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文程,刘利才,陈昌兴
(1.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2.台州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部,浙江 台州 317000)
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进行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所取得的历史成绩[1]。正确理解它们的基本内涵和把握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境界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这就指出了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要求、总体布局和价值目标。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事实反复证明了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社会主义道路就没有中国的一切进步和成就。党的九十多年波澜壮阔的奋斗历程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拓者和领导者。二是立足基本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共产党人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思想路线。从国情出发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依据,是党作出正确决策的根据。只有立足国情,把握客观实际,才能从根本上掌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从而顺利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向前进。三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2]四是明确根本任务。我国的社会主义建立在一穷二白、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社会条件之上,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社会主义道路拓宽和推向新的高度,就必须大力解放、发展生产力。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总体布局是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发扬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基本原理,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逐步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深化对执政规律的认识以及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总结,说到底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前景的描绘。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建设是基础,它勾勒了一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壮丽蓝图。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价值目标体现了两个不同层次:一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是社会主义的建设主体,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享受主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追求的终极目标,一切社会都应致力于人的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人摆脱旧的束缚向自由必然王国迈进的必由之路,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二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现代化国家,是要建立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摆脱贫穷落后、愚昧迷信以及逐步消除两极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国家。这是我们党在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顺应世界现代化发展趋势而制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1]它是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升华、提炼的理论精髓,是我们党最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境界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始终贯穿于社会主义实践的灵魂。它不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背离,相反却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立足当时的历史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创造性内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被社会主义实践反复证明了的、能够指导党和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这是因为“它系统地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4]。归根到底,它是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体系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立场,坚持了无产阶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坚持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马克思主义的时代立场,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巨大勇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光辉典范。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胡锦涛同志在建党九十周年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4]。在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阐释了其基本内涵,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1]。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果的巩固,是对长期以来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对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的高度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含了四个层面的内容,即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和法律体系。第一,根本政治制度在制度体系中处于根本地位,是制度体系的“根”,起着决定作用。根本政治制度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本质性规定,是确立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的基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集中体现着人民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是实现人民利益以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制度体现。同时又是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以及法律体系的本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制度保障,具有鲜明的制度特色。第二,基本制度包括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它是制度体系中的“主干”和基本框架,并发挥着主导作用。它以根本政治制度为逻辑生长点,为各项具体制度的建立规定了范围,是进行具体制度设计和安排的依据。第三,具体制度处于制度体系的最表层,是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具体延伸,是制度体系中的“枝叶”,同时受到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制约,并服从服务于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制度的巩固和健全。第四,法律体系则为法律体系中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是各种制度由抽象走向具体的法律表达,这主要体现为用不同层级法律规范规定了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制度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以宪法为最高层级的法律形式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权威,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度体系中的最高地位,同时又为制度的具体设计、安排提供了规则,用法律的权威保障了不同层级制度之间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1]这为正确理解三者之间的关系指明了方向,在此,笔者认为三者关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和拓展不是上帝的恩赐,也不是对国外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的照搬,而是中国共产党人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艰辛探索、奋力开拓的,是党的奋斗历程中最根本的历史成就,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创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完善提供了实现途径[5]。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创新的实现途径。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的形成发展离不开实践,并随着实践的深化不断实现创新。在党带领全国人民昂首阔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的历史进程中,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在继承毛泽东同志对社会主义道路有益探索的基础上,站在各自的历史时代,立足中国具体实际,形成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它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验教训的理论概括,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第二次飞跃,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不断拓展中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理论品质实现理论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拓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创新提供了现实来源和实现路径,并在社会主义道路的不断拓展中得到检验。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完善的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要讲的是走什么路,指出方向和路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讲的则是怎么走这条路。道路引领制度建设,只有先确定走什么样的路,才能在这条道路上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历史事实反复验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社会主义道路的拓展过程中逐渐确立和完善的。在近代中国,摆在中国人民面前有两种不同道路的选择:一是资产阶级主张的资本主义道路,另一个就是无产阶级和共产党人主张的社会主义道路。但历史和人民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人民解放、民族独立,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历史告诉我们,没有社会主义道路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结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必将更加健全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它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是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对执政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几代共产党人不懈探索的智慧和心血,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也是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行动指南。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拓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理论支撑。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地回答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拓展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统一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党的建设和科学发展等问题的认识,对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供了理论支撑和行动指南。其中,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即解放发展生产力;党的建设理论重申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解决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以及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为我们党在继续拓宽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中永葆先进性指明了方向;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从十七大“四位一体”总布局到十八大的“五位一体”总布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指导作用。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完善的理论支撑。理论创新引领制度创新,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法律等方面形成的一系列相互衔接、相互作用的制度体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建立和逐渐趋于完善的。比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论断的提出,为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指明了方向。从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上天到嫦娥探月工程,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无不彰显出科学理论的巨大指导作用,同时为我国建立健全的社会创新制度、鼓励自主研发及其配套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健全的人才开发、培养制度提供了行动指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以及法律体系等四个层面构成的,这些相互衔接、相互作用的制度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拓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拓展规定了方向和提供了制度保障。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理论指明方向,制度则规定方向,保证道路探索不偏离方向。近年来,国际国内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思想泛起,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人们对社会主义道路认识的模糊,我们党审时度势提出了“六个为什么”,廓清了理论界的认识误区,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决心,绝不更弦易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将它推向新的高度。这正是因为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保障,其中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在根本上凸显了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保障了人民的根本权益。同时又为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使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拓展。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创新的根本保障。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载体,理论体系属于意识形态,它总是要通过依附一定的载体才能得以表达,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具体体现和规制表达,以制度或者法律的形式彰显出来。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规定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各层级制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实践的科学总结,是为指导社会主义实践服务的,不能脱离中国实际,更不能偏离社会主义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恰好为其界定了范围,因此无论理论体系如何创新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拓展、理论体系的创新和制度的完善,内在地统一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三个不同层面的具体体现。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方向。“道路本身不完全是理论,而是在理论指导下形成的,道路又不完全是实践,它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部”[6],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提供了道路模式和方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主要是解决问题,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者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选择正确的道路,实现一定的实践目的。在当代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实践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灵魂,贯穿社会主义实践的始终。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理论只有伴随实践的进一步深化才能实现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实践的艰辛历程,也就是我们党在进行社会主义实践进程中,不断总结、提炼实践经验,解决实践进程中各种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过程,同时也是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强大的理论指导作用为社会主义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并以开放的态度和与时俱进的品质,在推进社会主义实践新境界的同时实现理论创新。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载体。实践是一种纲领形态和理论形态,它要现实地展现出来就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进程中建立和完善的,并以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制度体系、具体制度和法律体系等形式来表达社会主义实践取得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实践提供了有效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各项具体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了时代潮流,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实践的伟大成果,通过完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以及社会体制推动我们党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实践[8]。
道路拓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制度完善永无止境。在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定会向更广的广度和更深的深度拓展,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创造美好未来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定会向更高的境界迈进,是指导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共筑中国梦的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定会更加健全和完善,为道路拓展、理论创新提供根本保障,集中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各有独特内涵且又相互作用,辩证、内在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09(2).
[2]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0-371.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
[4] 胡锦涛.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07-02(2).
[5] 彭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唯物主义[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7-10.
[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相互关系及其世界意义[EB/OL].(2013-01-14) [2013-07-01].http://www.cssn.cn/16/1602/201301/t20130114_264606.shtml.
[7]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9.
[8] 许凤鸣.道路、理论、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重维度[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