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亮
对H市某高校收支两条线的案例分析
●陈 亮
H市某高校2012年底在职教职工1481人,2013年春季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人,设有15个教学学院,本科专业51个,专科专业13个,19个专业可授予双学士学位,2011年学校“申硕”成功(培养教育硕士专业)。
2013年7月 25日—9月14日,湖北省财政厅驻H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对该高校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校非税收入管理没有执行收支两条线,存在没有执行收缴分离制度、欠缴财政专户、坐支、混淆收入类别等问题。
(一)违规事实
1、没有执行收缴分离制度。学院通过实拨资金账户执收学费、住宿费等,分批集中汇缴部分非税收入,通过“代管款项(学费、住宿费)”、“应缴财政专户款”、“其他收入等”科目核算。
2、非税收入欠缴财政专户。据账面 反映 ,2012年 取 得 非 税 收 入19123.03万元,已缴国库9250万元,欠缴9744.49万元。
3、坐支非税收入。坐支非税收入214.63万元,其中:通过 “代管款项——住宿费”科目结算某村住宿管理费171.83万元(该校与某村联合管理部分学生公寓), 通过 “代管款项——三级英语考试中心”科目直支37.81万元;通过“银行存款”科目,直支某驾校捐赠款5万元。
4、混淆收入类别。将非税收入9545.49万元,其中:学费、住宿费7852.8万元,三级英语考试中心收入576.16万元,某校联合办学经费500万元,部分院系收费中学校分成收入180万元,图书发行费79.2万元,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营销宣传、广告发布费等259.2万元,老校区门店租金16.05万元,学生上机费82.08万元(包含在教材费中),记入“其他收入”。
5、隐匿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199万元记入“一般基金”科目。
6、不填开和违规填开收入票据。该校招生与就业处收取艺术类招生报名费306万元,没有对学生填开收据;对移动公司收取广告发布费、进场营销宣传费等168万元,使用“湖北省学校专用收费收据(大中专)”。
(二)处理结果
第一,对没有执行收缴分离的行为,责令整改,规范账户使用,严禁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第二,对非税收入欠缴财政专户的行为,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上缴省财政专户9744.49万元。
第三,对坐支非税收入的行为,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对单位给予警告。
第四、对混淆收入类别、隐匿非税收入的行为,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第五,对不填开和违规填开收入票据的行为,对单位处以9万元罚款。
第一,学校领导层对学校财务管理认识不足。认为学校账目进出清楚,不贪污就行了,合情合理就行了,对收支的合规性意识淡薄;认为学校要发展,追求收入增量,对资金的使用绩效重视不够;认为学校要引进人才,就要提高教职工待遇,对资金的损耗、“浪费”认识不够;认为要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对岗位差异带来的薪酬差异认识不够,容易造成分配不公。
第二,会计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全面铺开虽然已近十年,对于汉外省管单位,由于属于“偏远地带”,或属于二级预算单位等原因,执行情况不理想。高校是“大块头”单位,是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却出现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低级问题”,实际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跟不上财政财务改革步伐。
第三,规范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单位财力的基础上,使部门预算顺利实施;部门预算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财政部门的监管力度要加强。财政部门的有关职能机构在日常工作中,不能仅仅是拨款,要及时分析对口单位的财务运行情况,使监督落实在日常管理,对屡查屡犯、一事多犯的单位要加大处理力度。
(作者单位:湖北省财政厅驻黄冈市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