位补助17200元。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岗位津贴项目或调整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地区、部门和单位现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2007年规范特殊岗位津补贴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还没有下发有关计生干部岗位补贴的文件。
2、发放信访岗位津贴18410元。根据HY市政府批复该局的三定方案,设立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是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不属信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7号)明确“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限于各级信访部门和各单位信访部门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五、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提高津贴标准。各级信访部门要提出一线信访工作岗位和其他信访工作岗位的具体意见,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备案。……”该局综治办及相关不能享有信访岗位人员津贴补贴。
3、发审计科工作人员岗位津贴3960元。根据该局三定方案规定,局审计科属内设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规定“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和列入审计署编制的审计署派驻国务院部委、地方审计机构工作人员,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工作人员。”因此,该局审计科人员不适用该文件。
4、发放爱国卫生先进奖131000元。该局2011年12月28日向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提交《关于对局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爱卫工作奖励的请示》,提出奖励请求。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于2012年1月10日批复并表示同意。2008年12月2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三章明确了奖励的程序和权限。该局在请示中引用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自2010年11月1日后废止,因而审批无效。
另外,该局还利用节假日名义违规发放钱物530200元。
(二)处理意见
根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700760元予以收缴,上缴市财政。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第四条的规定,建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严格有效规范各类津贴补贴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政策规定,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规范津贴补贴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严禁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严禁以专项工作为名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严禁借规范津贴补贴之机,突击滥发钱物。
(二)切实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关于工会经费和基层会费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会财务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工会、协会、学会经费拨款,严禁以开展工会、协会、学会活动的名义,转移资金,滥发钱物。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合力,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对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的要严肃处理。对明知故犯,拒不整改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作者单位: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本栏目责任编辑: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