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萍
(中国民航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200161)
错位是卡里尔·菲利普斯(Caryl Phillips)作品中常见的主题,也是他生存常态的真实写照。菲利普斯上世纪50年代出生于加勒比的圣基茨岛,3个月大时随父母一起移民英国北部。三个月虽然时间短暂,却给他的一生烙上了永久的加勒比黑人的标签。在英国,菲利普斯同父母一起居住在白人工人阶级居住区,高中毕业后进入牛津大学求学,他在英国居住的时间最长。从90年代起,他开始在美国教书,同时还在英国、印度、瑞士等国家的大学任职,目前常年穿梭往来于世界等地,多变的人生角色和丰富的阅历让他见识甚广、也有着比同龄人更加开阔的视野,因此他被誉为“世界公民”和非裔流散研究的“活地图”,可以说,他的人生经历就是其小说创造的背景,错位的人生经历也促进他对移民、种族和身份等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成就了其作为流散作家的文学地位。不但攀登文学创作高峰的他相继出版了《最后的通道》(A Final Passage)、《独立》(A State of Independence)、《高地》(Higher Ground)、《剑桥》(Cambridge)、《渡河》(Crossing the River)、《血液的本质》(The Nature of Blood)、《远岸》(A Distant Shore)等14部作品,此外还包括他早期创作的广播剧本,创作颇丰的他也因此收获了众多的奖项与荣誉,其中包括古根海姆奖学金、布莱克纪念奖、莱南文学奖,还有两次荣获英联邦作家奖,菲利普斯本人被授予英国皇家文学学会院士和英国皇家艺术学会院士。而《渡河》则是他所有作品中最知名的一部,不仅仅是因为它两次入选布莱克纪念奖使得菲利普斯名声大噪,还因为《渡河》对流散问题探讨深入,其中基于“错位”的生存悖论便其中之一。
无论从小说的时空结构还是人物命运上内容上,《渡河》都有着明显的错位特征。这部小说分为四个部分,但这四部在时空顺序的安排上是错位的,作者将故事发生的时间和空间错位倒置,顺序打乱,而以此为基础,小说中的人物命运也呈现出一种身份错位的特征。小说的前序和后序时间均是在18世纪,空间位置是在非洲,一位非洲父亲因庄稼歉收卖掉自己三个孩子(一个女儿,两个男孩),这成为他终生愧疚的事情,因此他不断回忆和寻找着自己的非裔后代,而这也引出小说后面的故事。继而在第一章“异教徒海岸”(The Pagan Coast)中他的第一位孩子纳什·威廉姆斯(Nash Williams)出现,但时空背景已经转换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前黑人奴隶纳什因他与奴隶主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加之已经转信基督教,所以获得自由的他受“美国殖民协会”(American Colonization Society)的委派前往利比亚,传播基督教,目的是使利比亚“这篇黑暗的土地”上的居民受到教化(Phillips,1995:25)。而在第二章“西方”(west)中,时空背景是在美国内战前后,非洲父亲的第三个孩子是位孤独的黑人老年妇女,名为玛莎,因为奴隶贸易,她和女儿被贩卖到不同的地方,因此前往加利福尼亚寻找女儿,但却被冻死在路上。第三章“渡河”(Crossing the River)是非常特殊的一章,因为这一章的主人公并非黑人,而是从非洲父亲那里买到三位子女的奴隶贸易者詹姆斯·汉密顿(James Hamilton),他是位白人,这一章使用信函的方式,这些信函包括他每天所记录的航海日志,还有写给妻子,讲述贩奴的心理历程的信函。小说的第四章,也是最后一章“英国某地”(Somewhere in England)则发生在20世纪的英国,白人女性乔伊斯·基兹森(Joyce Kitson)在丈夫雷恩(Len)因非法交易而被判入狱后,与来自非洲的特艾维斯(Travis)相爱并育有一子格瑞尔(Greer),但在特艾维斯阵亡后,乔伊斯将小孩送到了孤儿院,第四章的结尾是格瑞尔长大后探望自己母亲的场景。
