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雾霾告政府,关乎权利无关输赢

2014-03-22 07:29王琦
源流 2014年3期
关键词:行政权监督权李先生

王琦

2月20日9时,石家庄空气质量指数337,严重污染。对于很多石家庄居民来说,面对300多的空气污染指数似乎已经麻木,毕竟这种情况已不鲜见。不过,石家庄的李贵欣却拿着一份行政诉状到裕华区法院申请立案。(2月25日《东方早报》)

俗话说“民不与官斗”,作为一种生存哲学,大多数中国人都秉持这一观念,当成败已成定局,那么再战又有何益?古有“民告官,先权责三十”,传统的文化和思想让中国人面对公权力纵有怨言,也往往采取隐忍的态度。比如雾霾面前,抱怨的人不少,却鲜有人为此力争。而现在,就有这样一个人勇敢地站了出来,并且不仅仅是告官员本身,而是告政府。

或许“战争未始、胜负已分”,但李先生的勇气值得称赞。正如李先生自己所言“我的赔偿要求即使不被支持,我打这个官司本身也是种胜利。”李先生的精神走在了普通民众的前列,唤醒了人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我国是民主国家,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那么就理应接受人们的监督,当人们觉得政府没有履行职责造成公民损失时,那么公民就有理由、有权利向政府提出申辩和诉讼,这是公民的公诉权。民众应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力,实行自己的监督权,只有实现了公民权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才能将行政权纳入正确的行驶轨道,实现让行政权发挥最大效力的高速运转,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这是一场大雾漫漫却不见硝烟的战争,是公民与公权的博弈。雾霾对人体的危害无须多说,企业固然能带来经济腾飞,但公民的健康才是国家的根本,否则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公民们应拿起手中的权利,为保障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抗争,合法使用监督权,保证有关行政机关积极有效作为。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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