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特征考察

2014-03-25 01:45向贵云
扬子江评论 2014年3期
关键词:国家民委评奖骏马

向贵云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特征考察

向贵云

1980年7月2日至10日,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召开首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会议决定设立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由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共同主办。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由此诞生。1986年8月,首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电视艺术“骏马奖”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乌兰夫时任国家副主席,他亲笔题写“骏马奖”三个字为奖项命名。因为同属于少数民族文艺范畴且都由国家民委参与主办,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也启用“骏马奖”这一名称。1999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正式更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2005年第八届评奖时进一步更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并一直沿用至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同为中国作协主办的四大国家级文学奖项,其评奖历史较茅盾文学奖长,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届。与其他各类文学评奖活动相比,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表现出自身的鲜明特征。

一、政府参与评奖工作

1980年,首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决定,由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举办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由政府部门参与举办评奖,这是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区别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以及全国儿童文学奖等奖项的重要特征。从历届文学“骏马奖”的评奖情况看,国家民委系统基本全程参与评奖的各个环节。

首先,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历届评奖活动都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作家协会联合向各省、市、自治区民委和作协分会发出评奖通知,并由各省、市、自治区地方作协和民委共同组织推荐参赛作品和翻译人选。这里以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评奖通知为例说明:

中国作家协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件

作发【1997】2号

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

评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协、民委:

……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于1997年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

……

三、办法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协会同民委,组织本地(包括部队)出版社及有关报刊等单位推荐评奖篇目和翻译人选。……①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各地方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作协系统共同组织了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前期的通知、宣传等工作,并共同协作从全国具有参赛资格的众多人选中筛选出参赛作品和参赛翻译人选推荐给评奖委员会,完成评奖前期的海选工作。

其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委员会由国家民委和中国作协共同协商确定,且由国家民委领导担任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亲自参与评奖。评奖委员会直接决定获奖者,对于评奖活动来说可谓至关重要。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设有初评小组,由初评小组在阅读和讨论推荐篇目及翻译作品的基础上提出初选篇目和翻译奖名单,然后由评奖委员会认真审读初选作品并投票产生最终获奖篇目和翻译人选。但评奖规则同时规定,“评委会除对初选篇目和名单进行最后评定外,还有权直接决定获奖作品和翻译奖。”②可见,获奖作品和翻译奖的最终产生关键还在于评奖委员会。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对评奖委员会的产生办法有明确要求。如《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评奖的通知》就评奖委员会构成规定,“本届评奖委员会委员由各民族作家、评论家、翻译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协和中国作协、国家民委有关领导组成,在对初选作品进行审读基础上经投票最终产生本届评奖的获奖篇目”③。2008年2月修订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试行条例》也规定,“评委会委员由中国作协书记处在广泛征求文学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和国家民委协商产生,报请主管部门备案。评委会主任、副主任共4人由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有关领导担任。”事实上,历届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委员会成员基本都有国家民委领导参与,且大都任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再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活动经费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作协共同解决。2008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试行条例》就“评奖经费”一项说明,“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活动经费,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拨款及吸收社会赞助的方式解决。”2012年2月最新修订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规定,评奖经费“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筹措”,“欢迎企业、团体、个人予以赞助”。由政府部门参与筹措评奖经费,这也让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受到政府部门一定程度的制约。