从小说的时空结构来看,时间上,18世纪、19世纪、20世纪混序出现,而在空间上,也没有一定的规律可言。这样的安排对于西方逻辑中以追求线性和精确并不契合,比如来自西方的奴隶贸易运输者詹姆斯在每一场的交易中,都坚持确认相关的时间、地点和日期,这代表了欧洲对于时空线性和精确性的追求。但在《渡河》中,这种顺序性完全呈现出一种错位的状态。
与这种错位的小说的时空结构遥相呼应的是《渡河》中的人物并不适合传统的模式,也都呈现出错位特征。第一章中的前黑人奴隶纳什与自己黑人地位错位的是,他与奴隶主爱德华(Edward)关系亲密,还在其的影响下,成为了接受良好教育的奴隶,该信基督教,此后与自己非洲身份拒绝隔离,这从他写给原奴隶主(Edward)的信件对于非洲的鄙视可以看出,他感谢其将“披在他身上的无知的长袍”撕下(Phillips,1995:17)。他被派到利比亚从事宣教工作时,他甚至被看成是殖民统治的代言人。而当他到了非洲故乡利比亚的时候,纳什的黑人身份再一次错位,因为他虽为黑人但是来自于“基督教的世界”(Phillips,1995:34),因此被当地人戏称为在“白人”(Phillips,1995:32),因此后来当他决定抛弃基督教信仰融入利比亚黑人生活的时候,当地黑人却并不欢迎他,而纳什后期所认为自己在利比亚等同于找到了天堂的天真相反也是一种错位的思想,解放后的利比亚依然是一个奴隶主和奴隶界限分明的社会,“是一个被其他的沾满泥土的靴子踏过的地方。人们之间也被鼓励进行斗争”(Phillips,1995:2),而他个人的悲剧也在种种的错位中得以产生。同时他的原奴隶主爱德华的人生也有着错位的一面,他表面上深受基督教自律思想的影响,信仰自由且人品正直,却有着同性恋倾向的奴隶主。这一点虽然菲利普斯并没有直接描述,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细节描述看出,比如他邮寄给前奴隶纳什的信被他的妻子阿米莉亚(Amelia)因为嫉妒二人的关系而截获等,可了解到他的同性恋倾向。而在第二章“西方”中,玛莎跟一群黑人前往西进、前往加利福尼亚寻找自己的女儿,但是因为她年纪较大行动迟缓,所以被黑人队伍所抛弃,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她因为饥饿寒冷而晕倒后被一位白人女性所收留,而在她死后,这位白人女性用一种基督教的仪式安葬了她,并给她起了一个教名,但在玛莎的一生中她从来没有信仰过基督教。不见如此,玛莎与其他黑人的西进行为同样是一种殖民行为,在美国本土的印第安人眼里,黑人是“黑色的白人”(Phillips,1995:91),因此在他们前往西部的时候,对美国本土的屠杀印第安人行为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玛莎对于自由的感觉也是错位的,在内战结束之后她并不快乐。“我现在自由了,但是很难分辨出自由给我的生活所带来的不同”(Phillips,1995:84)。实际上,作为一位奴隶,虽然她被解放了,但是依然不自由。这里的黑人具有了错位的身份,一方面是他们源于非洲的黑人身份,而另一方面是因为身居美国而被其赋予的白人身份,二者两种身份在他们身上是错位的、冲突的,也是引起他们生存悲剧的原因。而在第三章“渡河”中,詹姆斯是位冷血的奴隶贸易者,“我买了两个强壮的男孩,还有一个骄傲的女孩”(Phillips,1995:124),他将奴隶视为商品,但在他身上爱与恨并存,在他写给妻子的信中,描述了他的同行如何讽刺自己对于妻子的忠诚,他写道,“他们说我是一个女人的奴隶”(Phillips,1995:109)。在第四章中,随着故事的展开,白人女性乔伊斯在她的日记中,不断地解构着政治上的男权主义话语,分析了它们潜在的内容。