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丽荣 杨冬 王琦
摘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其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按照认证对象不同,可分为产品认证、服务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是对终端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突出检测;体系认证是对生产条件保证能力进行评价,重在过程考核。
关键词:食品农产品;安全认证;质量体系
中图分类号: [S-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4-06-2
我国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已进入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新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带来了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食品农产品产业发展的战略也由单纯追求数量向质量数量并重转变,由于一些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也使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成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食品农产品认证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推动我国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标准化,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我国食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稳步增长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重点对常见的一些产品认证制度进行分析。
1 相关产品认证
1.1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国家农业部和认监委为配合“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于2002年联合推出的认证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认证制度。主要为解决国内初级农产品“吃了不倒”的问题,采取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模式,按照“政府推动,认证不收费”的原则开展认证。目前认证与管理制度日益完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程序》等,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实施,截至2012年底,已颁发有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76686个,产品证书74529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以安全为目的的,要求产地环境良好,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高毒、高残留等国家禁限用农药品种,要求按说明书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收获时注意农(兽)药的安全间隔期,就能达到相关要求,实现安全有保证、产量有保障。国家在政策层面上要求政府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1.2 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绿色食品认证是由我国20世纪90年代逐渐形成的一种认证制度,也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认证制度,由隶属于农业部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实施认证,认证依据的产地环境条件、投入品(肥料、农药、兽药、渔药、食品添加剂等)使用准则、产品标准、包装及贮运要求等都是农业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同时《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是对绿色食品标志申请、核准、管理、监督的强制性要求。截至2012年底,有效使用的认证证书为17125个,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
绿色食品拒绝使用转基因产品和技术,允许使用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合成农业投入品,但限制使用品种和使用次数。只要措施合理、管理到位,这些要求在生产过程当中还是不难做到的,而且也能保证产量和提升品质,所以虽然绿色食品认证是企业的一种自愿行为,但国家在政策层面还是提倡发展绿色食品产业,近年绿色食品认证也保持着平稳健康发展的势头。
1.3 有机产品认证
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食品是有机产品的一类,但有机产品还包括棉、麻、竹、服装、饲料等“非食品”。我国有机产品种类主要有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调料等。
国外有机产品认证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我国是90年代引入的有机农业,初期的有机产品认证是国外(如欧盟、美国)的一些认证机构派检查员来进行检查并发给国外有机证书,认证的产品主要供出口。从2004年开始,我国相继出台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文件,逐渐形成了我国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目前我们国家已经拥有23家合法的有机认证机构,在国家认监委的监督下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并颁发了一万余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
我国正在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的相关国际合作,已经从国家层面确定将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列为有机产品认证互认的重点,同时还在努力提高我国在APEC成员内有机产品认证领域的地位,为实现APEC成员间有机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创造条件。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也在积极努力开展国际合作,如农业部所属的“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COFCC)”,目前已与德国BCS,日本JONA等认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认证业务合作关系,并拓展了海外认证业务,目前已有德国、法国、瑞士、丹麦、芬兰、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个有机农业项目通过了COFCC的有机认证,提高了我国认证机构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有机产品的生产过程当中不许使用或添加任何化学合成物质,并拒绝转基因产品和技术,是以环保为目的的一种生产理念,追求的是生态效益,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它对生产的要求,使得可供选择和使用的投入品面很窄,实际操作起来难度相对较大,产量相对而言也偏低,产品的品质也不一定是最好,从严格意义上讲,有机产品不在安全农产品之列。但目前国内的有机产品认证要求提交合格的环境检测和产品检测报告,所以被纳入到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范畴,国家的政策是适度发展有机农业。
1.4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
GAP是指应用现代农业知识,科学规范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GAP实际上是一套针对农产品生产(包括作物种植和动物养殖等)的操作标准,它关注农产品种植、养殖、采收、清洗包装、贮藏和运输过程中有害物质和有害生物的控制及其保障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还关注生态环境、动物福利、职业健康等方面的保障能力。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起源于国外,1997年在欧洲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了“良好农业规范(简称GAP)”。2004年起,为建立我国GAP认证和标准体系,国家认监委先后发布了24项GAP国家标准(GB/T 20014.1~.24《良好农业规范》),内容涵盖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还发布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作为认证依据。属于与国际要求接轨的一种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目前我国有15家合法的GAP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了六百余张证书,GAP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
目前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和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 A. P)以及智利良好农业规范(ChileGAP)已经实现国际互认,这非常有助于帮助出口企业跨越国际技术壁垒、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
1.5 其他两种产品认证制度
一是“饲料产品认证”,是国家认监委和农业部2003年联合推出的,是针对饲料产品及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认证制度,主要依据为《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二是“食品质量(酒类)认证”,是国家认监委和商务部2005年联合推出的认证制度,侧重酒类加工过程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
2 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2.1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是一种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预防性体系,可将食品安全危害风险降低到最小或可接受水平。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是美国为解决太空食品安全卫生质量问题于20世纪60年代初提出的一种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逐步为当今世界所公认,现已真正成为国际性的食品生产管理体系和标准。HACCP体系提供了系统、科学、严谨和对食品普遍适用的控制危害的手段,通过对食品从原料、加工、储运和销售各环节进行危害分析,找出显著危害,并建立关键控制点对危害进行控制,以消除或降低危害。
中国从较早的时候就开始研究和跟踪HACCP在国际上的发展,并于1990年开始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HACCP控制进行官方验证。HACCP体系认证则于2002年起步,认证先期认证依据不统一,直至2011年国家正式出台了HACCP认证实施规则,HACCP认证统一使用GB/T2734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食品生产企业通用要求》和GB/T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作为认证依据。目前我国共有25家认证机构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开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工作,截至2012年底,共颂发了6000余张有效的认证证书,HACCP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
HACCP作为一种与传统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截然不同的崭新食品安全保障模式,它的实施对保障食品安全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它的独到之处是,在HACCP管理体系原则指导下,食品安全被融入到设计的过程中,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最终产品检测。因而,HACCP更重视食品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分析和控制,使之与食品安全相关联。HACCP的运作方式是以七个原理(或称七原则)作为体系实施基础,它们分别是:
1.进行危害分析和提出预防措施。
2.确定关键控制点。
3.建立关键界限。
4.关键控制点的监控。
5.纠正措施。
6.记录保持程序。
7.验证程序。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HACCP管理体系。
2.2 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 22000是一个国际标准,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适用于从“农场到餐桌”这个食品链中的所有组织。于2001年提出,2005年正式发布,并被多个国家等同采用。
我国于2007年引入的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认证依据是由ISO 22000等同转换的国家标准GB/T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和专项技术规范。截止2012年6月,我国共有30家合法的认证机构,颁发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八千余张,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
ISO 22000标准旨在保证全球的安全食品供应。它的使用范围覆盖了食品链全过程,即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生产制造和分销,一直到消费者使用,其中也包括餐饮。另外,与食品生产密切相关的行业也可以采用这个标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如杀虫剂、兽药、食品添加剂、储运、食品设备、食品清洁服务、食品包装材料等。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符合性,把4个公认的要素:相互沟通、体系管理、前提方案和HACCP原理作为食品组织建立与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体现出通用性、协调性、灵活性和实用性,以及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兼容性,为全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其实施可以使食品生产企业避免因不同国家的不同要求而产生的很多尴尬,依此实施的体系认证自然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这种认证适用于食品加工企业的体系认证。
这些不同层面和角度的认证和认证体系,使得我们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和秩序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以保障;也使得我们的产品获得了更加广泛的国内和国际市场空间,竞争力也得以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