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表示,经过对2001年以来全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探和硫化氢中毒、重大海损等十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非煤矿山事故总量和死亡总人数的63.4%和61.2% (其中较大事故分别占80.3%和80%,重特大事故分别占94.7%和94.6%)。
通知指出,严防十类事故是进一步减少非煤矿山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措施和根本途径。通知对严防十类事故的具体要求均作出了相应规定。
通知还要求,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津法规和标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全面排查十类事故隐患,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所有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到无死角、严整改、真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严防十类事故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认真分析近年来本地区十类事故情况,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目标、时限和计划。具体措施要实、要细、要有可操作性,工作要求要细化、量化、表格化。对存在十类事故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重点跟踪,对整改不认真、敷衍塞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于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