威尔逊·丘吉尔(Wilson Churchill)含糊其辞的演讲是她喜欢攻击的对象。但是她自己同样心口不一,迫于社会种族压力,她在特瑞维斯阵亡后决绝地将儿子抛弃。同时乔伊斯虽然是白人,但她在英国约克郡社区一个“不受欢迎的闯入者”(Phillips,1995:129),其地位与黑人的差不多。可见在错位的时空结构中,小说中各个人物命运也呈现出基于此的生存悖论,而导致了他们的命运悲剧,“渡河”的隐喻行为并没有让他们通向希望之地,而是将“希望的种子中到了艰难的泥土之中”(Phillips,1995:1)。
“错位”是菲利普斯重要的创作策略,他往往采用多位不同性别、不同种族和民族的叙述者,相互之间虽然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隔离,但是又相互联系。而在英国80年代的黑人文学作品中,身份“错位”主题同样也是常见的主题。代表作品有琼·瑞雷(Joan Riley)《没有归属》(The Unbelonging)、V.S.奈保尔(V.S.Naipaul)的《抵达之谜》(The Enigma of Arrival)、毛翔青(Timothy Mo)的《酸甜》(Sour Sweet)等。而菲利普斯从第一部小说《最后的通道》开始,就不断的关注流散身份的“错位”。
流散视阈中的空间和地点是流动的、朦胧的和变化的,因此身份永远被视为是一种错位。詹姆士·瓦尔文(JamesWalvin)将《渡河》中“错位”特点视为“一种拼凑的,不平整的资源,带有许多生动的部分的丰富的马赛克,以一种特殊的全景的方式”(1993:318)。在这种错位中,流散人群的命运常常呈现出一种生存的悖论。而更深层次的是,这种错位与流散视阈中的混杂观念密切联系。
《渡河》是一部时间跨度为二百五十年“多种声音的合奏”,这种错位的时空结构和人物命运中贯穿始终的是混杂的特征。
首先,从叙述形式来看,《渡河》所选用的文体有游记、日记、信函、线性称述、历史记录和自传等,非裔流散历史在多种形式的文体中不断的重新定义。其次在叙述主体上,非洲的父亲只出现在前言和结尾中,但他却是小说的作者和叙事者,既立足于过去,现在,还有未来,同时这位父亲的叙述还夹着买走他孩子的奴隶贸易者的声音,但这位奴隶贸易者的声音是以斜体的形式出现,奴隶贸易者与非洲父亲的声音交替出现,这呈现出一种混杂。在这种混杂中因把子女卖掉而备受心理愧疚的父亲“在这些各种焦躁不安的声音中,我发现了自己的孩子”(Phillips,1995:1),而小说的主人公纳什、詹姆斯、玛莎、特艾维斯还有乔伊斯逐渐开始呈现,并构成了小说的整体部分。这四个主人公中纳什、玛莎和特艾维斯来自于黑人群族,而詹姆斯是位白人,同时、玛莎和乔伊斯则同为女性,玛莎是位黑人女性,而乔伊则是白人女性。正是这些不同种族、性别的人物混杂而成了“多种声音的合奏”的不同声音,而每一个声音都用自己特殊的语言讲述这自己的流散故事。
将不同种族、性别的群族纳入黑人流散群族的经历,是菲利普斯独特的混杂流散观念。除了将其他的不同种族、性别的群族混杂纳入黑人流散群族的经历之外,菲利普斯还积极地将黑人流散融入主流流散历史,比如英国或者美国的流散历史。而这段历史常常被它们所忽视甚至是不承认。因本质主义总是与黑人文化认同运动(negritude)和黑人民族运动(black nationalism)等提倡非洲纯洁本质联系在一起,本质主义在当代流散研究中遭遇了强烈的批判,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混杂的概念。在混杂概念中,“黑人性”成为一种“漂浮的能指”,所谓“漂浮的能指”是指话语是消解总体性的产物,是总体性消解之后的碎片,所有单个的话语是自由的、随意的和漂浮的,它只有通过相互之间的沟通和链接,才能形成一定的意义,这就吸引了处于边缘和被压迫的因素向其靠近。因此当“黑人性”从本质主义中脱离出来时,会吸引那些跟黑人有着同样命运的群族。如在《渡河》的叙述中,菲利普斯毫无偏见地对待任何与黑人流散一样处于边缘地位的流散群族。