另外,历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典礼都有国家政协、人大、民委、统战部、中宣部、文化部等领导人出席并作讲话,这些领导讲话常常对整个评奖活动起指导和规范作用。如1981年12月30日第一届颁奖典礼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人大常委副委员长乌兰夫,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赛福鼎·艾则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中央统战部部长兼国家民委主任杨静仁,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平等领导出席颁奖典礼。乌兰夫在典礼上发表讲话说,“少数民族文学要突出自己的民族特点。要做到这点,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意防止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我们要努力反映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变化和少数民族人民的火热的生活斗争,要尽情歌颂党的民族政策的胜利和在历史上、现实中的少数民族英雄人物,使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为中国文学的发展、繁荣做出更大贡献。”④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平也在这次颁奖典礼上强调,“对于各民族作者,民族团结这个主题是永远不能忘记的”⑤。再如最近的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于2012年9月19日晚在国家大剧院颁奖,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布赫,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副主任丹珠昂奔,中宣部副部长翟卫华及中国作协领导出席颁奖典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给颁奖典礼发来贺信。李长春在贺信中希望广大少数民族作家“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真实描绘各民族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深刻反映各民族地区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生动展示各民族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共创幸福美好生活的崭新精神风貌,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各族人民的精品力作……”⑥历届领导的讲话对奖项的主办者、组织者以及各少数民族作家也产生着引导和规约作用。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地点的选择也很讲究,目前举办的十届评奖,共有六届——即第一至五届及第七届——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典礼,这种所谓的“最高规格”与作协举办的其他文学奖项有明显区别。

总之,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从筹措经费、制定评奖条例、推荐参赛作品、设立评奖委员会、确定获奖作品及至颁奖典礼,国家民委等政府部门都全程参与,这无疑大大强化了这一奖项的政治色彩。

二、照顾民族平衡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其设奖宗旨在于繁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⑦。为实现这一宗旨,文学创作“骏马奖”往往照顾民族感情,考虑各民族在人口和文学创作水平上的不平衡,在评奖条例制定、奖项设置和具体评奖操作上都表现出向人口较少民族和文学创作水平较低民族倾斜的特征。

照顾“人口较少民族”⑧。照顾人口较少民族,是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自创办至今的一贯精神。1981年,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获奖作品揭晓,共有京族、鄂温克族、景颇族、锡伯族、仫佬族、普米族、乌兹别克族、塔吉克族、布朗族、达斡尔族十个“人口较少民族”作家获奖。1985年第二届评奖有作家获奖的“人口较少民族”增至十四个,分别是景颇族、土族、裕固族、鄂伦春族、仫佬族、锡伯族、撒拉族、阿昌族、柯尔克孜族、乌兹别克族、保安族、德昂族、京族和达斡尔族。冯牧在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颁奖典礼上说,“我们还应当特别热诚地关心、培养和扶植那些人口较少的民族发展本民族的文学,以改变目前事实上存在着的各民族文学发展的不平衡现象。”⑨此后各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评奖都渗透着这一理念。如《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评奖的通知》明确规定,“凡在1992-1995年四年内全国各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州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少数民族作者用汉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长篇小说、中篇小说集、短篇小说集、诗集、散文集、报告文学集、评论集、儿童文学集等均可参加此次评奖”,但“10万人口以下民族(以国家1990年人口普查公布的统计数字为准)的少数民族作者,可以单篇作品(省以上报刊发表的小说、诗歌、散文、评论)参评,年限可适当放宽。”⑩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自第三届起便要求以作品集参评,但对人口较少民族和文学新人一直持照顾政策,不但允许其以单篇作品参评,而且在各奖项的具体评选工作中给予其照顾。如第六届评奖委员会副主任吉狄马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考虑到各民族文学创作发展的不平衡现状,对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作家的作品,如获奖的塔吉克族作家阿提克木·则米尔的小说集《冰山之心》、达斡尔族女作家阿凤的小说集《木轮悠悠》、阿昌族作家罗汉的小说集《父亲之死》、傈僳族诗人杨泽文的诗集《回望》等,本届都给予了足够的关注。”谈到今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发展,吉狄马加说,“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仍发展不平衡,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共同繁荣”。⑪

