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于2014年38卷第20期22页的文字“本文受以下基金项目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1302087);教育部博士点基金(20120005110017);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2ZX03002012;2012BAH06B02);北京邮电大学青年基金项目(20120005110017)”应在该期由北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安全中心于成丽、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理学院吴秋新、北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安全中心郭燕慧联合撰写的《一种Android应用安全审核认证系统的设计方案》一文之后。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