比如黑人男性与白人女性的通婚,对于女性,尤其是白人女性的流散命运的关注。以白人女性乔伊斯为例,菲利普斯将其设置成为流散主体,被放于叙述主体的位置,来讲述黑人特艾维斯的故事。当被问及书写黑人流散却为何关注白人女性的命运时,菲利普斯说道,“我设法为特瑞维斯找到一种声音……到处我都找不到他,但是我并不准备杜撰一种声音……我所知道的是乔伊斯在对我有力的讲话,非常有力,这样我跟她进行了对话”(Jaggi,1994:26)。他认为女性也同样处在社会的边缘。共享边缘的地位反映了人性的脆弱和震荡的共通关系,可以催生出一种相互之间可交流的同理心。同理心即能够站在他人的立场上体验周遭的人的情绪、感受、觉察别人真正的需要的心理情况,并予以妥善的处理。菲利普斯混杂式创作中将“黑人性”的范围延伸至超越了种族界限的外来者的经历。让“那些跨越阶级,性别,种族等界限的共享情感引起注意”(Hooks,1991:27)。这种策略将“黑人性”放在更加广阔的背景下进行研究,黑人、女性、还有在白人群族边缘白人共同存在,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多焦的视图。甚至于犹太人,也是他进行“黑人性”延伸的对象,比如在《血液的本质》中,犹太人也归纳进入其中。在菲利普斯1975年之后的小说中,他都采用了这种白人优先于黑人的,或者是二者混为一体的叙述策略,这使得其与当代奴隶创作有很大的不同。选择边缘化的人物让小说家更加“留有想象的空间”(Jaggi,1994:26)。但是这种选择主要的目的是“将人们对于历史的观点通过他们与人物命运之间的投入而进行颠覆”,“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历史,通过人们的困境,那些人有名无实地被排斥在书写之外,或者是在特殊的历史风暴中被看做是失败者或者受害者”(Jaggi,1994:26)。黑纳·玛艾斯-杰林内克(Hena Maes-Jelinek)认为这是一种“相互关联性”的非裔流散的视野(1998:45),也就威尔逊·哈瑞斯(Wilson Harris)的“无名的亲属关系和身份”(1998:45),W.E.B.杜波斯(W.E.B.Du Bois)认为这种关联性或亲情的“本质是奴隶制度的社会遗产”(qtd,Gilroy,1993:126),其特点是开放的和流动的。
将“压迫者和被压迫者”放置于同样的多元话语宇宙之中”(Mercer,1994:255),菲利普斯不仅仅挖掘了隐藏在文化本质主义之下的二元对立的逻辑,同时还挑战了身份构建中种族和民族的中心性。种族性将白人与黑人等同。与叙事的碎片一样,菲利普斯分散的特性描述暗示了“一种持续增长的意识,那就是这并不可行,如果想要减去一种文化,一种历史,一种语言,还有一种身份……回归已经变得不可能”(Chambers,1994:74)。正如非洲父亲在小说的最后几行写道“没有回去的路”(Phillips,1995:237)。
这样的叙述毫无疑问扩大了黑人流散经历的整体性,混合成了一种记忆的折中合唱,由不同种族、民族、历史阶段、话语和地理空间构成。《渡河》强调了黑人流散是一种生理的、社会的、心理的和文化上的混合形成,既是非洲的,也是欧洲的甚至是全世界的。菲利普斯的这种混杂的流散视野与保罗·吉尔罗伊(Paul Gilroy)的理论相似,吉尔罗反对纯洁的,没有污染的或者本质的黑人流散,并将其停泊在固定的时刻,并且呼吁一种复杂的、历史性的、不规则的、跨文化的和植根于政治的种族的视角(1993:99)。黑人流散是一种“流动的,动态的文化系统”(1993:71),这使得西方黑人身份向着一种全新的,非教条主义的方向发展。种族,性别和民族界限的融合与模糊,但吉尔罗伊《渡河》的描述更进一步,拒绝了绝对真理,这导致了一种对于自我的新的阐释。