事实上,扶植“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国策。在2008年修订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试行条例》中,“指导思想”一栏明确要求,评奖应该“注意扶植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范围”一栏则指出,“‘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专为人口较少民族作家而设。凡10万人口以下民族(以国家1990年人口普查公布的统计数字为准)的作者,均可以参评。所参评的单篇作品须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物、出版社发表或出版。”2008年举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首设“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共评出五部作品:《山中那一个家园》(毛南族)、《星光下的乌拉金》(裕固族)、《以我命名》(德昂族)、《月亮刀魂》(阿昌族)、《家乡的泸沽湖》(普米族)。《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试行条例》虽规定“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可以单篇作品参评,但此次评选出的五部作品皆为作品集,这说明人口较少民族的文学本身也已经有了较大发展。我国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政策扶植一直没有变,且不断加大力度。2011年6月,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扶贫办再次联合编制颁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本规划在“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民族文化”一节中要求“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打造一批精品力作。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出一批骨干人才”,要“办好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民族文学》……”⑫2012年举办第十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没有再设“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但2012年2月修订定稿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在“评选标准”中仍然明确要求“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文学创作”,因此,这一精神仍贯穿第十届评奖的整个过程。

下表是对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自创办以来“人口较少民族”获奖情况的统计:

?

由上表可见,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注意照顾“人口较少民族”,同时也可见出,随着这项评奖日趋规范与成熟,该奖也在逐渐淡化其评奖的照顾性质。2012年,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具体组织工作划归中国作协创作研究部负责(创作研究部同时负责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和全国儿童文学奖等奖项的评奖工作),开始采用大评委制,并通过中国作家网、《文艺报》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公开评奖的各个环节,这些措施见证着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正逐渐走向透明化和规范化。

设“特别奖”,照顾文学创作水平较低的民族。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设“特别奖”,规定“凡推荐作品而未列入获奖篇目的民族,均择优选一篇作品获特别奖。”⑬本届共评出特别奖22个(其中“人口较少民族”占15个),用以鼓励文学创作水平较低的民族积极参赛。但因“特别奖”要求照顾的面比较广、照顾的度比较大,这势必影响整个文学创作“骏马奖”在公众中的公信度,故同样性质的“特别奖”此后没有再设立。

三、扶植少数民族母语创作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自第二届起开始设立“翻译奖”。1985年,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通知规定,“为了加强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翻译工作,鼓励翻译工作者,推进各民族间的文学交流,本届增设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翻译奖。翻译文字包括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以及两种少数民族文字互译。所译原著必须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不包括古典、现代、外国和民间文学作品。译者的民族成份不限。”⑭1985年底,评奖结果揭晓,本届共有8名翻译者获奖。此后,翻译奖成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固定奖项,至今共有39名翻译者获得该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设立“翻译奖”,为我国少数民族母语文学译成汉文、汉文创作译成少数民族母语文字以及各少数民族母语文学间的互译培养了大批翻译人才,为各民族间文学的相互传播拓宽了渠道,尤其大大加强了各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在汉语界的传播。

允许少数民族母语文学作品参与评奖,并保证其在获奖作品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自第二届起接受少数民族母语文学作品参与评奖,至今已有九届。要梳理历届评奖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作品的获奖情况,由此考察文学创作“骏马奖”对少数民族母语创作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有两个重要参考指标:即各届评奖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的获奖比例和获奖率。

首先,对历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中少数民族母语文学获奖作品在所有获奖作品中所占的比重做一统计:

?

由这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第二至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中,少数民族母语文学获奖作品在所有获奖作品中的所占比例在28%至34%之间徘徊,而第六至第十届,除第八届为35%外,其余四届皆在40%以上,特别是最近举办的第九、十两届竟高达46%和48%,几乎与以汉文创作的作品平分秋色。可见,随着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不断规范和成熟,少数民族母语文学获奖作品所占比重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不仅揭示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对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的日益重视和对其扶植力度的不断加强,同时也透露了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本身的强劲实力。

再来考察各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的获奖率。在文学创作“骏马奖”的各届评奖中,汉文参赛作品和少数民族母语参赛作品在数量上常常悬殊很大,所以,获奖率是考察少数民族母语创作获奖情况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下面以第六、七、十这三届⑮文学创作“骏马奖”为例,对各届评奖所有参赛作品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作品与汉文创作作品的获奖率做一统计和比较:

?