《渡河》的题目“渡”(Crossing)暗示了一种超越性。它原指三个子女被卖身为奴之后的经历,首先是跨过了大西洋,而大西洋又将他们在西方各自分开。这暗示了成千上万的非洲人跨过了大西洋,坐着贩卖奴隶的轮船,到达世界各地的经历。而动名词“渡”的使用更进一步暗示了对于他者的发现和对于自我的发现是一个永远没有止境的过程,是一个超越的过程。因此,在错位和混杂的基础上,菲利普斯提倡一种流散的超越性。“你是超越的”(Phillips,1995:2)。这是非洲父亲对后代所讲的话,也是菲利普斯《渡河》的一大流散特征。正如他在一次接受访谈时所言,“我们应当超越关于善与恶,或者黑与白的人工界限。我提倡在创作上从广阔意义中讨论的黑与白、对与错之间的关系。小说就应该是这样的,因为这挑战了我们的既定的情感和假设”(Sharpe,1995:160)。菲利普斯不仅仅跨过了人们历史戏剧的河流,用不同的角度,在远远的岸边观看它们;同时他还架设了桥梁,允许他的读者跨过河流用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历史和现在。
而对于作者而言,菲利普斯认为最佳的作者的位置也应当是超越的。以河流为例,作者应当不止是从河流的一边来讲述故事,而是从河流的两岸来讲述故事。著名的评论家本尼迪克特·乐登特(Benedicte Ledent)也持有这种观点,作家应设法将自己定位于历史的长河中,但是同时,他又必须远离历史。他需要跨过河流从另一边观看剧情。而二者观点遥相呼应的是肯尼亚小说家恩古吉·瓦·提安哥(Ngugiwa Thiong’o)在“作家与过去”(The Writer and His Past)一文中对于作家角色的定义,“作家必须感觉到自己……在于他的人民的历史戏剧的主流中畅游,在斗争.同时,他必须能够站到旁边,思考这些潮流。他必须两个都能做到:即同时游泳、奋斗,同时又在岸上观察”(1972:39)。这种超越性的创作无疑成就了菲利普斯今日的流散大师地位。
加勒比是近代以来两个世界(西方与东方)、两个大陆(新大陆和旧大陆)、四个大洲(欧洲、非洲、亚洲和美洲)和四个殖民地(英国、法国、西班牙和荷兰)激烈碰撞的地区,也是最早的世界性移民地区之一,因此成为多种不同的种族、语言、宗教和文化传统杂交和融合的十字路口(张德明,2007:3)。得益于此,从加勒比走出了许多世界知名的流散作家,较知名的有克劳德·麦凯(Claude McKay)、V.S.奈保尔(V.S.Naipaul)、威尔逊·哈里斯(Wilson Harris)、简·里斯(Jean Rhys)、乔治·拉明(George Lamming)、爱德华·卡莫·布莱斯维特(Edward Kamau Brathwait)、弗莱德·达圭尔(Fred D’Aguiar)、大卫·达比狄恩(David Dabydeen)和牙买加·金凯德(Jamaica Kincaid)等,新晋作家有奥利弗·斯尼尔(Olive Senior)、宝林·梅尔维勒(Pauline Melville)和玛琳娜·诺贝斯·菲利普(Marlene Nourbese Philip)等,他们因不断错位的人生经历,穿梭往来于加勒比、英国和美国,有时还包括加拿大等地,他们是当代加勒比文学研究专家阿里森·多奈尔(Alison Donnell)所称之为的“这个世界上最具有世界性的公民”(Donnell,1996:255),也因对移民、种族和身份等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思考。而菲利普斯则是其中的佼佼者。
通过对作品人物错位人生的讲述,菲利普斯反对以种族、民族和性别等为狭小的研究基础,致力于一种超越二元对立、无种族的混杂研究路线,强烈抵制将一系列关系简单粗暴的对立,认为白人群体中同样存在着边缘人群,部分白人群体也同黑人群体一样分享着流散记忆。菲利普斯以一种公平博爱的姿态揭示了另外一种真实,让流散群体中所涉及的所有沉默的“他者”得以发声,而并非将“他者”的范围限定化。随着全球化的普及,菲利普斯的这种流散思想无疑会代表着一种流散思想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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