表面上看,历届评奖中汉文作品获奖数目大,但由上表可知每届评奖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作品的获奖率却远远高于汉文创作作品。计算这三届评奖中少数民族母语作品获奖率与汉文作品获奖率之比:第六届33.90:17.06=1.99→第七届37.29:15.94=2.34→第十届20. 83:8.24=2.53,呈上升趋势,进一步揭示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重视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且对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的扶植力度在不断加强。

下面再以对读者及评论者影响较大的长篇小说为例,统计其获奖比例和获奖率,对上述两项考察指标所得出的结论做进一步佐证。

先看各届获奖长篇小说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所占比例(右表):

目前,有少数民族母语创作参赛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共九届,长篇小说获奖作品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所占比例低于50%的共四届,分别是第三届33%、第六届43%、第七届33%、第十届40%,而第二、四、五届都占50%,第八届和第九届则占60%,综合来看,长篇小说获奖作品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所占比例高于汉文创作。

同样以第六、七、十这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为例,比较汉文长篇小说与少数民族母语创作长篇小说的获奖率:

?

从这组统计数据看出,单从长篇小说这一对读者及评论者影响较大的体裁来看,即便是获奖比例低于50%的第六、七、十这三届评奖中,少数民族母语创作作品的获奖率依然远远高于汉文创作作品。计算这三届评奖中少数民族母语长篇小说获奖率与汉文长篇小说获奖率之比:第六届25.00:11.43=2.19→第七届20.00:7. 69=2.60→第十届16.67:5.08=3.28,仍呈上升趋势,这进一步证明了上文的结论。

2012年2月定稿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其“评选标准”要求:“鼓励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可见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在往后的评奖过程中仍将贯彻扶植少数民族母语创作的精神。

【注释】

①《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评奖的通知》,见作发[1997]2号文。

②《中国作协、国家民委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评奖的通知》,《作家通讯》1985年第3期(总第78期)。

③《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评奖的通知》,见作发[1997]2号文。

④《乌兰夫同志在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发奖大会上的讲话》,《作家通讯》1982年第1期。

⑤《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发奖大会在京举行》,《作家通讯》1982年第1期。

⑥《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典礼在京举行李长春致贺信》,见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news/2012/2012-09-20/141714.html,2012-9-20。

⑦《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见中国作家网http:// www.chinawriter.com.cn/zx/2007/2007-01-08/804.html,2012-3-1。

⑧本文中“人口较少民族”是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所称的全国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下的28个民族,这些民族是:珞巴族、高山族、赫哲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门巴族、乌孜别克族、裕固族、俄罗斯族、保安族、德昂族、基诺族、京族、怒族、鄂温克族、普米族、阿昌族、塔吉克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景颇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仫佬族、土族。

⑨冯牧:《时代呼唤着各民族文学的腾飞》,《文艺报》1985年12月21日。

⑩《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评奖的通知》,见作发[1997]2号文。

⑪高小立:《五十大庆喜看骏马奔腾——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揭晓》,《文艺报》1999年9月21日。

⑫《关于印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见民委发〔2011〕70号文。

⑬《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奖获奖篇目》,《文艺报》1990年11月24日。

⑭《中国作协、国家民委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评奖的通知》,《作家通讯》1985年第3期(总第78期)。

⑮选取第六、七、十这三届评奖为案例说明问题,是因为从第六、七两届评奖开始,奖项设立基本固定,评奖程序、评奖标准基本规范定型,而第十届则是最近一届评奖,最能代表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评奖现状并揭示其可能的发展趋势。

※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博士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史”(11&ZD11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亚鲁王》的文学人类学研究”(13XZW024)阶段性成果。

猜你喜欢
国家民委评奖骏马
奇书骏马佳山水
第二届“重宇杯”世界华文闪小说大赛评奖揭晓
第三届国家民委系统科普讲解大赛决赛在北方民族大学成功举办
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孙学玉为云南省民族宗教系统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
牛仔少年的孤独:论《骏马》中现代性对西部空间的争夺
骏马丢了之后
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
Beitaisi/贝肽斯 LM203(LM203 小骏马)
文艺评奖不能沦为“评奖文艺”
文化部:大幅压缩全国性文艺评奖 减少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